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arisse1984 (charisse)》之銘言:
: ※ 引述《scpx (早忘了)》之銘言:
: : 為什麼我會說C大你是在腦補
: : 先射箭再畫靶就因為你的論述是出於以上兩點假設發展的
: : 1.就原文來看 老婆並沒有關心他身體不好
: : 反而還在原PO工作時間這麼特別的狀況下還在抱怨吵到她跟小孩睡覺
: : 原PO想要換個房間讓大家都能好好睡 還是被打槍
: : 試問 一個關心先生的老婆 會在先生已經身處特別的工作時間
: : 還要去扯後腿嗎
: 首先感謝s大的回文,讓我能清楚知道自己到底是哪裡腦補一堆,不過我還是針對我覺得
: 挺有趣的幾個點,跟s大分享:
: 第一點猜測原原po老婆可能是基於關心原原po身體,才事事看原原po不順眼,這點我之前
: 也大方承認的確是我的猜測、我腦補了!
: 這麼猜測主要原因兩點:
: (1)我也認為原原po老婆是借題發揮(s大你前一篇文章也是如此認為),那為什麼要借題
: 發揮呢?事出必有因,所以我做了這樣的一個假設!
1.這假設與老婆的行為有很大的出入
因此我才會說這是腦補
: (2)我還是老話一句,我覺得原原po與老婆之間的事不是甚麼無法解決的事,離婚是最後
: 的選項。所以,基於小問題勸和不勸離,為了讓原原po願意再次跟老婆好好溝通,告訴原
: 原po或許老婆出發點也是好的罷了!我是覺得,一直批判老婆過太爽,是火上加油的行為
~~~~~~~~~~~~~~~~~~
冤枉呀大人
我一直沒有在批判老婆過太爽
: ,而且對於原原po的求助無濟於事!即便私下,我也絕不輕言建議我的朋友離婚!
: 回歸重點,我只解釋我猜測的用意,這點我並不否認我腦補了。
: 不過,s大以你的標準,光回應我這點,同標準之下,你不也腦補了嗎?你也用了疑問句
: ,下了結論說,原原po老婆是扯後腿!
我腦補什麼呢
老婆在原po這麼特別的工作時間
還不斷的用些好吧 不是那麼常見的理由
1.為什麼在會吵到彼此時還堅持要同房
2.為什麼分明weekday可以出去玩還說六日不算假日
先生試圖滿足太太的需求卻被一一打槍 又放離婚大絕
這不是扯後腿嗎
腦補是指過份的推論
如你推測老婆關心原po身體論點
就原po文章根本八竿子打不著的事
我的推論來自這兩點
你的推論來自於你的猜測
何來同標準下我腦補了呢
同時 我也覺得離婚是最後選項
還有我一直說我不覺得原po老婆過太爽
我是指他心態可議
: 原原po這麼特別的工作時間,是原原po自己的選擇,原原po老婆也不願意原原po如你所說
: 在這麼特別的時間工作,不是嗎?而且,姑且不論原原po能不能改變工作時間,即便原原
: po沒了這份工作,這個家也不至於維持不下去,是吧?那麼既然不是非必要的工作模式,
: 為什麼原原po老婆提出改變,就叫扯後腿?這之中的變數也很多吧?原原po也不曾提及吧
: ?那麼未考量那些變數,直接下結論批評原原po老婆扯後腿,依你的標準,不也是腦補?
: 難道在一個家庭之中,沒工作的一方都不能絲毫有點自己的看法,難道非得無條件配合有
: 工作的那方,才是叫體諒?
我可以說你過度解釋我的話嗎
我從沒說過沒工作的一方不能有自己的看法跟無條件配合
不管回你的這篇或另一篇
我都沒指出原po老婆不能有意見
我再再都是講 原po老婆有意見
原po試圖安撫 但原po老婆用一些 特別的理由去打槍掉
最後提離婚 這都是我推論原po老婆扯後腿的原因
: 姑且不去爭執s大在這點是否有腦補,我只能說婚姻是「互相」配合,有人或許可以接受
: ,但不代表所有人都要因此而接受!先學會尊重,再來談體諒(通案概念,非個案針對原
: 原po)
我也覺得要「互相」配合
這邊我們十分有共識
但就原文來看是 老婆提出意見
先生試圖去配合 去安撫
但老婆不接受最後提離婚
所以我也覺得確實要先學會尊重 再談體諒
: : 2.老婆要上班是幾年後
: : 小孩要上學是幾年後(小班跟幼幼班或幼稚園與小學)
: : 都是未知數
: : 先生到時能不能放得下 還是未知數
: : 分明三方都是未知數 這中間的變化超多的
: : 但你就下了老婆考量的點未來的確會發生的結論 合理嗎?
