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我要離婚了的作者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4-10-24 22:23:06
說真的
同樣是跳過傘的
我真的要說
您真是豬隊友
可否有決斷力一點?
都離了,就放下吧。
否則,版主都冒大不諱,對原來的文章鎖文,要求網友不得討論
還用類似文字獄的方式,因為要"保護妳",直接判定妳前夫親友的文章不予代PO
說真的,妳在板上已經佔盡上風,該說得也都說了,
而且對方的辯解文也被版主封鎖
結果妳還一直PO一直PO一直PO一直PO一直PO一直PO一直PO一直PO一直PO一直PO一直PO
是要大家怎麼樣阿。。。。
※ 引述《c ()》之銘言:
: 發生事情到現在第四天
都離了,就放下吧,唉。
: 當天我跟先生談離婚是趁我晚上六點下班
: 跟士官長 POA 連長報備
: 抓了兩個公差 有結婚的
: 另一個是無聊想搭便車
話說,妳是這樣面對妳的婚姻的嗎?
抓了兩個公差(義務役的可能會有問題,他們是自願當證人的嗎?),
還有無聊想搭便車的?
我是不知道這樣會不會讓妳的離婚無效啦
畢竟許多人不喜歡當離婚證人,妳確定沒因為職務關係違反他人意願?
建議妳還是少講一點
畢竟對方的嘴目前都被版主們堵死了,妳想離婚也離了,小孩也到手
已經大獲全勝了好嗎?
可以放過對方親友們一條生路嗎?
: 他們在事前被告知不可插嘴
這點問題很大喔。。。妳要求妳的證人跟搭便車的都閉嘴不可以插嘴?
: 我們在內湖事務所八點關門前到……
: 代辦小姐說她們七點四十關電腦
: 我一再打電話給我先生
: 後來七點三十五分到的是他及姑姑,小姑
: 我看她們帶小孩來,本以為她們要來勸和
: 後來事情就失控了
: 因為她們不知道所以偏袒
: 因為她們愛他的家人所以大聲
: 她們很愛我兒子,捨不得我帶走他
: 後來有人出來代po
: 後來文章造成鎖文,有一些關鍵的文寄到我信箱,其中一封是有版友知道我先生外遇的文
: ,寫給我看
這是另外一回事情。
可能不適合跟目前的爭議扯在一起喔
: 這世界很小 公道自在人心
妳沒看到,非常多網友不斷質疑版主們的決定嗎?
結果妳還寫這篇。。。還說【公道自在人心】。。。
: 代po文的也是先生的表親 但她真的是代po
: 我也只見過一兩次面,請不要罵她
: 謝謝大家 十分感謝
: 我先生的公婆 我小姑 姑姑都是很棒的人
: 她們都一樣 我只能再三感謝
記然大家都很好,妳也很感謝,結果妳還是一直公開寫一直寫一直寫一直寫一直寫...
: 每個媽媽 最愛的都是孩子!
: 婚姻真的是一門學問,我一直不及格
。。。
作者: ladyluck (Luck be a lady)   2014-10-24 22:26:00
推這篇,妳愈說愈多其實對自己最不利。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4-10-24 22:27:00
簡單來說,就是系統判定勝後的終結技表演時間
作者: ressychou (2貓的娘)   2014-10-24 22:28:00
因為她覺得她雖然贏了,可是不夠,所以用一句"公道自在人心"來包裝她的怒意和委屈...原文字面上很平和,可是讀得出背後那股酸恨+不甘心的味道.所以忍不住一直說嘴
作者: isis288 (Chole)   2014-10-24 22:31:00
和平落幕就好,說太多反倒矯情,推你。
作者: sunnycatt (.....)   2014-10-24 22:32:00
有離成功嗎?
作者: candy42911 (sport girl)   2014-10-24 22:33:00
還沒有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10-24 22:39:00
推你 一直在公開版面說對方 版主又不準男方回 可以閉嘴了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10-24 22:44:00
這女方還特別PO文打板主臉,真是有心....
