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archact (no)》之銘言:
: 最近真的很苦惱,希望上來有人能幫忙解答一下。
: 我現在沒有工作,在帶一個小孩,小孩才幾個月。
: 家人最近生病,他沒有積蓄,也沒有工作(我痛苦的是家人每天喝酒,只要身體好一點,
: 就出去亂晃把自己搞得滿身傷回來,已經染上酒癮,不喝酒很痛苦,如果像他這樣
: 三天兩頭就喝酒,又要進醫院,我哪有這麼多錢供他去醫院,現在喝酒喝到生病了,
: 又沒有錢,我看到就好氣)
: 我之前的工作,賺的錢大概只有幾千塊,保母費都比我賺的錢多,現在家人生病,
: 先生要養我跟小孩、他父母了,我實在不想再造成他的負擔了。
: 可是護士要叫我們請看護,看護這麼貴,我根本付不起,而且小孩這麼小,我也不能每天
: 跑醫院。
: 我該求助什麼單位呢?
: 如果是版上的網友遇到這樣的事會怎麼做呢?
: 還是ptt有什麼適合我張貼的版,可以讓我詢問這個問題?
: 有沒有人網友家裡也有酒鬼,跟我ㄧ樣的情況,需要照顧他的。
以前沒有健保,哪能讓酒鬼者三天兩頭上醫院?
通常上個一兩次,就會因為沒錢治療,直接帶回家死掉。
當然,現在即使健保吃下多數的醫藥費,
儘剩的看護費,對許多人而言,還是沉重的負擔。
醫院普遍有社工室,他們可能有辦法幫忙,但不能太期待;
你們若雙手一攤,說沒錢請看護,醫院其實耐何不了你們,但只是累到護士及隔壁病人。
如果喝酒的家人還可溝通,直接去問他,若生命垂危時,要不要接受電擊插管急救?
他若說不要,那麼趁他住院時,把拒絕急救意願書拿給他本人簽。
倘若他已住院中失去意識,那麼,就是讓法定代理人簽下拒絕急救同意書,
真的,如此對大家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