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usk21 (薄明)》之銘言:
: 手機排版,難看見諒,謝謝。
: 看完lexicon談父權的文章,思考了幾天,想針對原PO的文章提
: 出的幾個點作出回應(順序依我想講的排序,有些跳請見諒),期待激起更多討論與不同
: 角度的思考。
: (1) 關於踢:
: 原PO在第一點中提到:“女同志關係裡不再預設某一方要是短髮、陽剛的人,這不是一
種
: 潮流,這是一種父權解放的趨勢,兩個女生在一起不需要非有其中一個人擔任比較男性
化
: 的角色”
: 沒有判讀錯誤的話,原作者這句話裡有個預設,就是女同關係裡的踢婆角色分野是對於
父
: 權體制中的男女角色的複製,於是PP戀就是對於這種複製的“破除”與“解放”。
: 用這樣的角度來解讀踢婆關係,是否便忽略了踢婆角色與認同形塑的形成歷史脈絡?
: 趙彥寧在她的《性、性意識及身體建構》中談到,據許多年長的拉子說,踢-婆這組名
詞
: 是1960年代,一家叫圓桌的gay bar的老闆開始“發明”的,踢/T源自"Tomboy",也有
人
: 習慣稱呼“湯包”,婆便是踢的“老婆”。踢婆的角色分化和美國的butch-femme相似
,
: 而butch-femme的關係在1970年代,被基進女性主義拉子強力抨擊,認為這複製了異性
戀
: 的親密關係型態。
: 然而,butch-femme形成乃是因著四、五零年代時,女同志因同志認同的缺乏(不被時代
承
: 認,自己也迷茫),藍領的工人女同志為了悍衛女女相愛的空間於是發展出butch的陽剛
強
: 悍形象。費雷思在她的《藍調石牆T》中,則清晰地刻畫了彼時女同志所面對的生活困
境
: 與暴力,和踢婆之間的革命深情,藉由身份認同辨認出對方,而能依靠彼此而戰鬥。
: 此外,若將踢婆關係中的踢,視為異性戀關係中男性角色的複製品/贗品亦太過直觀,
這
: 樣的說法等於簡化了踢在情欲關係中以及在日常生活裡,所展示出的性別表現(gender
pe
: rformance)的複雜性。
: 踢不是男人,但也不是刻板印象中的女人,而她所站的這個位置恰恰鬆動了 “男=陽剛
,
: 女=陰柔;陰柔化妝長髮=女生樣,陽剛削短髮不穿社會認知的女人該穿的衣服=“中性
”(
: 而此詞常常指涉的就是像男人)” 的刻板認知。
: (2)關於(所謂)女孩樣:
: 連結到上述的:踢的模糊位置(不符合社會刻板認知的形象的女性)事實上是一種對於男
女
: 二分的父權異性戀霸權社會的叛變,那麼“女孩樣”就是對於那種女性刻板形象的再鞏
固
: 了。
: 依照原PO自言,語言或稱謂的使用有其影響與力量,而就觀察來說,版上標籤的“女孩
樣
: ”有大多數人心中的某個共識,但可以肯定的是,諸位所說的“女孩樣”並不包含踢樣
/
: 踢的樣貌。這背後的潛語言簡直像是:踢不是女孩。但我明白大多數時候諸位使用“女
孩
: 樣”一詞時的目的與意義,然而,當這個詞彙被廣泛使用時,事實上造成的便是對於女
性
: 樣貌的限縮;若踢樣被劃除在女孩樣之外,而被塞進“扮男人”的位置裡,則明顯代表
了
: :陽剛氣質是被和男性綑綁在一起不可分的,而女人一但有這樣的氣質或性別表現,就
不
: 算是“女人”(這裡的女人是指涉某種被社會甚至被拉圈認為的“女人”形象)、“不是
女
: 孩樣”。(這不是單純的文字置換,希望各位能夠認真想想。)
: (3)父權與跳脫父權框架的方式?
