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瘋狂鬼打牆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4-08-26 17:44:21
※ 引述《kill7410 (killer)》之銘言:
: 文章滿長的,要有心理準備,建議先上個廁所在來~
這算短的
: 結婚至今也快一年了,我們到現在還沒登記,
呃,那妳在法律上還沒結婚,懂嗎?
: 因為我老公婚前一個月剛換工作還沒有特休,他請一天假要扣的薪水非常多,
: 加上婚後一直在吵架,後來也就不了了之
呃,那妳在法律上還沒結婚
: 我們相差15歲,一開始年紀是我非常大的考量,
所以當年是43 vs 28?
: 但是他對我的好真的讓我融化了
: 交往時他對我超級好,應該說不會有男人比他更好了
: 我們交往兩年結婚,到第二年的時候漸漸有了爭吵,都是芝麻綠豆小事
: 我可能比較敏感吧,加上他跟我以前遇到的人不太一樣
: 他不太把事情說出來,例如他家人跟他講了什麼,他也不太跟我討論
: 都是我自己問他才會講一下,他的個性不是非常積極那種(追我時不會)
: 例如提親的事情,第二次還第三次去他們家時,他媽媽就說想來家裡拜訪提親
妳將來如果自己有兒子
他四十多歲還沒結婚,找了一個快三十的女友
妳就會了解為何他媽媽會這麼積極了
: 但是我老公都沒跟我講過這些事情,感覺他家人比較著急,而他沒主動跟我提過
所以妳是覺得沒有被求婚所以很看不開嗎?
那好,就開口跟這男人(他真的不算是妳先生)要求依次浪漫求婚
返正妳們還沒結婚
: 我在意的是,他家人一定有跟他提過不管什麼事情都好,但是他都不太會跟我說
: 我覺得我好像外人,漸漸的這類的大小事情我們也開始有了爭吵
: 那時候他對我也還算不錯,只是覺得有些地方怎會跟我想個不一樣
: 我們住家的家事他都會幫忙,且幾乎都是他做比較多
他做得家事比較多,結果妳還嫌他?
: 而我回娘家或婆家都是我做,他都不會碰手,他也不想動手
: 所以家裡的工作他做的時候我也較不會覺得不好意思
: 結婚前幾個月,我們吵架頻率越來愈高,他對我也越來越凶
: 他不讓我我不讓他,家人也勸我婚期延後吧
: 挑婚紗照時也吵,挑喜帖時也吵................
: 後來我覺得我自己脾氣不好,想說應該是我的關係才會變成現在這樣
: 我當時不知道哪根筋不對,這樣的階段根本不適合結婚
: 婚後更不用說,三天兩頭就吵架
呃,妳在法律上還沒結婚
: 對我的好也更有落差了,以前出去大部分都是他出錢,現在主動要求我自己幫忙付
: 對我的貼心也漸漸消失了,對我的耐心也更沒有了
: 他也比較保護他家人,有次他家人知道我們吵架,那次回去婆家
: 我公公就不太想理我,我跟他講話也不太想鳥我,當下感覺超差
: 以前我們回去,我公公都會主動跟我們聊天,且也喜歡跟我聊天
: 那次心情非常差,覺得我公公怎沒問清楚事情來龍去脈,就直接判我出局
妳有啥證據人家老爸判妳出局?
: 有次我跟我老公提到這件事情,他說你怎麼可以批評長輩,
: 但是我只是把感受跟他說,我並非批評,難道我連表達情緒都不行嗎?
: 只要有跟他家人有關的,我都覺得我只能默默的接受,
: 不管是大人或是小孩都一樣.........
: 我覺得家庭環境有很大的關係
: 我的婆家是非常傳統的家庭,婆婆人很好,個性也很好,屬於標準的傳統女人
: 我公公就屬於大男人型的,如果有爭執的時候,我公公通常都很不客氣的罵我婆婆,且罵
: 的很不口下留情,而我婆婆都是笑笑的,幾乎都不回嘴的,這點我很難做得到!他們這些
: 互動都是婚後我才知道的,我有點嚇到!