作者: VQUEEN (VQUEEN)   2014-10-24 22:44:00
你備份成功~
作者: lave70   2014-10-24 22:45:00
原原po阿莎力一點吧
作者: afria (阿法)   2014-10-24 22:45:00
版主不秉公代PO,還把信轉寄給事主...這有得到授權嗎...
作者: rankk163 (慕玥)   2014-10-24 22:46:00
所以她一波文,我就回她不要另闢戰場了,大概看男方被罵不夠,給版友版面吧!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4 22:48:00
現在應該先想辦法離婚吧,po文是要幹嘛?
作者: afria (阿法)   2014-10-24 22:49:00
還沒簽字換身分證嗎? @@
作者: rankk163 (慕玥)   2014-10-24 22:50:00
因為公道還沒收集夠?真的是太閒,孩子大概還沒接回來住吧!
作者: peacockcute (口古)   2014-10-24 22:51:00
所以還沒離成功!?鬧這麼難看叫男方也別拖了吧
作者: candy42911 (sport girl)   2014-10-24 22:51:00
我感謝板友 很多事 講再多也沒有用 以上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4 22:52:00
你在這講越多,只是讓對方更不爽,更不會離婚,懂了嗎要感謝 等事情結束後再感謝也不遲= = 現在是急什麼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10-24 22:54:00
要是我就等外遇證據拿出來 不然就繼續鬧 在板上一直被鞭哪會爽阿
作者: rankk163 (慕玥)   2014-10-24 22:56:00
就是你一直在說.還說"說再多也沒用"..(翻白眼)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4-10-24 23:00:00
大概是沒戰個你死我活不甘心吧ˊ_>ˋ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4-10-24 23:01:00
都鎖文了還一直po,當這是fb一言堂嗎?敢po文就要有被批判的肚量,人家心都歪到無邊的挺你,還想怎樣,再多說就矯情了
作者: rankk163 (慕玥)   2014-10-24 23:01:00
先不論受了多少委曲.,但就結果論來看,是得了便宜又賣乖男方完全不能開口啊...東西南北任她行了XD我倒是覺得很奇怪,.為什麼男方不能po文?單就女方一直講一直講一直講,真是好妙的裁決啊.
作者: ice0110 (ice)   2014-10-24 23:03:00
不是版主不給PO?
作者: rankk163 (慕玥)   2014-10-24 23:04:00
就是奇怪為什麼板主不給po啊...就變成女生的一言堂....雖然表面上她是受害的一方.但看她一直po這種文就不舒服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4 23:06:00
鎖文就是兩邊都不能回,但這位小姐就一直回 無視判決
作者: rankk163 (慕玥)   2014-10-24 23:09:00
因為她要公道啊,前夫沒被批爛,太不甘心了.
作者: cutedodo   2014-10-24 23:10:00
推,根本就得了便宜還賣乖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4-10-24 23:13:00
會走到離婚,男女雙方都一定有錯誤的地方,非要辯個你非我是,太累了
作者: Ashelying (幸福是水中的倒影)   2014-10-24 23:14:00
應該感謝板主鎖文才對,怎麼會是感謝版友呢~~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4-10-24 23:14:00
....看來女主角很想戰..戰下去不見得對妳有利呀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4-10-24 23:15:00
喔喔,宅大也是傘兵?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4 23:15:00
姑姑又沒辦法戰,只有網友了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4-10-24 23:15:00
要知道離婚官司野蠻的讓人心碎
作者: rankk163 (慕玥)   2014-10-24 23:15:00
只是不想肉搜罷了,其實打一下ID..很多東西在文字中說真的.好好的去離婚不好嗎?畢竟孩子身上也有前夫的血緣硬要弄爛對方,以後對孩子真的好嗎?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10-24 23:19:00
鎖了文又另PO,板主有沒有要照板規處理?
