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cketsun ()》之銘言:
: 自前次處分後,板上已趨於平靜,且受處分之板友亦已於組務板提出申訴,
: 故目前宜靜候小組長裁決。惟近日仍有部分板友於置底之板務討論區及本人
: 自請處分之公告#1Ifx1kxO (marriage)下,乃至板主allfar所提出關於前次
: 處分之說明#1If_OtyG (marriage)下多次提出疑義,希望板主能予以說明。
: 是在小組長日前表示,板主於自請處分期間仍須處理板務之前提下,板主就
: 板規何謂板規2-3之人身攻擊之及板主日後之執法標準應有在此做一統一說
: 明之必要,而前次處分及本人自請處分中有相關爭議者則附帶澄清,以上合
: 先敘明。
: 一、板規2-3中人身攻擊之標準
: 板規2-3中所謂的人身攻擊是指對於一個人人格、出身、處境、階級、膚色
: 、性別、性傾向等個人因素之攻訐,換言之,對於事務的評論與對於一個
: 人人格等個人因素之單純貶損應予區分。又在公共論壇中之發言為可受公
: 評之事,若以在公眾交流意見場域內之溝通內容為基礎之評論,應非屬人
: 身攻擊。
: 以前次處分為例,板主間有不同意見者在於:(1)究竟domotorei及Spell16
: 兩位板友之發言為對事之評論,抑或為針對人格所為之貶損;以及(2)究竟
: 「惹是生非的人令人噁心」及「現在我覺得最噁心的是你這個殺紅眼的某
: 某」是否為主觀感情之表示(與立於公共交流場域討論所為之評論),抑或
: 單純對人格之惡意攻訐。
: 我認為兩位板友之發言是針對公共場域之溝通所為評論,且為個人主觀情
: 緒之表達,亦即,是指其等對於某個人的言論感到噁心或某個人的言行令
: 人噁心,並非指某人為一個噁心的人,此兩者應有區別;而板主allfar則
: 是認為兩位板友之指涉對象明確,且是針對個人人格所為評價,應此違反
: 板規。
: 儘管板主間有前述不同意見,但基於對處分主筆板主之一貫見解表示尊重
: (因前揭不同意見僅為對於事實認定與詮釋上之不同,質言之,僅是對事實
: 能否涵攝於規範之看法不同);復檢舉人來函中暗示將對板友提告,且國內
: 實務多以較為寬鬆(即較容易入罪)之標準來認定公然侮辱是否成立,故在
: 為保全板友免於訟凶的情況下,我沒有於合議中堅持自己的見解。
: 然而對於這樣的說明卻有某位板友表示,板主是受外力威脅而改變見解。
: 對此需特別強調的是,板務合議的精神本來就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進行協
: 調與折衝,在此前提下本來即無有任一板主在合議中能始終徹底貫徹自己
: 的意見;尤其在板主為二人之情形,勢必有一方須做出讓步。選擇尊重他
: 板主的意見,乃至不欲板友受訴訟牽累之衡酌,毋寧是合乎情理且正當之
: 考量,本人絕無有在受威脅之情況下變更見解之可能(況依法提起告訴本即
: 解當事人間決紛爭之方法之一);選擇尊重他板主之看法不等於改變自己的
: 見解與立場,指摘本人受外力威脅即會改變見解乃純屬子虛烏有的不實指
: 控。我於此要嚴正聲明,本人立場從未有任何改變;限縮發言的自由空間
: 與放寬處分之標準從來不是,以後也不會是我執法時會考慮的問題。
: 二、關於自請處分
: 就我個人自請處分之緣由則是本人於婚姻板#1IepTWhX (marriage)一文之
: 推文稱,「我覺得在這樣的脈絡下(對一位患有精神疾病且已懷有四個月身
: 孕之板友所發的求助文章)回應一句『套子很便宜』對原文作者沒有什麼實
: 質上的幫助,而且這樣的回應很難稱得上是厚道,甚至讓人覺得有點刻薄
: 」,引發該文作者之強烈不滿。
: 惟前開文句僅是指該文作者之「回應」難稱厚道,且令人覺得有些刻薄之
: 處,應是對公開討論場合中的文章為合理評論,並非針對任何個人,亦非
: 貶損任何人人格之言行,因此當不屬婚姻板板規2-3所謂之人身攻擊。
: 然而在我自行迴避對自身檢舉,而另一位板主表明不受理板友檢舉(亦即,
: 我無從迴避)的情形下,為顧及檢舉人不舒服的情緒,又希望本板能盡快回
: 歸正常討論,因此自請禁言一週以為處分。我自己的權益與名譽從來就不
: 是我在管理看板時所優先考量的因素,對由此而生的一切紛擾更是深感抱
: 歉。只是真正讓我感到不解的是,某些對我個人繪聲繪影攻訐的板友是所
: 為何來?而真正讓我感到失望的是,難道認真看待板友的權利,卻只能換
: 來遭抹煞為只有板主有權力為人身攻擊、只有板主能將板規作為整肅異己
: 之工具?