: : 好吧 你加了"吧"跟問號 沒那麼百分百肯定語氣
: : 只是咧 這跟新聞標題加問號其實也差不了太多
: : 立場早已決定 加問號只是為自己留後路
: : 現況就是 老婆還沒上班 小孩還沒上學
: : 先生只要放假 是可以平常日全家出遊的
: : 但老婆用了個非六日不算假的理由打槍
: : 不覺得很怪嗎
: : 未來老婆找到工作 小孩上學 原PO仍是如此
: : 那老婆要爆氣便十分合理
: S大你提的第二點非常有趣!如果你仔細看,你會發現我是引用原原po描述老婆哪裡不滿
: ,進而提出我的看法!老婆要上班、小孩要上學是幾年後的事情,我是不清楚,畢竟每個
: 家庭不同,我的小孩是一歲就開始上學,期間絕不請假,我和板上有些板友持相同的看法
: ,害怕小孩因為玩而請假會習慣,學校老師也一再強調,為了讓小孩適應學校生活,盡可
: 能不要請假!
: 原原po也是說老婆考慮到「以後」她要上班、小孩要上學,怎麼辦?原原po的確是說老婆
: 是這樣想,認為這樣以後會是問題,那我依循著原原po原文提出老婆的問題,怎麼算是我
: 腦補?還是,s大你根本就是認為是原原po老婆考量的點就是腦補,而我也認同原原po老
: 婆考慮的點,所以我也是腦補?
我想可能是我表達不好
在此向c大道歉
我並非指你這句是腦補
你的確是引用c大原文
但就如我文中所述
這中間的變化超多
你怎麼就能下出原po老婆擔心的 是會發生的吧?
這樣的結尾呢
老婆擔心的是一種可能性
但到時能改變工作也是種可能性
只是我不敢隨意推論
再者小孩請假與否
這就跟對於老婆理由的見解一樣
各有各的想法
同時比較偏向媽寶板業務
在此不多加評論
: 再者,若依s大你的標準,在這點你不也腦補,我至少引用的事原原po提出老婆的看法,
: 而你質疑我(質疑原原po老婆)的點即便都成立,那些也的確是變數,但那不也是你自己
: 腦補想出來的(腦補的定義:原原po本文未提及之事),不然你又如何肯定那些未知數原
: 原po曾經跟老婆討論過呢?變數這東西不僅單純有利男方,也有可能有利女的變數存在,
: 可,為何s大你偏偏只提出對男方有利的變數呢?重點那些變數不是原原po提出的,是你s
: 大自己想出來的,你想的那些變數不是不對,也的確有可能存在,但我這篇要講的是當你
: 用這樣的標準去要求別人之前,你自己也必須做到,才能使人心服!
: 說實話,原原po老婆甚麼時候要去上班、小孩甚麼時候要上學,我又不是神算,我哪裡會
: 知道,就算我說了它們甚麼時候上班上課,那才叫我腦補吧!
: 客觀來說,原原po是否n年後放得下or放不下,你我都不清楚,我們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沒
: 有跟老婆提過。但是原原po老婆的心情或許是,男女交往時,看到另一方行為作息已經侵
: 犯到自己原則,知道自己未來恐成問題,所以提早設停損點,對雙方都好(拜託看文的
幫幫忙
這邊其實你也看到老婆有停損的可能性
我還是有說過
若老婆想離 放手也是種愛呀..
: 看清楚,我只是提出另一個看法,沒說原原po老婆一定是這樣,看不慣這段自動略過應該
: 也不影響文章文意)!因此單憑原原po提出老婆考量點時,難道不構成可能,你我不是當事
: 人,未知數要考慮的太多,我也可以提出一大堆我自己提的未知數來為女方說詞(如前述
: 提出之另一看法)!
你的確是有提出為女方說話的說詞啦
而我何來只提有利男方的變數咧
我也有說過若未來仍是如此 爆氣很合理呀
: 至於女方打槍的理由,s大你覺得很奇怪,不代表百分百所有人一定都覺得很奇怪!既然
: 你的看法不代表所有人看法,你我看法不同,那麼是不是容有空間呢?我原本要針對你前
: 一篇文章回文,在此先簡略回應如下:
: 1.分房:
: 分房睡這點,的確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接受。雙方可以接受,那是最好,但總不能因為有人
: 不可以接受,好像不能接受的那個人就犯了多大的過錯一樣!