作者: bb101 (101)   2014-10-24 23:20:00
版主不是說太晚收信 內容頗重複所以沒有代波?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10-24 23:20:00
賣點在於男方外遇 趕快拿出"確切證據" 去離婚比較實際
作者: bb101 (101)   2014-10-24 23:22:00
男方姑姑妹妹沒權限波文 表親可能也不想一直幫忙代波吧不然鎖文了還是可以照原文作者一樣新開標題呀
作者: rankk163 (慕玥)   2014-10-24 23:23:00
我覺得奇妙的地方是..女方很早就知道男生與他人有曖昧了
作者: bb101 (101)   2014-10-24 23:23:00
她現在應該是處於很不爽不能離的狀態吧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10-24 23:23:00
開新標題就可以了嗎? 請板主背書一下或是寫入板規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10-24 23:24:00
免得板友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對
作者: rankk163 (慕玥)   2014-10-24 23:24:00
面對這樣的男人不覺得髒嗎?還敢把自己給他,不怕生病?
作者: bb101 (101)   2014-10-24 23:24:00
男方姑姑妹妹不刺激一下就會一直叫囂不准離婚呀奇怪她們很嫌這個媳婦幹嘛不給離
作者: rankk163 (慕玥)   2014-10-24 23:25:00
而且原po是因為前夫不肯和他親密(熱)才憤而求去.
作者: bb101 (101)   2014-10-24 23:26:00
我的意思是 男方不能波是因為沒有可以波文的哀低好嗎
作者: rankk163 (慕玥)   2014-10-24 23:26:00
表示如果前夫一直有努力和她親密(熱)..就可以一直維持下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10-24 23:26:00
在這版上公開場合 被電到爆 誰會順她的意 離婚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10-24 23:27:00
這篇會不會因為歪樓被鎖呢? 讓我們拭目以待
作者: rankk163 (慕玥)   2014-10-24 23:27:00
然後我覺得男方出來講的一些話也不無道理..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4 23:28:00
哪有歪 我們都很認真討論啊
作者: rankk163 (慕玥)   2014-10-24 23:28:00
然後現在因為有一百萬了,想要離婚帶小孩走.這,......
作者: bb101 (101)   2014-10-24 23:28:00
一開始沒被電爆吧 電爆是因為他們上來說無性婚姻很ok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4 23:29:00
我只想問 鎖文的話 這篇可以留嗎@@
作者: rankk163 (慕玥)   2014-10-24 23:29:00
男方代表就是豬隊友啦.因為擺錯重點.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10-24 23:29:00
一開始跟現在有差嗎 男方不可以在網路反擊 現實就玩真的阿你讓我給網友 你想離 就看看誰比較硬 惡性循環阿
作者: bb101 (101)   2014-10-24 23:30:00
認真說要欠的話 就欠婆家帶八個月小孩的錢男女各出一半就差不多八萬可是如果算進產檢產費是女生出的話 其實也差不多啦女生是不是有性就可以忍受外遇 那是她的選擇但是因為無性無法忍受所以想離婚我覺得這很正當而且她老公其實也很想離 看的出來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4-10-24 23:33:00
不如讓男方親友釋放能量 說不定給離又給小孩(大誤XD
作者: shadow2002 (幸運を祈る)   2014-10-24 23:34:00
歹戲拖棚
作者: bb101 (101)   2014-10-24 23:34:00
男方其實遲早還是會低頭 如果男生真的有外遇的話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4-10-24 23:35:00
監護權是父母為主 只要女方請個育嬰假以軍職穩定度
作者: bb101 (101)   2014-10-24 23:35:00
喜歡當小三的女生應該也不是太多 所以男生還是遲早會離
作者: Freyja63 (Freyja)   2014-10-24 23:35:00
他們到底離成了沒?有辦妥了嗎?