: 我們家是非常民主的,對我爸我們都是開玩笑來開玩笑去,也會直接唸他,每次我爸媽吵
: 架,幾乎都是我爸讓我媽比較多,很多事情且幾乎也是我媽掌權,但決定事情都還是會跟
所以,妳心目中的民主,就是爸爸要讓媽媽,然後許多事情媽媽掌權?
我說難聽點,妳老公(算了這樣稱呼的確比較順口)比妳大十五歲
這十五年不算在吃始吧
依照妳行文的邏輯內容,我覺得妳們碰到事情多聽他的,可能比較好。
: 我爸商量!所以怒罵老婆這種事情在我家是不會看到的!
: 中間我們因為爭吵,我搬出去住,後來他家人發現,他有來接我回去
: 我也被我家人罵,搬出去就是妳不對,但是我覺得我無法再和這個人生活
: 但是卻又離不開...呼呼....
呃,妳在法律上還沒結婚
搬離同居人也沒啥不好
但妳又說妳離不開。。。那你此文標題鬼打牆是在說妳嗎?
: 有時候想想他的好,就覺得算了不要想這麼多,所以吵完架又合好了
: 但是這樣的循環兩天就上演一次
: 真的好累,且每吵一次感情就更薄弱一次,真的真的好煩喔!!!
感情的確是會越吵越博
如果妳已經三十歲了,覺悟還不晚。。。
: 我們金錢管理方式來回總共變了好幾次,結婚前他跟我爸說他錢要給我管理,他說他領零
: 用錢就好,一開始是如此沒錯
: 後來他說他上網爬文,以後買房子的話有種抵利型房貸,用他的戶頭存錢比較利多,要我
: 把兩人的錢存到他的帳戶,我是沒聽說過這個,後來我問了我朋友(銀行行員),他說要
: 看狀況並非我老公說的這樣
: 後來一陣子之後他說他想要有自己空間,所以錢又拿回去了
: 我說乾脆就兩人的錢共同管理共同支付一切,他非常堅持說他不要,他要有自己空間
: 我們為了金錢管理這件事情吵了好幾次
: 後來我爸知道後,滿生氣的,說我老公怎麼講話顛三倒四,後來我爸要我們回家問問我們
: 的狀況是怎樣
: 後來結論就是….我老公要我列出兩人的基本開銷明細,他的薪水比我高出很多很多,加
: 上男生結婚要有扛起家計的肩膀,他說這個費用他負責,
: 結果…有些費用我先墊的,我在下個月月初跟他請款,但是每次都拖拖拉拉,
: 我就非常不喜歡這種感覺,我也跟他講過了,好像我
: 在跟你施捨一樣,當然這件事情也吵過好幾次,每次請款沒有一次乾脆俐落付錢,都是拖
: 很久才給,然後又說他手頭很緊…但是據我所知…並非如此
: 後來他又主動要求要我把錢拿出來一起用,我說當初是你不要的,現在要多給我一筆零用
: 錢,是不是覺得開銷更大了
: 我覺得這麼會算,結果還不是算錯了
: 然後一天到晚一直叫我把錢拿出來用,我覺得一起用可以,
: 但是你會去計較我是不是多買了一件衣服什麼的,我就非常排斥這樣的管理方式,我自己
: 有賺錢,我自己管理就可以了,出去玩我也會幫忙分擔,吃東西也會幫忙分擔,這樣不是
: 很好嗎?
這的確是不太好
但他沒錯太大,妳也不是都有道理,收入差很多的話自己管的確比較好
如果金錢觀差這麼多,建議不要去登記。
: 現在常跟我說手頭緊,我們相識之前他就租房子了,婚後我搬過去跟他一起住
: 這些開銷在他認識我之前就有了,為什麼婚後一直跟我說開銷太大,他說因為多了我的部
: 份,我說以前我們常出去玩所有的開銷也是你付較多,現在幾乎沒有出去,薪水也比以前
: 多了近兩萬,我也會幫忙分擔一些,為什麼變得存不到錢了?
