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才七個月的婚姻....爭議文收錄並刪文

作者: nunu1102 (尊重別人=尊重自己)   2015-02-04 13:19:58
經查
●24511 m22 2/03 joselin R: [求助] 才七個月的婚姻..該如何維持下去? (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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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KqBNvz8 (marriage) [ptt.cc] Re: [求助] 才七個月的婚姻..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22964217.A.F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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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KqQ4wah (marriage) [ptt.cc] Re: [求助] 才七個月的婚姻..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23024442.A.92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00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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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24 m 2/04 joselin R: [求助] 才七個月的婚姻..該如何維持下去? (代po…
joselin版友所發表兩篇文章極具爭議性
根據板規:四、其他注意事項
9.具爭議性之討論,為維護看板內秩序,將視情形刪文收錄於精華區爭議文章區。
故,判定兩篇皆為爭議性文章,收錄於精華區並刪除。
建議joselin版友左轉前往sex版討論
請明白這裡是婚姻版!婚姻是有法律規定的
若性事不合就向外發展,那婚姻的意義何在!?
另,再犯視為討戰&個人理念文,水桶二週。
若對判決不服需申訴,請來信任一板主信箱
勿於板上回文發表或於公告中推文爭論
違者刪文並記點一次
請大家推文時小心用詞
冷靜理性為王道,謝謝
BY nunu1102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4 13:22:00
只好推倒板主了(咦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5-02-04 13:23:00
那我只好撲倒版主惹(毆)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5-02-04 13:23:00
那......推開(被打)
作者: yukina23 (想要好天氣...)   2015-02-04 13:27:00
那我只好跟版主來個壁咚了~
作者: Mochi223 (麻糬會咬人)   2015-02-04 14:04:00
偷看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5-02-04 14:14:00
撲雷萬!
作者: joselin (坐看雲起時)   2015-02-04 16:40:00
大家開心就好 :) 我只希望原po能真的看到我的文,了解她的處境。當然我說過很多次千萬不能效仿(沒看沒有婚姻就已經被批得要被人惡念咒得病了 ^^" 這個世界很多時候只看一片膜或一個規矩。很奇妙的 :p還有PP如果要一直計較"時間"的問題。我性事不合四年才跟男友提出爭執,跟原原po老公七個月不合就言語暴力...原原po還是被鞭慘了~ 斥為無用之人。 嘖嘖(其實我真的沒算過我們性不合幾年,交往都十年了...哈...算這種東西... 卻不去看一個人多有心沒心...世界真美好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4 17:12:00
j大看來你心理素質挺得住~ 我是覺得這個討論很有價值呀~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5-02-04 17:15:00
我覺得文章本身分享的東西很好,只是若在乎原po有無看見直接站內信給他或許更能避免爭議喔~畢竟有些議題是有專版的J大就像在英搖版討論五月天一樣,會失焦的呀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5-02-04 17:29:00
文不對題邏輯矛盾 還自以為好棒棒
作者: joselin (坐看雲起時)   2015-02-04 17:30:00
哪裡,小妹只是很想針對原原po婚姻現況給建議,希望她別只是看到自己的虛弱不堪。 我剛修改了名片也是想給她看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4 17:31:00
婚姻狀況百百樣 越難啟齒的部分 更顯得匿名討論版的價值
作者: joselin (坐看雲起時)   2015-02-04 17:31:00
因為我不知道她的ID是什麼,她是請板主代po此版的。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4 17:32:00
我相信苦惱於性事不合的夫妻有一定的比例看不慣人家的價值觀並不代表現況不存在
作者: joselin (坐看雲起時)   2015-02-04 17:33:00
pastoris 我也覺得難以言說的才有價值,不然文學意義何在沒錯,一定也有很多類似情況的夫妻,只是他們敢不敢想還是一直只好壓迫自己。如果不能兼顧到這樣的人們跟婚姻問題。那麼我覺得這個版的存在也未免有點可惜了~為免又有人誤解~我重申"敢不敢想"是說"思考這個處境問題"不是"想外遇" XDD 一直有人要這樣解讀 我從來沒鼓勵外遇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4 17:38:00
不過 已婚的人 妳的實驗方法是超險招 不是每個人都如同沙特與波娃那樣前衛
作者: joselin (坐看雲起時)   2015-02-04 17:39:00
所有的文章裡我都說外遇是懺悔不堪危險的。但還是有堆人認為是"得意",是推廣這件事。真是百口莫辯呀 ^^"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5-02-04 17:40:00
j大我知道啊,我是說你可以寄給版主,由版主轉信給他啦^^"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4 17:40:00
性治療工作室 在台灣還是屬於非常小眾 書籍也多是翻譯來很難配合華人文化區的家庭背景
作者: joselin (坐看雲起時)   2015-02-04 17:41:00
已婚的話,我個人認為是千萬不要,除非是夫妻雙方自己OKbwl 但是pas大也提到了。有這樣問題的已婚者(尤其女性)一定也很多呀... 這是我比起寫信後來決定po出的原因。
作者: fppull (小撲撲)   2015-02-04 17:43:00
那個 所以重點是什麼?請原po思考是不是老公的問題嗎?那你可以講原本認為是自己問題,換老公(男友)後發現應該是男方問題,請原po思考是否有這可能不就好了?