作者: rankk163 (慕玥)   2014-10-24 23:36:00
沒有,上面苦主有出來說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4-10-24 23:36:00
外遇若有證據話 勝面高 小姑 姑姑根本輪不到順位
作者: bb101 (101)   2014-10-24 23:36:00
而且如果男生現在有外遇對象 看到這篇文 應該也很讚成女生趕快把小孩帶走吧XDD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4 23:36:00
唉 我誠摯地建議原原po 下次不要這麼快進入愛情
作者: rankk163 (慕玥)   2014-10-24 23:37:00
而且不要太快懷孕.三個孩子三個爸...孩子們很辛苦@@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4 23:38:00
不只是苦了自己,小孩也很無辜,才八個月就要被帶離熟悉的環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10-24 23:38:00
外遇證據拿出就好啦 說那麼多廢話 只是惹人嫌
作者: Freyja63 (Freyja)   2014-10-24 23:39:00
昨天po一封很快就刪掉。今天又發了一則,我沒看到又沒了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4-10-24 23:40:00
快離婚吧,多寫也沒更多意義了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4-10-24 23:40:00
這個事件我最同情小孩,2個孩子3個爸,生長環境太複雜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4-10-24 23:41:00
怎麼有3個爸?
作者: bb101 (101)   2014-10-24 23:42:00
應該不太會有了吧 女生上了年紀應該快生不出來了XD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4-10-24 23:42:00
提到第一個小孩....案主呀~ 妳其實有許多功課要做呢
作者: bb101 (101)   2014-10-24 23:43:00
男方親屬態度會這麼強硬應該是不知道或不相信男生有外遇吧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4-10-24 23:43:00
雖然妳上段婚姻沒得到孩子監護權 但你永遠是生母將來要怎麼面對孩子 還是得放在心上
作者: Freyja63 (Freyja)   2014-10-24 23:45:00
大膽推測,原原po終究不會離婚,只是上來吐一口氣罷了…
作者: bb101 (101)   2014-10-24 23:45:00
應該就不會這麼強硬XD 她們的態度感覺就是 我兒子為你犧牲這麼多 結果你居然因為無性就想離婚!?XDDDD
作者: tzou09 (最新進度~請Q我)   2014-10-24 23:47:00
我有去媽寶看文章~感覺從懷孕時期,夫妻感情就不是很好樣?
作者: fairytalee (幸福又快樂)   2014-10-25 00:06:00
看到原po文,以前離婚時不堪的情節一一湧現前夫親友罵我視錢如命、外遇等,什麼難聽字眼和目光都用上。這些子虛污有的指控,都讓我很委屈,只是我選擇不去跟他們辯,我不想浪費體力在瘋子身上。時間會証明一切,加油!
作者: Piggyboy (小豬)   2014-10-25 00:22:00
會走到這步雙方都有責任,而且也不是一朝一夕就造成。事實如何也只有當事人自知,看戲就好別入戲太深
作者: bb101 (101)   2014-10-25 00:43:00
離婚絕對是雙方都有責任 就算你出錢出力但配偶外遇也還是有責任 因為眼光不好 識人不清嘛
作者: milkwind (hi~)   2014-10-25 01:00:00
要交男友其實很容易但是不要在想結婚生小孩了,感覺妳不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10-25 01:01:00
導播早就把戲剪得看不下去了,突然想到新天堂樂園結尾
作者: milkwind (hi~)   2014-10-25 01:01:00
不適合婚姻,這樣妳交男友性生活不合隨時都可以換掉!
作者: plnceto (花花花花花花)   2014-10-25 01:04:00
宅爸也跳過傘哦哦哦哦,好玩嗎?(重點錯誤)
作者: lanlinshieh (拼搏ing~~)   2014-10-25 01:23:00
推備份成功 女方不要認為挽留有什麼意思
作者: milkwind (hi~)   2014-10-25 02:25:00
反正不是婆媳有問題,老公沒錢,不做家事,不拿錢養家,都可以構成離婚理由,如果兩個人過的不好,倒不如一個人交男友就不用理會這些事情了,不合就換,換到總有適合的
作者: bb101 (101)   2014-10-25 03:34:00
其實我蠻認同樓上 要是我離婚應該不會想再婚吧結婚多麻煩的事 她要是現在沒結根本不用煩惱孩子要不回來
作者: stkate (Katherine)   2014-10-25 05:20:00
不認同樓上,為何離過婚的人沒有再結婚的權力?遇到合適的為什麼不能再結婚??