: 每次跟我說手頭緊手頭緊,我都覺得好像是我害的一樣,心情真的很不好,也很常為了錢
: 吵架
: 別的家庭雙薪的薪水都沒他一個人高,還有小孩要養還要繳房貸還能出去玩,為什麼我們
: 會這樣呢?
: 我們婚後出去玩的次數不到5次,也沒出去過夜玩過
: 一直說沒錢沒錢,都覺得很煩
: 我真的很羨慕別人....婚後半年就出國玩了
呃,妳在法律上還沒結婚
: 然後也有房子了
: 我身邊的朋友結婚就有房子住了,不是長輩買給他們就是幫他們繳頭期款
如果自認找錯男人,那下一個會更好。
三十歲了還覺得房子應該"不是長輩買給他們就是幫他們繳頭期款"
那找個有錢婆家吧。
等等,妳如果這麼需要長輩買房子
那妳爸爸媽媽呢? 妳自己家長貝呢?
如果只會單方面取用公婆,那麼難怪人家不肯把薪水給妳管。。。
: 現在同事要結婚了,長輩還帶他們去看房子,我都覺得好羨幕喔
妳沒看過本板上萬篇住公婆房子的報怨文嗎?
: 雖然說每個人狀況不一樣,但是他家人好像也不太關心我們的狀況
: 他家境也很好,不知道是他家人沒關心過,還是他自己沒跟我提過,我自己也不敢問
: 我都覺得我們要一輩子租房子了
有啥不好?
: 雖然說現在房價很高,但是我也沒聽他家人問過我們有沒有想要買屋的意願
現代公婆真難做
原來還要有【問媳婦有沒有想要買屋的意願】這種規定。。。
: 每次FB上有人分享他們買新房了我都好羨慕
妳真的三十歲了嗎?
: 我們連頭期款都有問題,他有多少錢我也不知道
: 好像沒有同心的感覺...也讓我不想把錢拿出來共用了
其實,妳既然賺得比他少很多
【讓我不想把錢拿出來共用】這句話看起來很後現代。。。
: 反正你對我也這樣而已...
: 短短一年的時間,我們吵了無限次,我也搬出去過幾次,後來還是又回來了
: 這次一樣,我人住在外面,他沒聯絡我我也沒聯絡他,想說這次就這樣結束吧
: 我真的累了....................
還是那句老話
妳在法律上還沒結婚
: 之後要面對自己朋友同事的眼光與疑問,都覺得壓力很大
: 還有家人也要承受別人的輿論
: 覺得非常對不起家人,當初沒有好好聽他們的勸告
: 家人也看我這樣來回鬼打牆好幾次了,也不想再多說什麼了
: 我已32了,再過兩年就要變成高齡產婦了
: 大家都問說年紀不小了怎不趕快生小孩
: 其實我心理壓力也很大,我也很想生阿,但是我們的情況怎麼生?
妳們沒登記,真有小孩會變成非婚生子女甚至還父不詳咧
真是為妳們捏一把冷汗。。。
: 兩個人都搞不好了,有小孩問題不是更多嗎
: 現在吵架他也直接發飆,也不會哄我了,都是我先主動找他他才會理人
: 跟以前判若兩人,以前他真的是百分之百的完美男人!!!
: 我若提起以前,他就會說不要在跟我說以前了
: 我都覺得我好像遇到詐騙集團了
好想問問那位47歲的男人,他對於這段關係的心得與看法。。。
: 不知道未來如何...
: 不知道會不會遇到更好的人,還是先要好好把自己調整好
: 畢竟也不是小女生年紀了,又有過結婚紀錄,雖然說沒有登記
妳哪裡有結婚記錄?