作者: joselin (坐看雲起時)   2015-02-04 17:44:00
不然在這裡回文是真的比較麻煩的。我其實喜歡低調隱私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4 17:45:00
重點是: 放下糾結歸咎於己
作者: joselin (坐看雲起時)   2015-02-04 17:45:00
fpp喔 我沒有想過要為了這樣特別改編一個不是自己的文耶
作者: fppull (小撲撲)   2015-02-04 17:46:00
你寫一堆對已婚者而言是危險的嘗試,在這邊當然會被批啊…因為已婚者最好不要去嘗試啊。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4 17:46:00
最痛苦的心理糾結莫過於自責
作者: joselin (坐看雲起時)   2015-02-04 17:46:00
我想跟她分享整個交往的心路歷程,是因為懷疑她對伴侶有差不多的心情跟經驗。(順便讓她看一下這種對劣勢的落井下石我覺得也蠻有助警醒的 XD (誤)
作者: fppull (小撲撲)   2015-02-04 17:49:00
因為寫太多會混淆視聽,重點便會跑掉。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5-02-04 17:49:00
我不認為這篇有鼓勵外遇的意味。不過我要奉勸原po一句,有時
作者: joselin (坐看雲起時)   2015-02-04 17:50:00
pas大,推"最痛苦的心理糾結莫過於自責"!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5-02-04 17:50:00
過於細膩的描述反會模糊焦點,尤其是碰觸到道德界線,畢竟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5-02-04 17:50:00
我只是想說文章可以po版也可以寄站內信,寄信比較不會失焦
作者: joselin (坐看雲起時)   2015-02-04 17:51:00
我真的覺得那種苦,比起被劈腿尤甚啊~ 希望能夠有更多人脫離苦海 (感恩) ...我先去處理點別的事囉~ 晚安 :)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4 17:53:00
推寫太多太細膩易失焦 這個的議題下筆輕重不容易呢
作者: joselin (坐看雲起時)   2015-02-04 17:53:00
謝謝MT大的提醒。希望有人明白我的用意不是"挑釁"
作者: fppull (小撲撲)   2015-02-04 17:55:00
問題你自己也開始挑釁了耶...囧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5-02-04 17:57:00
無論po版不po版,都可以寄信給版主的呦~只是想提醒有這個功能而已啦,我沒挑釁喔 ^^"
作者: GARIGI (咖哩雞)   2015-02-04 18:27:00
花生神馬事情...哪裡能看到備份啊!==
作者: spiky (Goal!!!)   2015-02-04 18:58:00
精華區哪裡阿?
作者: comity70 (comity70)   2015-02-04 19:17:00
我也找不到,誰可以提示一下在精華區的哪裡可以找到備份?