: 好吧,我承認我就是不可以接受的那種人(拜託,請再看清楚,以下是我舉個人例子,不
: 代表我說原原po老婆跟我一樣),曾經我跟先生說過,無論以後到幾歲,我們都不能分房
: 睡,我說夫妻一起睡對我而言是一種緊密的感覺,既然要分房睡,幹嘛結婚!當然,我對
: 於先生提出說怕打鼾會吵到我之類的問題,一律向先生表示我可以忍受!
: 我也不會去批評不能忍受而選擇分房睡的人很奇怪,所以我不懂為什麼一定要強迫別人去
: 接受自己認為的價值觀,別人與自己不同,就覺得別人很奇怪!板上不是很多人常說,婚
: 姻是要找適合自己的另一半!(我這段並非獨針對s大)
嗯嗯嗯..
所以不覺得老婆的要求比較over嗎
覺得被吵到 卻又非得要強迫老公同房
強迫同房不算什麼 我還遇過非要同條被子的案例呢
認為不同條被子就是不愛
世上很多事都很難百之百所有人都覺得怪
我也不敢說我代表所有人呀
不過強迫別人一定要同睡又想要靠北別人吵
而且另一半的工作時間還很特別
這似乎不太厚道吧
像c大你就真的超棒的 堅持要同睡 但可以有些許讓步與妥協
: 2.非六日不算出遊
: 【現狀】:這點我也百思不得其解,但你可以仔細觀察原原po與老婆對話的用字,我疑惑
: 的是,原原po在上來求助之前是否真的如他自己所說,平常日全家出遊?當然,這也不是
: 重點,重點是女方如此說我也搞不太清楚!
嗯嗯嗯..
還是那句 我願意信原po 至少沒有漏洞大到讓我去懷疑他的正確性
但我卻認為是個可以討論的點
因為老婆打槍的理由...
還是蠻 特別的
同時也再次顯現原po有試圖想安撫老婆
: 【未來】:我還是堅持原原po未提任何解決之道之前,這點在不久的將來的確會發生!我
: 不認同一定要面臨了,才能提出問題,本來就要有憂患意識、防範未然不是嗎?人百百種
: ,原原po畢竟不是你s大,或許有這麼一種可能,假設女方在一年後,甚或者五年後好了
: ,才跟男方提出問題,要原男方選擇,男方或許會說,你不能接受你為什麼不早講,現在
: 才講,浪費了這幾年工作經歷才要我出去找工作,我找得到嗎?
: 那麼到底是s大你的假設對,還是我的假設對,我不在乎,我也不是完全不接受s大你的假
: 設,我想表達的只是,既然可能那麼多種,既然每個人想法不一定相同,為何不寬容點,
: 少點批評!或許有些人覺得原原po老婆問題很嚴重,直接離婚算了,我會覺得這樣太可惜
: ,誠如大家說過的,下一個難道就沒問題了嗎?那麼,遇到問題,應該先想想如何解決問
: 題,真不行,再離婚也不遲阿!
對對對..我也這麼覺得 先想想如何解決
真不行再離婚也ok
但是我之所以在文中都會說原po老婆心態可議
就在於 其實就如你文中所言
也不是什麼太大的事情
先生也不是對她的要求視若無睹
可偏生就一一打槍先生
接著硬是把離婚丟了出來
就是因為這原因
以下是c大您個人的經歷
我不便說三道四
請恕我刪掉
: : 3.我不認為老婆過太爽 但我覺得老婆心態可議
: : 原PO不論出於何種心態去接下家中的事業
: : 他們的情況就是 一個單薪家庭 工作者的工作時間很特殊
: : 另一半不喜歡 提出了兩個疑慮
: : 工作者試圖處理 但都被另一半用似是而非的理由打槍
: : 然後提離婚
: : 這不太像是個對家 對另一半有心的表現
: 基本上這點你描述原原po的狀況,我幾乎同意,但「似是而非」「試圖處理」是你加入你
: 自己的觀點去下的評斷,有理由說明也並無甚麼不妥,可終究只是你單方面的看法!這裡
: 我要提醒你的是,你提出自身看法認為原原po老婆打槍老公的說法都是似是而非,不也如
: 同我提出自身看法認為原原po老婆考慮的點不無道理,那你說的就是合理,我說的就是不
: 合理?我疑惑了…
: 「似是而非」的部分,我在第二點回應你了,我不全然認同你!
