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離題了,結婚N年要不要買屋,還是租屋
如果只看夫妻兩自己,自己高興就好XD
我會提出要原po考慮入學問題
是因為額滿國小,沒權狀跟本沒辦法入學
現在拿兩個爸爸拍攝地點-龍埔國小的規章吧
(我家這是中小學,比較不好抓摘要)
新北市三峽區龍埔國民小學
102學年度額滿新生入學作業注意事項
一、 依據法源:「新北市國民小學學生學籍管理要點」、
「新北市公立國民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作業要點」辦理。
五、 入學資格:
1. 學童戶籍須設籍於本校學區範圍內。
2. 戶籍稱謂欄與戶長關係不可為「寄居」。
3. 學童需與直系尊親屬或監護人共同全戶設籍。直系尊親屬定義為父、母、
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
4. 居住事實証明,請提出下列四項文件之一,其所有者皆需直系尊親屬或監護人:
(1) 與戶籍地相同之房屋所有權狀。
(2) 經法院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
(3) 公家宿舍配住證明。
(4) 其它經學校查證確有居住事實之證明文件。本校以父母或監護人
之三個月內水費、電費或市話收據為主。
第四款將進行居住事實查訪,無法證明者將排除。
另有特殊文件者將由編班委員會審議之。
六、 入學排序:前項資格審查無誤後,依照學童與直系尊親屬或監護人之共
同設籍日為設籍日期依據,依次排序至額滿為止,並備取若干。其餘無法就讀本校者,
由校方協助轉介或家長逕行轉學。居住事實取得日期非排序依據,不予採計。
龍埔國小在1,權狀這一部份就爆滿了,2,3,4...跟本沒機會
台北市原則上也是這樣的遊戲規則
(租約有公證比序為2,沒公證就是4)
我家的學區桃子腳中小學,是1,2,3,4項都進行居住查訪
這些年除了龍埔剛招生那一年沒爆之外
每年入學比序放榜,屆齡學童的父母,比自己大學放榜時還緊張 ><
看權狀這種規則,台北市提出後,被鞭了十來年(排貧)
為甚麼反倒新北市也跟進
因為明星學校寄籍跨區就讀嚴重,
查訪抓到又會說做父母的早早上班晚晚下班...etc
權狀倒是清楚明白....
也是無可奈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