作者: SuperSheepy (sheep)   2014-10-25 05:51:00
......可憐人必有____之處
作者: kb81 (世界和平)   2014-10-25 06:06:00
很想噓女生,都贏了還想幹嘛,當鄉民真的都很閒喔快點滾回自己的現實生活去吧,公道不是拿來管妳家閒事用的
作者: DK1121 (遊戲)   2014-10-25 08:24:00
如果 女方平常一直像這樣,說真的我同情男方了!
作者: maywr5297 (站在我的角度看你的世界)   2014-10-25 08:38:00
真的要公平不要結婚比較好,人跟人怎能算得清呢 唉
作者: bb101 (101)   2014-10-25 09:40:00
我說的是再婚麻煩的要死 看這位姑姑小姑就知道了誰都有再婚的權力呀 只是我比較怕麻煩 是我不會想再婚
作者: WIN1105 (YAO)   2014-10-25 09:43:00
我只覺得女的絕對沒這麼單純,事實是?
作者: cattity (cattity)   2014-10-25 09:53:00
頗呵 女方怨難填所以一直講 男方猥瑣龜縮 男方親戚人多嘴雜 其實也沒公道 尤其評價房事依附理所當然那種很敢講當然的嘴臉 連我都想說 真的是"公道自在人心"只想跟最原PO說 人多嘴雜 版規不版規其實都安慰不到你在在這婚姻裡受傷的心 男方親友說的也無法說服你什麼都是你的錯 還有 這一篇文章覺得自己是出來主持版規公道回文公道 其實也非常非常無聊 無聊到了極點 自以為層次很高 在我看來這篇形同廢文 就好像這篇作者認為妳不該再講一樣 我還以為結束咧 結果這篇還不是叫大家進來既然妳知道公道自在人心 反正也離了 好好過自己生活而且我覺得這篇作者真的很吵 一直罵人家一直PO一直PO怪的是 這作者還針對內容一直回一直回 什麼證人該不該開口 還輪得到沒在現場的我們(就是你isaacc)說嘴!?一直罵一直檢討意圖使人閉嘴 可是這作者卻不閉嘴與其說 深受其痛的原原PO一直寫一直寫 我看不關痛癢的的這篇原PO也再寫 既然鎖文 別人也沒再回 你這個人回啥小 可不可以請你自刪 標準叫人閉嘴自己關不起來下戲下幾!!!!!!!!!!!!!!!!!!!!!!!!!!!!!!!!!
作者: sincery (123)   2014-10-25 10:11:00
樓上砲火猛烈但不無道理
作者: transferking (transferking)   2014-10-25 10:45:00
樓樓上說的真好 這篇就是一篇三姑六婆心態的廢文
作者: dolphins1208 (get well soon..)   2014-10-25 11:16:00
實在只能推樓上c大
作者: allisoniu (瘋狂馬戲團)   2014-10-25 11:37:00
而且還不忘備份,原po 想遵旨下台都無法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10-25 11:43:00
連備份都要說 落井下石真的多的是 原PO最好是自己遵旨下台啦
作者: allisoniu (瘋狂馬戲團)   2014-10-25 11:53:00
都自刪了,妳還看到她站在台上嗎?
作者: qaz741 (抖才)   2014-10-25 12:08:00
雖然你不見得是要落井下石,不過特地把她拿出來鞭有比較高招嗎?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10-25 12:12:00
自刪 叫遵旨 我看是被炮到自刪 不過你有你的標準啦 哈
作者: rankk163 (慕玥)   2014-10-25 12:28:00
最原波沒有遵旨自刪吧!她應該是覺得風向不對,快點跑。畢竟得了便宜就別賣乖了!
作者: moonpaper (以色事人者,色衰而愛弛)   2014-10-25 13:02:00
0.0/懶人包 不代PO真......保障言論自由阿
作者: ivyying (真愛無敵)   2014-10-25 13:17:00
推你備份成功,po了又刪是怎樣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4-10-25 14:33:00
cat突破盲腸了!!