: 我也擔心以後不知道會怎樣..但是想到現在...我真的不想在這樣歹戲拖棚下去了
: 不知道到時候他家人知道反應會怎樣,我老公會如何跟他家人講
: 當初的決定....現在就要自己承受了….居然要踏上離婚這條路,應該說分手這條路
: 線階段的朋友不是已經生小孩就是準備要結婚了,大部分也差不多都結婚了
: 所以婚姻這條路真的要好好想清楚阿....
: 不然只是浪費彼此時間……..
: 如果可以…我真的很不想走上這一條路
: 現在想想真的好後悔喔!!!
呃,我最後再提醒一次
妳在法律上還沒結婚。。。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4-08-26 17:45:00
你在法律上來沒結婚 XDD 這很重要! 要説三次!
作者: hank4416 (Hank)   2014-08-26 17:47:00
呃,妳在法律上還沒結婚
作者: vicvic   2014-08-26 17:49:00
頂多就是同居情侶,不爽就分手而已嘛XDDD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8-26 17:50:00
頂多就是下次真正結婚 再請喜酒一次時 比較尷尬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4-08-26 17:55:00
呃,妳在法律上還沒結婚+1 這句換rept很多次 讓我笑了!!
作者: gliga (兩個人的加倍幸福)   2014-08-26 18:01:00
中肯 感情是雙方共同經營 若真不適合 就分手吧 因為沒登記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08-26 18:05:00
從頭到尾都是在鬧小孩子脾氣吧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4-08-26 18:11:00
覺得標題在說她自己+1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08-26 18:11:00
還讓岳父出面要求先生說明金錢管理,很誇張
作者: vyv726 (喵豬喵喵喵)   2014-08-26 18:20:00
說了10餘來次她聽的下去就功德圓滿了XD
作者: linyap (miche)   2014-08-26 18:32:00
覺得標題在說她自己+1 妳在法律上還沒結婚怎麼這麼好笑
作者: saluawu (可愛的臭寶愛黏人)   2014-08-26 18:50:00
每看一次"妳在法律上還沒結婚"就會笑一次 真的後悔就趕快換人
作者: tn (奇蹟的楊)   2014-08-26 19:08:00
岳父出面管這種事,男生不爽也能理解
作者: nunu1102 (尊重別人=尊重自己)   2014-08-26 19:30:00
==================此篇迷路,請勿再回文==============
作者: love2ne1 (葵~)   2014-08-26 19:35:00
原原po公主病
作者: iterator (rotareti)   2014-08-26 20:01:00
上面那篇算哪門子迷路文,缺了登記就不屬於婚姻問題?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4-08-26 20:03:00
本來就不是婚姻問題阿。明明是同居人關係。
作者: iterator (rotareti)   2014-08-26 20:06:00
又不是婚姻法律版,不符法律資格要先剔除,才能問問題?
作者: nunu1102 (尊重別人=尊重自己)   2014-08-26 20:08:00
若沒有實際的婚姻關係,是屬於BG版業務,謝謝
作者: iterator (rotareti)   2014-08-26 20:11:00
版規哪條這樣寫的? "沒登記" => BG版業務?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08-26 20:14:00
這篇變備份@@
作者: Lunachen (期待愛情)   2014-08-26 20:21:00
沒登記=沒結婚=男女朋友同居,是BG版業務沒錯啊
作者: caddyshack (Wordless)   2014-08-26 20:24:00
好有耐心的回文。另外沒登記就不算結婚,不要再吵了,要不吞下去,要不分手。
作者: suegi (數隻數隻)   2014-08-26 20:28:00
這篇要到同居板我也不反對啦,不過價值觀差這麼多我也會勸分
作者: babycu (Elaine)   2014-08-26 20:35:00
唉~他根本就會再回去的那種,說再多都沒用!只能說這樣的婚姻還肖想生孩子……
作者: cleanfif (克寧)   2014-08-26 20:51:00
沒登記的理由很奇怪~中午戶政事務所沒休息喔!不用請假假日也有預約服務!ps.同居人真小氣 妳錢不要跟他共用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4-08-26 20:52:00
就男的不想結婚而已 女的傻傻的 以後遇到更好的馬上能甩掉 還不用負責任 多好
作者: cleanfif (克寧)   2014-08-26 20:53:00
留著自己買間房 才不會吃虧喔!啾咪
作者: arrio (沒人玩接龍T_T)   2014-08-26 21:09:00
簡直不懂怎麼她男人忍得了
作者: reyde (rey)   2014-08-26 21:12:00
哇 跟我朋友的情形好像 只是他們登記了 女的發現男的登記前後根本判若兩人。現在想逃也沒那麼容易。你沒登記就逃阿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08-26 21:16:00
我看是男的要逃才對
作者: iterator (rotareti)   2014-08-26 21:51:00
噗, 我是在問推文上面那位, 他是板主阿..
