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沒有本錢任性,就算真的真的很愛她又怎樣。」
「至少我用我的青春去愛,也打算用我的一生去紀念。」
分手了,這是我第46次告訴自己
如果跟登入天數一樣一天只能算一次的話
回不去了,再一次的告訴自己。
我也不能再拖人陪我跳我家這火坑了,就算我條件不差又怎樣。
後面有家人的反對誰跟我在一起會很開心?
妳的傲嬌,妳的可愛,妳的任性
現在那個她,有好好珍惜吧
在妳脆弱的時候,她也有陪你吧
當時,一天愛妳一點,21天之後會習慣愛你,甚至更愛妳
現在,一天少想妳一點,我想算算看,多久之後會完全不想妳
我會努力的,比當初愛妳更努力的不想妳
「再見了,別問能不能當朋友了,若是真的有緣,我相信,會在與當初完全不同的情況下,再次相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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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平權好像被狠狠的往回推了一步呢…
看到這狀態我又想起我跟前任了OTL
還是有很多人對同婚非常非常的不諒解
(薇薇安老師那次的事件…
其實我的看法跟大多數人不一樣,如果她們真的有關係,應該會有定情物什麼之類的
((還是我真的很幼稚,才會一直想這種東西@@
然後投票什麼的…我未滿20QAQ
只能冀望家人投票就是里長市議員市長投完不會去碰公投案…
畢竟他們的立場是在非常非常非常反對的那種
還認為喜歡同性是種病會傳染Qw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