作者: arrio (沒人玩接龍T_T)   2014-10-25 14:37:00
怎麼能刪 刪了某些媳婦就會當沒看見 死無對證ㄚㄉ
作者: linein (linein)   2014-10-25 17:40:00
搜尋作者candy id會嚇死
作者: Idaresay (Idaresay)   2014-10-25 22:09:00
冒大不『韙』
作者: BMay (努力搞定統計ing)   2014-10-26 00:00:00
公道自在人心,這是發動公審的起手式啊
作者: t0241682   2014-10-26 01:28:00
媽寶版她有說自己有憂鬱病史又情緒起伏大。真扯。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4-10-26 02:00:00
懶人包來一下吧!!
作者: liuliuspa   2014-10-26 02:26:00
唉啊,不准你點燈耶真奇怪
作者: milkwind (hi~)   2014-10-27 00:51:00
反正原Po有條件找到新男友是她的本事,到時侯又被甩還是奇奇怪怪的理由就不要在上來哭哭了!反正再找就好了一直找一直找應該可以找到了嘛!希望下次可以聽到好消息
作者: salem713 (RedFa)   2014-10-27 09:06:00
推C大。
作者: RoSim (永遠忘不了的美麗耶誕)   2014-10-27 11:41:00
推cattity
作者: Afei (... )   2014-10-27 13:20:00
確定簽字離婚了? 怎麼都講的好像人在現場一樣在這邊發文本來就要有被評論的準備 怎麼現在風向變了就有人跳出來開大決?這篇的作者回這文有問題 也輪不到某c來說嘴吧軍人可以被抓公差去當離婚證人? 納稅人的錢花的真有價值還有為什麼要一直強調已婚? 軍中傳出醜聞的都是未婚的?
作者: cattity (cattity)   2014-10-27 17:52:00
A大回去把邏輯修順再來,發文應有被評論準備(你看你說的)你又說這篇作者回這文有問題,輪不到貓大我說嘴到底發文 C大還有其他大大不可以推不可以噓!?就你可以說嘴?(順著Afei你的矛盾邏輯?)還有 到底別人風向有沒有變我不知道,我開無雙放大絕跟方向無關,請鑒查,謝謝指教!!!!!!另外,我噓此發文者i大,至少我沒有噓爆這裡其他(推或噓)的人, 還有你以為你站在高視角冷眼風向,我笑你層次不高畫錯重點搞錯方向,扯軍人職業議題妳真的可以左轉出去別版以上,不再回應Afei的X邏輯,以免歪掉~~~~~XDDDDDD
作者: jycjyc (無邊無際)   2014-10-27 18:39:00
軍官叫小兵當離婚證人,這個可能涉及違反軍紀,不能私了
作者: cattity (cattity)   2014-10-27 21:20:00
扯~~~~這是我再PTT唯一也是第一個ID 不信麻煩您寫信給長 無意連噓你 我也只回兩次 一次你一次另一個真的不需要這樣猜疑我 我不像你得以申請這麼久並不代表我來得急為了噓你而申請好嗎(要申請要等多久)我也是三番五次才終於填寫成功,另外,噓你讓你感覺不舒服那就抱歉,願你得以抒心~也順便希望最原po即便面對眾人言論,也能擷取有幫助的意見,不要影響心情,加油!!最後,若執意認為我換ID,我真的只能說 舉頭三尺有神明我依點都無愧PTT~~~~~~~~~~~~~~本人唯一ID以上,人真的再作天真的再看~以前沒噓過就是沒噓過~
作者: Afei (... )   2014-10-27 21:47:00
我沒有說你不能噓 而是你上面的推文說這篇文章i大不能回還要i大自刪 敢情你是住海邊? 60次的分身 難怪
作者: superzenki (風痕夜)   2014-10-27 21:49:00
好棒 CAT大搞得比當事人還了解事情經過 不賴喔^^
作者: rankk163 (慕玥)   2014-10-27 21:54:00
語氣超像的,要開分身應該要練幾種筆風才是啊
作者: cattity (cattity)   2014-10-27 21:55:00
s大 我哪句哪段說(或 意思表示)我比當事人了解事情經過請詳述
作者: rankk163 (慕玥)   2014-10-27 21:56:00
分身平常就應該是有養著用了,算算時間,大概有養一陣子了
作者: cattity (cattity)   2014-10-27 21:57:00
r大,若您執意指摘,煩請提出一切您認為我開分身的對象出來
作者: superzenki (風痕夜)   2014-10-27 21:58:00
從妳早上的推文看起來 妳確實很了解當事人的心境阿
作者: cattity (cattity)   2014-10-27 21:59:00
r大~好啦 那怎麼辦呢? 我說謊下地獄 你汙瀨下地獄?回Afei,謝謝指教,所以我不兩天前不該回,謝謝妳管教~
作者: Afei (... )   2014-10-27 22:03:00
我哪有資格管教你呢 我只是覺得標準要一樣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那一套我也做不來 不過至少標準要一樣
作者: rankk163 (慕玥)   2014-10-27 22:05:00
西大,你一堆錯字,而且語句可能是打太快而不通順,你先平靜一下好嗎?另外為何要在網上爭輸贏呢?可以當飯吃?可以讓你人生順利?