作者: fppull (小撲撲)   2015-02-04 19:24:00
那個....版主有提供文章網址跟代碼啊..咦 原來網址看不見了...囧
作者: dodoru (jomi)   2015-02-04 19:47:00
讓人想到性愛巴士這部片...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5-02-04 19:54:00
你就是跑錯場的演員 女優去A片場好嗎 這邊是家庭劇的跑錯棚還一進來就脫衣開始叫 還自以為是分享經驗小姐 你要分享也要看別人想不想聽呀? 回去A片場吧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5-02-04 19:59:00
推跑錯棚演錯戲,就像我想看種田文,一進來變肉文...冏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4 20:16:00
說A片不至於啦,頂多就是穿比基尼去人家正式會議/宴會場被架出去還嚷著人家不尊重她的人身自由 囧
作者: ressychou (2貓的娘)   2015-02-04 20:37:00
我很喜歡jo大的分享,內文很明顯並沒有鼓勵外遇~願意當標靶冒險討論這件事很不容易~也可以用不同的角度看事情~ 不會侷限於表面的框架~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5-02-04 20:54:00
如未婚男女雙方想一夜情找砲友都屬私人人身自由,但步入婚姻因性事不斜調就找人試車,已超出基本道德門檻,在婚姻版喊找砲友真合適嗎?所以說jo跑錯棚演錯戲
作者: Cauchy2008   2015-02-04 21:14:00
覺得她那段的主旨已寫明,會痛流血不見得是女方問題倒不覺得有鼓吹人妻外遇主要是勸事主儘早離開,不然就是自己要變強
作者: adapt ( ￾  N)   2015-02-04 21:37:00
感想同樓上
作者: yousann (煩惱能解決煩惱)   2015-02-04 21:56:00
推Cauchy2008,覺得大家放錯重點了...
作者: ruby0531 (ruain)   2015-02-04 22:24:00
把人比喻成AV女優似乎有些不妥,有點涉及人公然侮辱了
作者: ddyyii (陰天美少女)   2015-02-04 23:08:00
不妥+1 我也覺得原po 的分享是出自好意 有不同的聲音給原原po 不同面向的思考,有何不可?我雖不會跟原po一樣的作法,但我認同她分享的出發點。有不的看法,也不需要用如此尖銳貶抑的詞語來傷害人。我不認同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益
作者: shawncarter (Duffy Huang)   2015-02-04 23:10:00
某j自己就是當XX還想要立OO 自己道德低落還要拖別人下水
作者: mimiwu (可愛的貓咪)   2015-02-04 23:14:00
樓上可能要注意一下自己的發言.我覺得原文並沒有任何要鼓勵外遇的意思,原原PO只是認為這系列文的原作不必把錯全歸到自己身上.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5-02-04 23:33:00
如果兩對性事不合的夫妻講好換夫換妻皆大歡喜呢?
作者: klll (叫我大姐吧)   2015-02-04 23:40:00
世間事無奇不有,這也不是不可能發生的呀
作者: yousann (煩惱能解決煩惱)   2015-02-04 23:43:00
J大明明就沒有鼓勵外遇,有必要人身攻擊嗎...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5-02-04 23:45:00
而且現在婚姻的定義本來就很模糊,性別人數都可以再討論如果要扯法律規定,那同性婚姻在台灣也不合法耶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4 23:57:00
那就要提到在版上可能是核彈級議題:通姦除罪化? dochi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00:01:00
不合法跟犯法是兩回事,兩個同性戀去國外結婚回國不會被抓去關,但兩個人在國外搞外遇有照片等證據的話,另一半可以提告還有只有我覺得她很故意嗎?自己一開始就說做好被批評的準備了,然後人家還沒批就先說人家衛道人士。既然知道會引發爭議,內文又不將會有爭議的部份修飾掉,反而詳細描述…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5-02-05 00:04:00
有些推文明顯越線,我不喜歡這樣的版風。你可以反駁,但不需要用貶抑、激烈的詞彙表達
作者: sesee (小七)   2015-02-05 00:08:00
我不懂為什麼他的文不能出現在婚姻版.....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00:09:00
就跟小三上來po心情文會被請去小三板一樣道理囉
作者: MerciQ (gosh...)   2015-02-05 00:10:00
j大並沒鼓勵外遇吧 分享自身想法有需要人身攻擊嘛?這裡一言堂?
