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如此短暫,生命真的很短暫,獲得巨大權力的國家,卻連保障踐諾人民的平等權都不
可多得。這個世代之後的台灣人真的還會過得很辛苦,因為執政者完全沒有要給公民好的
人權生存條件,沒有平等多元自由的公民生存條件,是一個經濟再生產條件註定內爆垮下
毫無重組機會的市場。對一個沒有天然資源的貧瘠小島來說,「公民」已經是這個國家僅
有最寶貴的資產了,不善待每一個公民的國家,人力最後只會被掐乾耗竭,也沒有人才和
家庭會想留在這個沒有法律保障、且霸凌歧視人的可怕國家。
作者:
Zung0707 (+閉上眼睛+)
2018-04-22 23:58:00這篇理性又務實!
作者: dasolus001 (dasolus001) 2018-04-23 00:25:00
推,讓我對這次的公投提案有了省思
作者:
yiwolf (小奕)
2018-04-23 00:33:00我今日有看到反同的臉書發文,認為神聖婚姻專發好棒棒...(認真的覺得為什麼不能公投直接投反歧視法,直接禁止一切因性別性傾向的歧視和不平等?
作者:
joylach (戀花症候群)
2018-04-23 10:42:00大推阿,第三案真的要好好思考
作者: cafefish68 2018-04-23 11:55:00
推~~
作者:
oseven (七小姐)
2018-04-23 12:18:00推,應該關注公投案內文,以及其法律效力
作者: lilygirl (lilygirl) 2018-04-23 12:31:00
可惜發起人裡面有人聽不下反對聲音,認為別人只是不懂,怎麼對話?
作者:
joylach (戀花症候群)
2018-04-23 12:39:00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8-04-23 23:08:00推。一般民眾並不瞭解反同和同志間的恩怨脈絡,如果主文三也順利成案,要怎麼說服投票而不只是讓人覺得我方在攻擊?甚至更多人可能不明所以,以為是針對一般的異性婚?
作者:
ss5010593 (魔sow世界☆大亂鬥)
2018-04-25 21:36:00是美華欸! 推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