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weetzuyu (*^^*)》之銘言:
: 婚姻板首po, 請鞭小力一點
: 背景介紹:
: 我跟老公結婚快四年, 無小孩自住,
: 婚前娘家準備了新北市60多坪新房(無貸款)+裝潢當嫁妝, 婚後一直住於此
: 老公月收入約8~9萬
: 我月收入4~5萬
: 收入各管各的, 每月管理費&水電費&吃飯&日用品大小雜支由老公支付
: 事件:
: 最近到了報稅季, 因為我今年三月才開始工作(之前一年多在國外念書)
: 所以我今年是不用報稅的 明年才需報稅
: 不過因為我媽之前有用我的名字買房 去年賣掉 有一筆賣屋所得
: 我跟老公是共同聲報 因此我名下有一筆三萬兩千多的賣房所得稅要繳
: 我媽叫我問老公那筆稅多少錢 她再拿給老公
: 不過我覺得這筆錢只會發生這次 並不是每年發生
: 加上三萬兩千多 對老公來說應該還好 可負擔 (他月薪8~9萬)
: 更何況我們住在我爸媽買的房(無貸款)
: 當初裝潢近三百萬也都是我爸媽支付(包含家具電器)
: 平常也不用給孝親費 只有過年紅包一人一萬,
: 父親節母親節生日老公請吃飯而已(我會額外包紅包)
: 而且我們現在住的房每年地價稅&房屋稅還是我媽在繳
: 所以我覺得他應該大器一點說那筆三萬兩千多就不跟我媽拿了
: 但他不是這麼想 他覺得事情不能混為一談...
: 他認為這筆錢本來就不是應該由我們支付
: 我有跟他說這是在幫他做面子 他說不用...
: 這種感覺就像 朋友請你吃大餐 但去小7買個幾十塊還要跟別人要一樣
: 我有舉這個例子給他聽 他覺得這個例子不恰當
: 他還是堅持我媽用我名字的賣屋所得稅本來就不是我們應該支付的...
: 請問是我真的要求太多? 還是老公有道理呢?
: 謝謝大家耐心看完^^
我覺得原PO你對你老公太好了
今天~~你老公有幸娶到原PO
已經少奮鬥20年
今天不過是叫他拿個32000孝敬父母
也在那該該叫......
不過原PO你錯就錯在
沒有老早就叫老公的薪水通通給你
每個月再發零用錢給他
早點做...大概就不會為這件事情吵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