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苦惱] 對"要不要小孩"意見不一致,怎麼辦?

作者: regent2 (落葉紛飛的秋天,好美...)   2014-02-08 12:38:24
生兒育女對某些人來說, 可有可無,對有些人卻是人生是否圓滿的一部分
如果你老公對於"必須要擁有小孩,否則將是人生一大缺憾"非常強烈
你也是很執著,不可能退一步
這其實就像板上很多夫妻間的"重大爭議"一樣,無法達成共識,
如:婚後住哪裡,是否願意與公婆住,財務分配,家事分工等
已經造成另一半的多年怨懟,甚至爭執不下....
我會勸你"放手吧"!大家好聚好散~~
這跟男女性別無關,就是你們人生旅程已經開始分歧,期待的與想要的已經不同
你耽誤他生兒育女的時程或是尋覓下一個願意跟他一起看著孩子長大的那個喜悅
他也增添你心裡負擔與壓力, 勉強你做你不願意的人生重大決定....
我的一個朋友,婚前老公說願意生,婚後改變態度,拖了八年,最後拒絕生小孩,兩人離婚了!!
她之後再婚時,已經快40,這幾年一直很難受孕,要不就是流產....
她的事業與二次婚姻都很美滿,看到大家有小孩,心理很遺憾,
也很怨懟前夫耽誤她人生的"黃金歲月".一直未能為第二任老公懷個孩子,也成為她的痛
當然你老公是男性,生育年齡比較長
去看許多醫學報導
男性六七十歲的確還有生育能力,可是精子的品質已不如年輕時
許多研究也證實小孩罹患一些遺傳性疾病的機率也高出許多(跟父親年齡有關)
生兒育女有時效性
不像買房,你錯過了,還有機會再買;錢存夠了,可以再看
父母親的健康及養育孩子所需要的體力及精神
30歲 40歲 vs. 50歲還是有差距的....
對你來說
找一個跟你持一樣願景的人,願意過著頂客族生活,閒暇到處去旅遊
平日享受兩人甜蜜世界的人,年節共同抵禦親友的關心與催促
你也少了很多心理壓力與爭扎
不是嗎?
※ 引述《faqa (*beep*)》之銘言:
: 想請有類似經驗的板友解答一下...
: 結婚三年了,
: 婚前我已非常明確跟另一半表明我不打算有小孩,
: 而當時先生很想結婚,且可能認為我日後想法會改變,
: 所以我們還是結婚了...
: 三年來相安無事,雖然先生一直都很喜歡小孩,
: 但並沒有特別想要,
: 可是過了這個年,看到朋友紛紛都有小孩了,
: 加上長輩催促等種種原因,
: 他也開始想要小孩了...
: 我今年已35歲,自始至終沒有想要小孩過,
: 雖然每個人都警告我將來會後悔,
: 但至少目前我還是沒有任何一丁點的想要...
: 想跟先生說不然離婚好了,讓他去找另外想要小孩的女生,
: 但我想他不可能答應的...
: 但如此我好像成了罪人><
: 若硬要我在離婚和有小孩之間擇一,
: 我想我會選擇離婚。
: 不知是否有類似經驗過來人可提供意見參考?
: 先謝謝了!
作者: shounyuh (shoun)   2014-02-08 13:06:00
不過現在不肯放手的是原po丈夫不是原po啊...我比較好奇的
作者: shounyuh (shoun)   2014-02-08 13:07:00
是,如果原po丈夫未來某一天在外面跟小三生子(假設)...然後以原po說過〝不然你去外面跟別的女人生〞來規避通姦刑
作者: shounyuh (shoun)   2014-02-08 13:08:00
責,這在法規實務上躲得掉嗎?(純討論,並無恐嚇之意)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4-02-08 13:09:00
要出去生幹嘛不先答應老婆離婚呢
作者: shounyuh (shoun)   2014-02-08 13:12:00
所以我討論的是沒離婚卻又出去生的狀況啊...如果兩方在人
作者: shounyuh (shoun)   2014-02-08 13:13:00
生重大決策無法一致下就先好聚好散當然就不用討論了
作者: generally (滾來滾去)   2014-02-08 14:13:00
很多男的都這樣啊,老婆不生就去外面偷生
作者: dnacat (die Katze)   2014-02-08 14:16:00
不行吧?婚姻有忠誠的義務,談不攏最多終止關係(離婚)而不是棄婚姻忠誠如敝屣
作者: dorakao (20歲希望更用功)   2014-02-08 14:18:00
不是的 就算丈夫外遇 照樣可以提告通姦
作者: dorakao (20歲希望更用功)   2014-02-08 14:19:00
唯一不能告的情況是知情後三個月內沒提告就不能告這是一條莫名其妙的'大老婆默許'條文丈夫可以主張'我老婆早就知道我通姦而且她還知情同意'
作者: dorakao (20歲希望更用功)   2014-02-08 14:20:00
夫妻之間的約定只要是違反善良風俗的 就沒法律效力
作者: faqa (*beep*)   2014-02-08 19:54:00
最後一段正是我想要的關係,謝謝你提醒了我另一種思路!
作者: Cauchy2008   2014-02-08 22:38:00
反悔的是原原po的先生,不生就高興結婚,哪天想生了,
作者: Cauchy2008   2014-02-08 22:39:00
再拍拍屁股走人,有這麼便宜的事
作者: Cauchy2008   2014-02-08 22:42:00
就算原原po不離婚,我也不覺得她耽誤了對方,因為反悔的不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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