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挺同大勝大法官:未允許同婚違憲 2年內修

作者: wilmkcheer (老娘都不老娘了)   2017-05-24 18:29:58
個人倒覺得對於專法可以減輕一點憂慮
http://i.imgur.com/hHXucX1.jpg
「以性傾向作為分類標準所為之差別待遇,應適用較為嚴格之審查標準。」
較嚴格的審查標準才能立專法,目前即便走專法,勝算依然很高!
雖然我很打從內心不支持專法,但是大法官們面對專法派,這一招太棒了~
接下來不僅是立法院的事,也依然要持續關注怎麼修法、如果要走專法,有沒有因應差別待
不然就每天辦一場公聽會,一直到兩年後自動合法吧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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