: 在婚姻板的板務運作中維繫一定價值,有時對於板主來說像是危崖有花,
: 有點害怕卻也要攀過去。
: 本板板主選舉即將屆期,稍晚將進行開票。誠心地希望大家能珍惜這片討
: 論的園地,也好好善待下一位願意無償付出心力幫忙的板主。
: 衷心感謝!
: 婚姻板板主
周日早上,盍各言爾志?
前幾天您在組務版說:
然在板主allfar的處分公告中,本人數天前的推文竟引發部分有心人士以移
花接木,指鹿為馬的方式,將板主之管理附會扭曲為只有板主有權力為人身
攻擊、只有板主能將板規作為整肅異己之工具,或板友不能質疑板主,即便
被指為刻薄也只能接受等,造成板務運作有陷入窒礙難行之虞。
現在這篇您又說:
只是真正讓我感到不解的是,某些對我個人繪聲繪影攻訐的板友是所
為何來?而真正讓我感到失望的是,難道認真看待板友的權利,卻只能換
來遭抹煞為只有板主有權力為人身攻擊、只有板主能將板規作為整肅異己
之工具?
說真的,P版主,請問誰是【有心人士】跟【某些對我個人繪聲繪影攻訐的板友】?
我很擔心有怪人又到處寫mail說這個人是我啦
所以我趕快跳出來做會議詢問
請問,您是在說我嗎? 不是的話,麻煩您幫我澄清一下吧,謝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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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個人覺得事情本來很單純吧
在板務討論中,P不贊成桶,A贊成桶,但合議過後的決定就是桶。
後來也由A版主發出了版主公告,代表版主合議後決定要桶
w版友直接檢舉【原來這樣可以桶,那麼P前幾天自己的言語,該不該桶?】
正常狀況,就再進入合議制處理啦,有個幾天的時間,結果也會出來。
然而,BUT,事情總是會出現讓人無言的發展
某些罕見ID出現,直接開始"檢驗"並且"猜測"檢舉人p的檢舉動機
接連發出了一卡車的帽子,讓w戴下去。
("見獵心喜終於逮到機會可以出口氣","應該當時便檢舉了"云云)
然後引發了眾怒吧,畢竟BBS玩了這麼多年,
如此鉅細靡遺剖析檢舉人還戴帽子的,真的是絕無僅有,我印象中還真沒看過
因此反而是鼓動了越來越多的意氣,很多人都跳進來,最後火反而燒到P身上。
這是我看到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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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合議制出了我曾預言的問題,
就是,既然合議,又沒有不同意見書
因此判決出來之後,根據法理,就是版主群的共同意見。
A與P都不可以說誰曾贊成或是誰不贊成,因為結果就是兩人都同意的判決結果。
因此,P版主,你現在貌似深感委屈,
但其實在你決定合議制的時候,本來就種下了這種因果阿。
更別說你事後再跳出來,說其實你是不贊成這個決議的。。。
今天大法官會議決定之後,萬一飽受輿論質疑
沒寫過不同意見書的大法官跳出來說我不贊成這個解釋文,又會被如何的"評論"?
對於其他的同僚,別人又會怎麼看待你?
P版主,您與部分網友才是法學專家,這道理你們應該比我懂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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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A版主在前陣子的噓文風波內,直接點名並且評論了本版罕見ID
那我也要請教啦,對於【某些罕見ID旗幟鮮明討論w檢舉人】的行為
不知道A有什麼看法?
喔,我忘了,她也辭職了,沒有義務要回答版務詢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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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三位前任版主都是很有理想性的人,我特別佩服P版主的理念與實踐。
但理想跟家務一樣,愛情也要面對柴米油鹽醬醋茶,版主就是要慎重處理申訴案
婚姻版發展到現在已經有自己的生命,誰來幹版主都會很辛苦
而且由於現在的發言標準/門檻基本上近於無,文章量只會越來越多
各位在我心目中都是前五名的版主,個人很感謝三位在過去半年的付出
版規組規站規是一回事情,組長如何判決是另一回事情,而公道自在人心。
許多事情,白紙黑字,我們心中自有Judgement。
讓我再說一聲,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