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reehold (艷陽天裡的雨林)
2016-10-13 22:16:35我很容易喜歡人,不假思索的親吻,不假思索的交往。我還是很喜歡當時的女友,想念當
年我們兩小無猜的開心,滿山遍野的冒險、甚至是童言童語的說跟著她回美國結婚。
結婚,不就是永遠在一起。當時我已經忘了為什麼想結婚了。現在想來我想我忘記的是年
少時淚眼滂沱的喃喃自語,別再離開我了,誰都好別再離開我了。
但只有喜歡已經不行了。只有看到他人寂寞才能體會到真實的自己。只有保護了逞強的人
,才能救贖自己心底的驕傲。每一個振振有辭的一生一世的承諾都是還給自己的少女情懷
。鏡花雪月的愛情,正是體驗自己的被愛。
少女革命裡說因為等不及白馬王子,所以就自己當王子吧。
我常撒歡要對方養我,還認真的討論起細節,譬如每週要吃幾頓牛排,其實她們的薪水都
沒有我高。但我就是撒歡的執意的要對方養我。後來有一次,我遇到另一個人像當年我一
樣吵吵嚷嚷。我在心裡說,我養你吧,我是認真的,我懂。
只有喜歡已經不行了,愛與不愛像兩座面面相覷的石獅,互相啃咬,連疼痛都要人難以忘
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