作者: ladyluck (Luck be a lady)   2014-08-26 21:57:00
這....原po真的30了嗎?
作者: yylane (蔡小豬的媽)   2014-08-26 22:38:00
其實我覺得通篇除了沒登記以外的確是婚姻問題,BG板不太會出現這一類的問題,說是同居板也行啦,但看起來衍生出來的是婚姻之後的問題沒錯啊,先生心態的轉變也是意識到已經結婚了所以懶得經營感情,並沒有因為還沒登記就當未婚這樣也要刪文不能討論嗎?
作者: skat (汪汪之亂 XD)   2014-08-26 22:52:00
「先生」轉變是因為受不了公主病吧?不是婚前(?)就開始有口角了?
作者: cicq (cicq)   2014-08-26 22:54:00
心態已經是婚後夫妻狀態,贊同可討論
作者: ggf (ggf)   2014-08-26 23:01:00
其實我不是很明白為什麼論及婚嫁可以po,都舉行婚禮的人卻是迷路被刪文。
作者: caroline4247   2014-08-26 23:04:00
宅爸好認真回文XD
作者: freebaby (就是這樣)   2014-08-26 23:13:00
論及婚嫁可分類婚前,舉行婚禮無登記算BG?讓我好混亂啊!幸好我有去登記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08-26 23:19:00
我連論及婚嫁可以PO都覺得很奇怪拿"結婚"來認定發文資格不是最簡單明確嗎?何苦包山包海?
作者: Cauchy2008   2014-08-26 23:54:00
這文頂多分類錯誤,變迷路文有點莫名...
作者: ggf (ggf)   2014-08-27 00:01:00
結婚版該不該包山包海可以再議,但現行的遊戲規則就是可以有已論及婚嫁的婚前文。那為什麼比已論及婚嫁還要更婚姻的卻被認定迷路刪文?好詭異的邏輯
作者: iloveannasui (坐看雲起時)   2014-08-27 00:21:00
連婚前文都可以發文了,宴客過居然算迷路??
作者: suntex (中產小市民)   2014-08-27 00:56:00
因為沒有得到版友普遍同情 所以被迷路刪文 算不長眼 呵
作者: ericpony (ericpony)   2014-08-27 01:25:00
先生會態度大變, 大概也是覺得自己遇到詐騙集團的關係..
作者: elaine4215 (@~@)   2014-08-27 02:31:00
看完我都想大笑了!真的跟標題一樣!鬼打牆
作者: ALENDA   2014-08-27 07:04:00
其實還沒登記,真的不喜歡,嫌婆家沒錢或跟這個男人的生活方式不是妳未來幾十年可以接受的,抱怨幹嘛快分開阿!不然要等懷孕了才來揪結嗎?如果他沒這麼糟糕,那就轉換心態行事風格好好溝通繼續過日子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4-08-27 07:14:00
一般來說改標題[婚前] 不就可以嗎?版上好幾篇.....