作者: fppull (小撲撲)   2015-02-05 00:13:00
因為他想告訴原原po另一個可能,但他文章內選擇用試機的方式驗證,在婚姻中不好找別人試驗吧..細節又太詳細所以才建議去西斯版吧…
作者: sesee (小七)   2015-02-05 00:19:00
那該篇原PO該被請去什麼版? 況且也不是與婚姻無關同意uwmtsa大說的 現在婚姻定義很模糊~ 很多形式都有
作者: fppull (小撲撲)   2015-02-05 00:26:00
我是覺得有更好的方式說明..後來又跟網友吵起來講贊成女生造反有理,墮胎啥的一整個歪掉。讓人有感覺他是來鼓勵原原po找人試試看的。
作者: klll (叫我大姐吧)   2015-02-05 00:27:00
百家爭鳴才能火花四射,多燦爛,很有趣的呀重點很多應整體考量,抓著一句兩句大做文章跟鬼島「優質」媒體有什麼兩樣?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5 00:30:00
婚版好久没有有趣的討論了呢~~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5-02-05 00:31:00
合法地找人吧 台灣不是已經有性治療師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5 00:32:00
我的想法是j大的實驗 挑戰的是愛情中人性的占有欲與妒嫉任何關係長年因性不合而糾結的情況 談合法與否 正在痛過的人才明白自己會何者放在前不少國家通姦可訴請離婚但無刑法罪
作者: fppull (小撲撲)   2015-02-05 00:33:00
一篇文章那麼多字,有聳動字眼大家比較會記得啊,就如同現今的新聞標題一樣。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5-02-05 00:33:00
不合法就是犯法啊,抓不抓而已嘛,玩啥文字遊戲啊說爭議文的話,吵更大,噓到爆的文也沒刪,標準在哪裡?順便請教一下,怎樣的文該左轉sex板? 板規可以寫清楚嗎?#1CaPkrte 這種被M的教學文西不西斯?被刪的那兩篇文,細節有上面這篇教學文詳細嗎?
作者: gomars (難矣哉)   2015-02-05 00:54:00
標準在哪+1 j大分享她在性事上的經驗 就是鼓勵外遇?
作者: Misako (未佐子)   2015-02-05 01:10:00
我沒看到原文,看推文好奇,請問如果是用買的,比如找男妓、鴨、牛郎... whatever的話呢?這樣跟外遇一樣嗎?我好奇是因為板上之前有性事不合老婆性緻缺缺老公出去找發洩而看討論大家的言詞相對包容(不是沒抨擊只是相對"理解"的聲音較多),那反過來呢?我是好奇這個 @@
作者: iloveannasui (坐看雲起時)   2015-02-05 01:37:00
我是覺得,外遇和買春是兩回事。女生在性事上,比較不需要花錢,因為只要不是太差,想找人上床並不難,幹嘛花錢?但只要跟另一半以外的人發生性行為,都違法啊,所以外遇買春都一樣糟。不過,討論j大的字眼,也太強烈了吧?!
作者: melodypiano (鍵盤婆婆)   2015-02-05 02:02:00
想找人上床不難 難在於品質 XDDDD男人只要不挑 百人斬很簡單的也不需要花錢買春
作者: darit (猴子)   2015-02-05 03:23:00
我看完J的內文後覺得沒必要刪文 他並沒有鼓勵外遇很多時候都要轉很大一圈才會發現事情的本質我覺得J分享了很難得的經驗 是好是壞大家心裡都有一把尺
作者: ddyyii (陰天美少女)   2015-02-05 04:17:00
推 不喜歡動不動就嚴厲批判甚至逼近人身攻擊的版風 版主為避免吵起來而刪文這我支持 但希望同時能對某些言辭過於激烈的版友予以警告 因為,這並不是偶然發生的 已經快流於常態了
作者: yylane (蔡小豬的媽)   2015-02-05 04:29:00
奇怪到底是哪一句鼓勵了樓主要在婚姻中試車?j大有因為自己的經驗分享就鼓勵樓主說不然你也試試看嗎?她不是就自身的經驗提出另一種可能性股利樓主反向思考?這叫做鼓勵外遇?爭議文的定義為何?噓到XX的算不算爭議?還是說有人挺有人反就不可以?一篇文章一定要大家一起噓或大家一起推才可以?板主刪文的理由跟警告的內容很令人不敢恭維,那些反對者的推文用字尖銳絲毫不留餘地還游走人身攻擊的邊緣板主卻以她們的意見為意見來處理這篇文章,有夠令人搖頭
作者: ddyyii (陰天美少女)   2015-02-05 04:41:00
希望用字尖銳攻擊不留餘地的部份版主也能一併處理 謝謝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5-02-05 06:07:00
說到言詞尖銳,推文中動輒出現"爛男人""爛老公"的用語沒看板主處理過怕爭議文的話,一言堂最沒有爭議了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5-02-05 07:47:00
小明的主管常常下錯命令 然後小明就跟著做錯事於是一天到晚被主管罵手腳遲鈍不靈活是手殘嗎?小明忍無可忍 乾脆就偷了主管的錢包 然後拿到主管面前說:我手沒殘 是你腦殘 我的手好的很!小明的行為確實是罕見的嘗試 BUT 值得鼓勵嗎?有更多更好的方法不去做 兵行險端還一堆人護航說無傷大雅!?有腦的話 何必硬要靠下半身解決問題?
