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曾經在拉版發過匿名文章,
美其名分享故事並希望大家注意不要重複發生一樣的事,
實則抒發我再也壓抑不住的思念。
想再次謝謝拉版,在我以淚洗面的每個日子裡,還有許多溫暖的女孩給予鼓勵。
2005/11/24,我們交往的第一天。
2008,妳過世,但我很固執地,只願意在此寫下逗點,沒有句點。
一直到2016的現在,再沒有多久,就是十一週年囉。
我已經從二十幾的小姑娘,變成三開頭的女人了。
以前總對妳姐姐、姐姐的叫,現在也到了這個被喊著姐姐的年紀。
雖然體力差了些,細紋多了些,需要的睡眠時間也開始長了些,
但對於想念妳這件事,卻一日比一日強烈。
也許這也是一種初老的現象對嗎?當年勇啊,妳就是我的當年。
不知道妳記不記得某個我們躺在床上發懶的午後,
妳抱著我,說妳最討厭承諾,畢竟人都是會變的呀,太篤定的話對誰都沒有好處,
日後想起也許只是個痛與快樂並存的回憶罷。
我笑著附和妳,妳卻說「但我現在真的很想這麼自私又幼稚的對妳承諾一次。」
我一直記得那是個開著冷氣,適合午睡的時間。
我們討論了好久,久到忘了晚餐,出門覓食的時候已經只剩下宵夜,但很快樂。
妳說妳要把我帶到國外套牢,說妳再也受不了我這個女人沒有得到妳值得且該擁有的,
妳往後的人生。
其實經過了這些年,遇過幾個妹妹幾個同事後,
發現妳其實真的不是個浪漫也不擅長甜言蜜語的女人。
但是我喜歡,所以連妳放的屁,聞起來都是甜的。
(正在吃飯的姊妹抱歉,阿姨我能想到的比喻比較粗俗…)
因為我喜歡,所以我不厭其煩的一直寫情書給妳,妳知道吧?
妳知道我最善於保存,妳的所有我都還好好收著,包括妳的一顰一笑,
唯獨這些年來的日記本,都有無法平整放著的皺褶。
我想謝謝妳的自私,
讓我知道,至少有那麼一瞬間,妳是很認真地想娶我嫁我的。
下個月就是我們約定好的日子,
還記得當時妳說十年之約太俗氣了,我們就選11週年,來個一生一世一心一意等等(略)
我很慶幸。
能擁有妳,擁有這些痛與快樂並存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