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下筆者是南部人在台北上班,老婆是中部人在新竹上班,跟老婆剛懷第一胎時,
沒有養育小孩的經驗,將第一胎交給自己父母親照顧,因南部除父母親還有姐姐,姪女
共住,可以互相幫助看小孩,但是跟小孩聚少離多.到第二胎時,我跟老婆決定在台北
找保母托育小孩,於是老婆生產前六個月,就已經物色好保母.老婆生產後,在岳母家
坐月子時,岳母突然遊說我把小孩交給她照顧,當時老婆的弟媳也剛好準備要生,由於
平時有岳母+老婆弟媳在家照顧小孩,心想孩子給外人照顧不如給親戚照顧,就答應給
岳母照顧.當時岳父跟岳母離異,家裡大概是岳母+小舅子+媳婦同住,空間60多坪,生活
條件普通,基本上一切相安無事,直到弟媳也生小孩了,不到一個月,由於照顧小孩的
觀念不同加上弟媳可能口氣不佳,老婆弟弟跟媳婦一同被岳母直接趕出家門.
此時平常只剩下岳母+小孩,固定我禮拜五去新竹載老婆,一同前往台中,平時我老婆
新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