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terk (reterk)》之銘言:
: ※ 引述《loser1 (拍嘎爪得白醬)》之銘言:
: : 身為真男人,就搬出去。
: : 家只要照顧個大概不會火燒大家吃飽就好,要求太多是找碴。
: : 離開找碴的人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 謝謝上一篇m大、l大與諸多網友提供的建議,
: 1. 煮餐點很重要,但外食無法解決我們三人全部的問題。
: 例如:我媽媽出國遊玩二個星期,我帶外食回家,
: 但我老婆還是撐不了一天,
: 立馬請娘家媽媽上來幫忙!
老婆無法在沒有幫助的情況下完成全職家庭主婦的工作內容
(帶小孩、準備小孩和自己的餐食、完成不能等到老公回家幫忙的家務)
那就只有1. 請鐘點幫傭 2. 出去工作小孩交保母
: 2. 婆媳不同住可減少磨擦,但家務與教養工作沒有減少。
: 例如:同上例。
現在情況下,媽媽唯一幫到老婆的就是煮飯
如果不煮飯的話,老婆等於還要煮媽媽的飯?那不同住還少煮一個人飯啊
: 3. 付錢請幫手,除了觀感問題之外,我的薪水能力也不高。
: 如果回到當初沒有小孩的狀態,我媽媽可能就不會來跟我們同住,
: 當然就不會有今日的困擾了喔。
請你媽同住就是需要幫忙,你媽不要幫忙的話,那跟你媽同住的理由就沒了啊
: 17:00 原po補充
: 有網友回應為何請岳母上來幫忙不是長久之計,
: 因為岳母在南部老家仍有家庭要顧,另有宗教要務,
: 短期上來幫忙二個星期還可以,
: 長期半年一年可就強人所難了!
根據你的補充,你老婆沒有能力當家庭主婦,那還是搬出去+老婆去上班最合適吧
不同住正好,你老婆就沒什麼好抱怨你媽只能摸摸鼻子要嘛上班要嘛自己搞定
反正就你媽不願意幫忙嘛,有本事他叫自己媽媽來幫
其實我有點能明白為什麼原PO老婆會一直抱怨原PO媽媽
因為她當初同意同住本來就不是為了當個孝順的媳婦,而是貪圖免費的人力
原PO媽媽想要個家事全包的孝順媳婦,原PO老婆想要個免費人力
兩方對同住這件事抱持著錯誤的期待,所以還是分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