作者: swatchcat (~( ̄▽ ̄)~)   2014-08-27 08:05:00
覺得不算迷路阿。也算有婚姻之實了@@不過還真的是鬼打牆…唉…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4-08-27 08:39:00
妳在法律上還沒結婚+1 ,原PO真的30?
作者: freebaby (就是這樣)   2014-08-27 09:43:00
其實我真的看不懂原原po在講什麼,你們好厲害
作者: netfly (小火柴)   2014-08-27 09:44:00
理論上32歲,實際上青春期
作者: nunu1102 (尊重別人=尊重自己)   2014-08-27 10:33:00
其實這篇我考慮了很久,要歸在迷路還是婚前,但後來想下還是決定迷路刪文,但保留著宅爸這篇可以讓大家推文討論而原文及原始推文都有保留在精華區
作者: julia761029 (啾)   2014-08-27 11:01:00
可以請問版主最後決定刪文的原因是什麼嗎?不然婚前不用刪 宴客沒登記卻刪了 這邏輯上實在有點奇怪...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8-27 11:04:00
所以如果那篇文 標題改成[婚前]就可以保住啊
作者: nunu1102 (尊重別人=尊重自己)   2014-08-27 11:08:00
其實原文自己都知道不是離婚而是分手,就代表確實無結婚無結婚就是同居關係,不算有婚姻關係,不爽可以直接分手因此文章比較偏向是BG版或是同居版,雖然說婚前文也可以的樣子,但還是有點奇怪,所以亦然決定算迷路但保留此篇版主難為,無法顧及所有全部版友的想法,還請多多見諒
作者: julia761029 (啾)   2014-08-27 11:27:00
這樣說來,所有婚前文都是不爽可以直接分手,有些甚至連同居關係都沒有,以此評斷我覺得不妥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8-27 11:29:00
直接講非本版管轄就好啦 原PO有登記意願再用婚前OK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4-08-27 11:31:00
那其他婚前呢?如原po真的不願改標題再刪也不遲吧........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8-27 11:32:00
我覺得是版面太多 劃分太細造成的 婚姻二字牽涉很廣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4-08-27 11:32:00
有些文版主會請po文者修改標題成婚前就可以留著?
作者: nunu1102 (尊重別人=尊重自己)   2014-08-27 11:37:00
唉~其實有些婚前文留著被罵,不留也被罵,真的是很兩難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8-27 11:42:00
就像性版 如果還細分前戲版、進入版、事後版 也會搞成這樣會被說 你又還沒脫衣服 迷路了啦或者說 你都完事了 迷路了啦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4-08-27 16:10:00
不過版主妳們之前的作法是在推文告知改[婚前] 就放寬這篇案主理當也該有這份寬待耶
作者: ann7773631 (季世桿)   2014-08-27 16:56:00
難怪人家不登記 這種誰敢娶
作者: Tubar (史瓜爾與懷凱特)   2014-08-27 22:47:00
就是個辦過婚宴的情侶 想分就分 說這麼多幹嘛
作者: btogwx (忘了)   2014-08-27 23:44:00
我是有一種覺得..雖然宴客了,但她卻一點都不煩惱登記的事
作者: sherryk (三喵夫人)   2014-08-28 01:15:00
女生很像鬧脾氣的國高中小情侶 完全沒重點的奇文共賞
作者: lucy07030703 (姐怕看牙~)   2014-08-28 01:43:00
奇文+1,我想知道她老公怎回文對她的觀點
作者: angels999 (kodoku)   2014-08-28 07:38:00
錯字太多
作者: shadow2002 (幸運を祈る)   2014-08-28 09:51:00
即將結婚-婚前,即將分手-他版事務,應該不難懂吧
作者: all02608 (嵐)   2014-08-28 16:27:00
記得看過有宴客沒登記,因故鬧上法院時判婚約有效的判例.
作者: Biscuitscu (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2014-08-29 11:13:00
推重點王!原原po很煩又很幼稚
作者: jaik (Devil)   2014-09-01 22:54:00
原來還是要試婚才知道結婚後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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