: 至於你看到的是原原po「試圖處理」,我卻著重在,原原po是否真的了解老婆的不滿、提
: 出的解決之道是否有效,不然即便原原po真的試圖處理,也只是淪為一廂情願,用自己的
: 方式去愛老婆罷了!
不全然認同ok的
就如同我也不全然認同c大你的想法
: 原原po有沒有做、有沒有溝通,從原原po短短幾句話中我無法那麼肯定!是,原原po的確
: 有提出分房、提出可以透過平日出去玩,但問題如下:
: (1)原原po提出這樣的解決之道時,語氣如何?真的是抱持著溝通的解度作回應的嗎?我
: 不知道。但婚姻中的我們都知道,同一件事,不同語氣,結果就差很多。
: (2)所謂的溝通,不是一方當下提出一個自己認為可以解決的方法,就叫溝通!也不是對
: 方不接受,對方就是罪大惡極!所謂溝通,是雙方一步步慢慢找到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平衡
: 點,是在一次次磨合中、尊重對方的需求,慢慢找到的。原原po只提出兩個解決之道,或
: 許有試著解決問題,也或許也只是變相強迫老婆二擇一,都有可能。
: (3)之前提到的概念,不要以自己認為愛對方的方式去愛對方!原原po文章中,很清楚原
: 原po提出的建議老婆無法接受,那麼綜合第2、3點,換個方式再溝通一次吧!
第1點 c大還是在challenge原po
我想這就是我們最大的差異點吧
2 3點 還是那句話 原po老婆更需要看
當然如c大講的 原po上來求助
你只能說給原po看
我的想法則是
一個正在努力試圖溝通的人
不該受到這樣的對待
底下的我一併回在這兒
原po也沒有意氣用事
而是把他的事情寫上來向板友求助
可以建議他離 可以建議他放低身段
可以建議他許多的方式
夫妻之間沒有對錯
但板上的板友們跟po文者可不是
為什麼我會想回文不是因為你沒有說老婆過太爽(因為我自己也沒有)
而在於你的文字間不經意流露出對原po的不信任與指責
所以雖然你本意想的是幫助原po
卻會讓我有如同你見到他人說你腦補或護航的不適感
不曉得那些會說c大護航的板友也是這麼想的
: : 這段文字其實我覺得
: : 感情沒有對錯只有選擇 是的
: : 婚姻需要經營 是的
: : 相互找到平衡點 是的
: : 多溝通 是的
: : 這幾點原PO都有在做不是嗎
: : 正視妻子的疑慮提出他的解決方案(分房睡、放假出去玩)
: : 試圖溝通 以找到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平衡點
: : 但結果就是妻子的打槍以及放離婚大絕
: : 所以原PO要進行選擇了
: : 而他似乎也沒有急著做出選擇
: : 反倒是原PO的妻子比較像是有了決定
: : 不是嗎
: s大在我第一篇文章中,推文對我說我的這席話應該對原原po老婆說才是,以下是我的回
: 應:
: (1)今天上來PTT求助的是原原PO,理所當然我只能給原原po建議。但這不代表我覺得原
: 原po在整件事中要負擔很大的責任,這是兩回事!
: (2)感情中,真的不須意氣用事,也無須計較孰是孰非,既然要走下去,那麼有理、有智
: 慧的一方先低頭也無妨,不是嗎?當然,原原po可以自己評估,如果真的認為與老婆之間
: 的問題無解,也不願繼續維持這段婚姻,原原po選擇離婚也無妨。但是,既然原原po都上
: 來求助了,我姑且假設原原po只是找不出解決之道,其實並不想離婚(如果原原po真想離
: ,那也不須上來求助),那麼我給的建議就是,問題不是只有二擇一,還有其他方法可以
: 解決,即便無法解決,到時後再離婚也不遲!
: 最後,還是感謝S大解決我疑問,雖然最終我們還是各自堅持自己的看法,但至少更了解雙方所指何事,不是嗎? ^-^
大家都成年人
要改變別人的看法那有這麼容易
而其實我也只是把我自己的想法說出來
大家參考參考罷哩
謝謝c大願意花這麼多力氣回我
改一些錯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