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t855407 (盜小君)》之銘言:
: ※ 引述《b7744774 (Freeman)》之銘言:
: : 小男孩 6歲
: : 婚前我就知道 扶養權在她前夫那邊
: : 約一個月1.2次見面 我老婆 都會帶出去吃飯 逛街(當然我不在)
: : 其實說真的 一開始 我會不舒服
: : 但是現在 我女兒也出生了 也不想管那麼多了
: : (有時女兒會給我媽顧一下 她帶她兒子出去)
: : 但是 版友 會帶一起回她娘家嗎?
: : 我是辦不到 也說明 女兒不想讓她知道 有一位(算哥哥??)的人
: 回過頭來看你的文章,我想跟你說:
: 你會介意你老婆和前任的小孩,那你一開始就不該招惹去人家!
: 因為那是既定的事實,不可能因為和你在一起,你老婆和孩子的關係就會憑空消失。
: 如果你老婆一開始就隱瞞你她和前夫有小孩的事,你說這話或許還值得同情,
說到重點了 當初交往到同居 時間約1年半 她是隱瞞我的
她有結婚 到有小孩 到離婚 我老婆都是隱瞞我 T.T
到有我們的小孩她才坦誠 其實她的想法是 都要隱瞞到底
: 但你一開始就知情,現在娶了她之後卻來說你很介意這種話,真的很難讓人苟同。
: 你老婆如果知道你不是真心接納她和她的孩子,我想她一定會很難過!
在一起有感情了 她有了這些過去 說要拔離是很難的
所以 我這種態度 她是也沒說什麼
畢竟 一開始 是她不對
: 她會難過你欺騙她,讓她誤以為你是可以包容她過去的人。
: 說起來,我沒資格去跟你說這些話,因為我和你老婆的立場是一樣的,
: 接受我們的人,似乎形同被迫(?)要接受我們的過去,
: 所以我們沒資格要求別人一定要接受,更不能要求別人對我們的過去不能有情緒和反彈。
: 但是,我們是可以在一開始就拒絕無法接受我們過去的人走進我們的生命裡的。
: 如果你在一開始就表明你的無法接受,或許你老婆還有選擇的餘地:
: 她可以選擇放棄你,或者選擇放棄孩子。
: 但,你在一開始有給她這樣的選擇機會嗎?!
: 如果你當初剝奪了讓你老婆選擇的機會,那你認為現在的你還有資格說出這種話嗎?!
: 現在你婚也結了、孩子也生了,你如果真的愛你老婆,關於你老婆和前任孩子的事情,
: 你是可以有情緒和意見的,但是~
: 請你不要表現出來,也不要讓你老婆知道!!!
: 因為那些拿出來講並不會對你現在的婚姻有任何助益的。
: 有些話多說就醜了,簡單一句:
: 自己選擇的路,自己要能承擔,請好好加油吧!
: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