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我再我的婚姻做錯什麼

作者: beyonder (Non,je ne regrette rien)   2014-10-14 00:26:42
原PO你的文章我反覆看了很多次,我只想問:
你還無法下定決心「離婚」的關鍵點在哪裡?
從你婚前拿一半薪水回家的個性看來,你是一個很能顧全家庭的人
說的白一點,是標準的犧牲自己、成就他人的個性
再來,你生下寶寶後,也是一名慈母,同樣的,也是:
「憐子心中苦,離兒腹內酸」型的母親
你的母親讓我覺得有些匪夷所思,她似乎是勸合不勸離的典型
大概也是「家醜不外揚」的個性,原PO的思考模式,跟你的母親很相似
你已經說到婚姻看不到未來,並且要打113詢問
我的想法是你想把所有的傷害都降到最低,即便你第一天受到婆婆羞辱也忍住了
如果你下定決心要離婚,不管是走法院,還是上報紙,都希望不要打草驚蛇
好聚好散。
我覺得你很愛孩子,孩子也是無辜的,是不是你無法下定決心的原因是因為孩子?
怕他們日後的成長過程有缺憾?
版友都很支持你也關心你,但是你是那一個唯一能夠拯救自己和孩子的人
且不論後續的法律途徑是甚麼?會怎麼變化,
但是你拖得越久,這件事情要善了的可能性就越低
因為你會越來越不確定自己的想法是不是最兩全其美的
法律從來就不是主動保護人的工具,它向來就是被動的
我的建議是你盡快的尋求法律專業的協助,會加速你整理目前混亂和猶豫的思緒
如果你不想徹底離開你的丈夫和婆家,那當然也是你的選擇
只是往後的日子裡,恐怕你只能孤軍奮戰,
顯然你的丈夫和公婆即便不對你動手動腳,那種語言暴力也夠折磨你了
除了找113,你還可以問法律扶助基金會
希望這件事不會變成人倫悲劇
加油!
作者: liin (哈雷妹的媽咪)   2014-10-14 01:04:00
而且很多婦女怕走法律, 因為沒錢原po手頭聘金36+保險給付應該有45根本不用考慮錢
作者: anniebu (annie)   2014-10-14 01:41:00
不為自己也要為了孩子,夫家那種狀況會把孩子也給毀了就當為了心肝寶貝,大推版友們說的找法律資源離婚並爭取監護權
作者: ALENDA   2014-10-14 03:11:00
不要退聘,拿來付律師費都好
作者: yc287524 (Currychild)   2014-10-14 07:19:00
法律扶助基金會會幫助沒有錢找律師的人協助
作者: lovelysue (你卻越來越遠)   2014-10-14 08:21:00
不快樂的媽媽 不可能帶出快樂的小孩真的無法忍受還不如離開 對自己和小孩才是好事
作者: lovesushi (lovesushi)   2014-10-14 10:19:00
即使忍耐一切屈辱,孩子在那個家庭能快樂成長嗎?帶著孩子離開吧
作者: disabledman (m.m.)   2014-10-14 14:52:00
原po要開始蒐證了,以避免無法協議離婚,上法院一切都是看證據。所以,如錄音、單據等都要留下來
作者: chungjan (fly)   2014-10-16 17:56:00
想要孩子在這環境中長大嗎?人格發展扭曲程度呢?
作者: sylang (嗶啵)   2014-10-20 12:02:00
以偏概全 婆家老公是沒很好 可是老婆本身觀念也是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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