: 維基百科對父權的釋義:“指當男性在某個社會結構中佔有相對的支配地位。”
: 父權體系某方面來說是一種文化系統,由許多約定俗成的慣習、傳統、話語、制度共構
,
: 迎合父權體系的人(無論生理男女)便能夠在這個社會上活得比較“輕鬆”或或得某些好
處
: (無可置否,獲得那些好處的人異性戀男性多於其他類人,但亦不可因此便粗略地直接
判
: 決“男性=既得利益/絕對壓迫者”,男性中亦有在父權體制中遭受壓迫之人)。
: 無可置否的,父權存在/流動在我們的日常生日中,然而,它並不能夠用來解釋所有問
題
: 與現象。在文章中,原PO似乎將父權描述成了某種鐵板一塊的具大框架,而對她而言,
同
: 性戀有著某種因身份而形成的激進性,她認為那足以撼動父權;然而,以婚姻為例,即
時
: 同志結婚可能在表面上是一種對於傳統家庭形式的反叛,但當我們理解婚姻制度的形成
脈
: 絡,它作為(你們應當厭恨的)父權體制中一種資源分配、傳承與私有化,以及劃分出能
夠
: 成家的人和沒資格成家的人(過去同志屬於此類)的制度,原PO所認為的同志激進性在進
入
: 婚姻後是否真的依舊激進呢?抑或只是成為被主流社會收編的一份子?(脫離過去同志
所
: 站的陰暗角落,然後成為被社會網羅的模範性少數?)
: *
: 打到後面有些累,謝謝耐心看完的人,若有問題或質疑之處,歡迎提出(*ˊω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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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Po主的原Po文和對板友推文也具相當份量的回應,本人長了不少見識。謝謝Po主及原
文下所有推文回應的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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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對這議題相當有興趣,所以回文分享個人對部份話題的見解。
通常問題就是答案,Po主以「所有的問題都是父權的問題嗎?」提問,想必Po主的重點是
要說「所有問題【並非】都是父權的問題」←←我個人見解也是如此。
我認為「父權」只是文化「現象」,TP則是「性別氣質」的不同呈現(←也是「現象」
),把「現象」當問題的「本質」來探究只能說明部份事實而已,並非究竟之道。
我認為,不論父權現象或踢婆文化,都有內在更深層的本質問題。
本人曾對華人的「父權現象」回文說明個人針對「成因乃在男性經濟優勢」的見解,大意
是說:從華人傳統農耕的經濟型態(需要勞動力),男性因體能優勢掌控經濟優勢,因而
能主導及制定社會文化發展的”遊戲規則”,於是產生「父權現象」。
西方國家也有父權現象,但是,當我們把東西兩方文化做比較,就很明顯可以看出,由華
人文化生成的父權現象和由西方文化生成的父權現象,有著內在不同的本質問題,其中一
個本質問題在於~~~華人目前仍存在的【祭祀祖先】的文化(由家中男子負責傳承「香火
」,女子沒資格)~~~因而產生【一定要生兒子,否則死後沒人拜】的觀念,這種觀念導
致了目前華人文化相對於西方文化而言,比較嚴重的「重男輕女」觀念。
因為重男輕女,於是生於「重男輕女」觀念相對比較重的家庭(或家族)中的女子,在無
意識、潛意識或意識狀態下,就會有「恨不生為男兒身」的心理狀態,然後反應在言語行
為及外表裝扮上,於是有所謂「男孩樣女孩」的「T」的樣貌呈現。
原Po在回應某推文有說「……研究台灣的踢的形塑的資料還不夠多……但是在生活現場和
一些訪談記錄裡我看到的那些底層的踢,就是類似費雷思那個年代的石頭踢的樣子,但她
們都不是先認為自己是踢才成為踢,而是被稱為踢,之後才理解踢這個分類這件事。」←
←也就是說(若我沒有理解錯誤),台灣現在比較有年紀的T,他們並不知道「類似費雷
思那個年代的石頭踢的樣子」,所以無從模仿。因此,我可以這麼說—他們是華人(台灣
)文化下生成出來的T,而這個T的外表樣貌或許和美國的butch-femme相似,然而本質上
卻有不同成因:
1.美國社會的T現象:其成因即原Po文所說「…butch-femme形成乃是因著四、五零年代時
,女同志因同志認同的缺乏(不被時代承認,自己也迷茫),藍領的工人女同志為了悍衛女
女相愛的空間於是發展出butch的陽剛強悍形象……」。
2.台灣社會的T現象:重男輕女文化現象的反應。而重男輕女觀念的本質問題根源在於【
祭祀祖先】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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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1.東西方不同的社會文化滋養出不同的同志文化現象。
2.父權現象本質問題在於男性的經濟優勢(「經濟」因素東西方文化皆然)。
3.華人文化呈現的「T」(男孩樣女孩)現象,其本質問題是華人重男輕女觀念,且可溯
自華人祭祖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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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個人見解。
當然,也只是提出了一部份問題的成因,不是絕對的,也非單一的,只是做個分享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