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舉美國人的例子很可笑,
他們或許大多從父姓,但這只是因為媽媽不在乎跟誰姓。
只是"我要不要",而非我"能不能"。
台灣法律已經允許從母姓,很多人卻要父母同意才能動作,還沒斷奶?
2. 很多人說原po無聊也很奇怪,你不care, 但剛好就有人在意阿。
人各有志是老生常談吧!
不能因為你不在意,就酸人家無聊、革命,況且她的權利,革什麼命阿!
※ 引述《C2C (西土西)》之銘言:
: 其實事情真的很簡單
: 就是妳要一個跟妳姓的小孩
: 同時又不要夫家的長輩跟妳糾纏不休
: 這很容易的
: 反正男方只出一尾蝌蚪
: 懷胎十月,是妳的骨肉
: 那就跟他要個小孩
: 然後付他一筆錢,簽個契約
: 小孩跟他夫家從此斷絕關係
: 小孩就是妳永遠的媽寶
: 這還要考慮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