昨天上午在Facebook上撇過一條新聞
「台中市宣布,同性伴侶可牽手」
撇過之後心裡默默的OS:奇怪,這年頭牽手也要政府同意嗎?莫名其妙= =+
但.......根本沒發現自己眼殘看錯的事實
直到下午同事轉頭跟我聊天
L:欸欸台中宣布同性伴侶可以簽手術同意書
我:是喔,好棒!!!!我今天看到一個很奇怪的新聞,為什麼同性伴侶牽手要別人同意?
L:.............
(過了3秒)
我:阿靠,我把「同性伴侶可簽手術同意書」看成「同性伴侶可牽手」=口=
L:(白眼直接翻到背後去了)
好嘛好嘛,該吃葉黃素補眼睛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