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平權] 跨性別相關修正法定性別規範草案建議

作者: Architect (仇恨、無恥、父權、暴力)   2018-08-23 20:01:01
除了婚平性平兩大連署之外,
( 性平連署需要大家的幫忙! 婚平再怎樣至少還有大法官釋憲結果的背書作為底線,
性平教育沒有..... )
請大家也花點時間來了解, 幫忙倡議跨性別 / 非二元性別者的需求:
* 無條件換證
* 性別更改與醫療干預脫鉤
* 性別欄應增加「其他」.....等等
也希望妳不管認不認同, 願不願意幫忙倡議,
都能夠花點時間將訴求看完, 了解一下跨性別者的心聲,
( 下面轉來的推文討論亦有其他看法的跨性別心聲, 也希望大家能一起閱讀. )
※ [本文轉錄自 transgender 看板 #1RVYKhmB ]
作者: carmen91292 (Lynsey 玲瑄 ) 看板: transgender
標題: [平權] 修正法定性別規範草案建議
時間: Thu Aug 23 11:08:24 2018
各位親愛的哥哥 妹妹們大家好
我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所提:
( 提議修正法定性別規範草案的改善並推送至議會)
提議網址為: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68c19b8e-cc6e-4af9-8b78-c7f0f41bc9c3
改變社會需要更多激進的跨性別份子,
團結站出來參與公眾議題。
在這邊邀集網友一起集氣附議
附議門檻要五千人,轉貼到這邊讓更多人看見
達到附議門檻的話就能要求政府部門作出回應。
就算沒達到門檻,但這聲音也能讓更多人聽見
作者: carmen91292 (carmen)   2017-08-23 11:15:00
https://i.imgur.com/XPlPreU.jpg還有兩個月的時間,附議門檻5千比公投30萬快吧
作者: MeowFrancois (喵弗朗)   2017-08-23 12:14:00
說真的,我看不太懂提議的內容.....上半部的作業要點,究竟是現行規定,還是原po提議的修正後內容呢?另外,自行決定的年齡降為18歲,會與法律牴觸而無效因為18歲的門檻通常用在責任年齡,而性別涉及的層面以民法居多,而民法的成年是20歲;而這個作業要點的性質只是行政規則,按原po這樣修正是會有問題的此外,我也沒有看到有原po所謂的「非單身者強制離婚」的規定?根據我對法律的瞭解來判斷,這應該是原po的誤解?
作者: nyannyannyan (暱稱)   2017-08-23 13:32:00
我有疑慮,在社會大眾缺乏對跨性別的理解,把性別和第一性徵綁在一起的現實下,如果法律允許無條件換證,是否會讓一般人對證件性別欄的信賴度降低,衍伸更多性騷擾或歧視的問題?又,我個人會覺得無條件換證對有深切SRS需求的跨而言不必然是完全正面的影響,有些同樣重要的改革,比如說取消健保給付對SRS的排除,讓所有性別的有需要重建特定性器官的人都能得到健保的照顧,解決現行只有重建原生性別性器官才符合保險給付條件的制度中性別歧視的問題,改善有此需求的跨的經濟負擔,可是這件事情在無條件換證之後,更難向社會溝通其必要性了不是嗎?至少我自己還有我的醫生和家人溝通手術的過程中,我感覺換證的需求明顯比起那些難以用言語傳遞的性認同的感受,更能被一般人用理性去同理。我不是說我的意見一定是對的或怎樣,只是想說我不認為改善跨的處境是修法無條件換證就可以那麼簡單的做到
作者: Architect (仇恨、無恥、父權、暴力)   2017-08-23 19:25:00
請問原 po 這篇是否可轉拉板、gay 板幫忙宣傳?又,這次要堅持下去啊~ ( 望向上次半途而廢的連署 )不過印象中締結婚姻時為男女,婚後其中一人更改性別成為女女而婚姻仍然有效的案例是存在的喔!https://goo.gl/WszutV 第四則 "吳式婚姻" 案例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8-08-23 23:09:00
要支持!但不知道一些錯誤的部份提案人能否再更正...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8-08-24 11:46:00
提案後就不能改內容了。(個人曾經提案過)個人認為提案只能讓政府正視問題,無法一切盡如己意所以即使提案內容有些許錯誤,也是可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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