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請] 新增marrage板主

作者: wilo (所長cosplay好人)   2014-01-17 22:45:40
※ [本文轉錄自 L_LifePlan 看板 #1IsJ_xhr ]
作者: 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 看板: L_LifePlan
標題: Re: [申請] 新增marrage板主
時間: Fri Jan 17 22:36:40 2014
#1I1vxxS1 (About_Life) [公告] 生活娛樂館組規 2013 修訂版 v2.0
二、新增/刪除板主
<新增板主>
1.若該板已有板主,需現任板主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並經所有板主同意。
2.若該板無板主,可由小組長辦理遴選作業,或至LifeNewboard板提出連署。
1>連署時間發起後滿三天方得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
2>提出申請後,小組長可視情況延長連署時間,至多十四天。(連署期滿)
3>連署理由請確實填寫,過於簡略者小組長得判定為無效連署。
4>基本連署門檻之定義為有效支持票25以上,
且有效支持票數高出有效反對票數的1/2以上。
3.新增之板主須符合登入300且發表200之限制。
4.新任板主上任後所管理看板不得超過3板(不計班板、組務板)。
#1F-lJSoF (L_LifeJob) [公告] Life_Job 組務板板規 2012
四、其它事項
(1) 連署(包含新增看板、板主及相關罷免等)審核標準:
無論贊成方或反對方,請確實填寫連署理由,
僅填寫「支持」、「贊成」、「幫推」……等語意不明或無關連署宗旨者,
視為無效票。
經審核:支持票共 40 票,廢票 17 票,有效支持票為 23 票。
反對票共 0 票,廢票 0 票,有效反對票為 0 票。
經審核,有效票數未達規定之 25 票。
且開始連署至此尚未達規定之三天,故申請案駁回,
若欲再次申請板主,請重新連署。
雖然已經說過蠻多次了,不過組務就再提醒大家一次,
不是寫『支持某某某』或『勇者就是要推』這種很長的支持理由就會算有效票,
而是你要明確地讓組務看到你是『支持申請人的什麼東西或是特質』,
這樣才算是有效票。
詳細審核過程列於<附件一>。
<附件一>
※ 引述《dorakao (這是一塊朵拉糕)》之銘言:
: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4-01-17 22:59:00
感謝提醒 沒注意只複製一半
作者: ariesapril (Fen)   2014-01-18 00:00:00
原來還要寫清楚支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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