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老公在私人公司上班
婚後因緣際會之下,自己開自助餐店
婆婆也因此買間店面給我們
位於大學學區的關係
學生上課期間生意都還不錯
遇到寒、暑假或是寒暑假前生意就相對差很多
當初為了開店的支出,有貸款,每個月要付二萬
人事成本一個月二萬多
還有其它零零總總的支出
在生意好時,這些不成問題
但到了寒、暑假淡季時,就需要我拿出存款幫忙付這些費用
我希望他把店收掉,去上班,房子租人
這樣二個人的薪水加上租金,只養一個小孩,生活上可以寬裕許多
但他一直不願意,說錢都投入了,而且也才剛做二年
剛開始一定比較辛苦等等的話
這樣的話,你們會想繼續支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