作者: cattity (cattity)   2014-10-27 22:07:00
呵~真的吼 所以請A大以後PTT遇到我別再說輪不到我回話這種話r大 也請您以後別亂指摘了ok~指摘到連養帳號都硬推給我~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10-27 22:24:00
說真的 搭便車去看人家離婚吵架???大家也不用再吵啦 反正也沒有直接證據 就祝福人家離婚順利吧
作者: rankk163 (慕玥)   2014-10-27 22:32:00
你先改一下錯字好嗎?而且從頭到尾都是你在指責i大啊。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10-27 22:35:00
i大 比較衰小XD 連分享個法律小知識都要被噹
作者: cattity (cattity)   2014-10-27 22:35:00
對阿 我承認喔 我上面有噓i大喔10/25,之後非針對他喔法律小常識後10/27今晚上po的,我可沒再當了喔
作者: rankk163 (慕玥)   2014-10-27 22:36:00
哈哈哈,我把最原波那篇給朋友看,朋友說搞不好同單位,他也是職軍啊!而且位置還很像。
作者: cattity (cattity)   2014-10-27 22:37:00
我後面是針對硬要指摘我開分身的內容,如果你們要混在一談我也沒輒了~~~~~~~rankk163 不好意思 以上的位置是在桃園圖書館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10-27 22:41:00
我只是要說 i大他比較有名 所以沒事都被噹說真的 這一篇比之前底下那些推文算溫柔許多了
作者: rankk163 (慕玥)   2014-10-27 22:46:00
哈,我是說最原波服務的地點啦!@@
作者: cattity (cattity)   2014-10-27 22:51:00
OK~~~這地方我看錯~ 其實網路蠻恐怖的 透露是軍警還被版友跟朋友 討論什麼單位 行行好了吧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10-27 22:57:00
傘兵就駐點不多 主要是桃園
作者: rankk163 (慕玥)   2014-10-27 22:59:00
耶,波上網路就是公開的資訊了,也不是我去人肉的,為何我和朋友不能討論呢?如果不想被知道就不要波上來,所以才一堆人勸她不要一直上來講,因為網路其實是很不安全的唷!所以西大也在桃園,您剛剛說是在桃園圖書館上網的喔!真巧XD
作者: cattity (cattity)   2014-10-27 23:04:00
r大也桃園?~不是喔 i大COPY的位置 那時候用圖書館WIFI九點後就關了~~~回家~~~ 另外,以後有機會po各版自己的自己的事情 我知道要避開一些重要個人資料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4-10-28 10:56:00
TO原PO,走到離婚,雙方都有其責任,非要在網上辯個你死我活,還不如趕快收集證據離婚
作者: netfly (小火柴)   2014-10-28 21:53:00
原原po應該是那種強硬份子,自稱弱女子那種,我印象中有個女軍官也是帶著屬下一同出入的
作者: amadda (小京)   2014-10-29 22:40:00
推你,版主都出大絕招鎖文,她一直發一直發一直發根本就是打版主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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