作者: yousann (煩惱能解決煩惱)   2015-02-05 08:04:00
N大,從來沒有人說J大的行為是沒問題的,但問題是她文完全沒在鼓勵外遇= =,請看前後文看N大的言論應該是位很有道德的人,但隨便人身攻擊是...?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5-02-05 08:18:00
http://i.imgur.com/nOWsZIV.jpg問原po造反是指外遇嗎?她說她原本是要說釀禍。有人覺得她在鼓勵,有人覺得她沒有,問題是假如原原po看完也覺得她也應該找別人試試?該如何....?
作者: yousann (煩惱能解決煩惱)   2015-02-05 08:27:00
你的問題非常奇怪= =,婚姻版的大家應該都是可以獨立思考的成人了,如果原原PO看完J大文章,得出這種結論,那也是
作者: sesee (小七)   2015-02-05 08:29:00
就算她鼓勵外遇也不怎樣吧 婚姻版討論內容得是多數價值觀下的"正常婚姻"嗎?
作者: yousann (煩惱能解決煩惱)   2015-02-05 08:29:00
那也是原原PO自己的決定,造你的疑慮,電視新聞應該是最危險的,上面充斥著殺人放火搶劫,應該禁播的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5-02-05 08:33:00
我也覺得新聞有些描述的太詳細的犯罪過程該禁播,可惜檢舉ncc很多次,他們老是對卡通比較熱衷
作者: yousann (煩惱能解決煩惱)   2015-02-05 08:34:00
你的邏輯豈不跟之前說多拉A夢充滿暴力該停播的人一樣= =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5-02-05 08:35:00
我不覺得哆啦a夢該停播好嗎,請不要亂扣帽子我是說描述的太詳細的犯罪過程哆新聞,並不是大家習慣了新聞的嗜血搶收視率的方式,他們播就沒問題卡通跟現實發生的新聞還是有差的,至少卡通電影還會分級,新聞是沒有分級的,不能禁播起碼也要分級吧
作者: QElleryowo (小紅)   2015-02-05 08:39:00
覺得不認同對方言論或批跑錯棚沒關係,但措詞可否不要
作者: eternity0314 (芝麻)   2015-02-05 08:39:00
我不是說你覺得多拉A夢該停播,是說你的邏輯一樣
作者: QElleryowo (小紅)   2015-02-05 08:40:00
這麼接近人身攻擊不覺得有這樣羞辱的必要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5-02-05 08:42:00
你忘記換帳號回文囉....我覺得現實的新聞太血腥該禁播,跟別人覺得卡通暴力該禁播一樣?一個是現實發生的,一個是虛擬的,你要扯一起我也沒辦法
作者: yousann (煩惱能解決煩惱)   2015-02-05 08:44:00
呵呵~用到我姊的帳號 我的意思是說你不看整體想表達的意義,只挑其中的小錯處就否定全部,跟支持禁播多拉A夢是一樣的邏輯你這樣就覺得我在亂扣帽子,那你們指責J大鼓勵外遇不是更大的帽子。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5-02-05 08:48:00
....請你不要亂扣帽子好嗎?某些過於詳細的犯罪手法在新聞上是整體必需的?有些過於詳細血腥的新聞,根本不用到那麼仔細也不會影響他想傳播的意義會覺得J大鼓勵外遇是她自己在推文說她要讓人妻明白造反也沒有錯
作者: yousann (煩惱能解決煩惱)   2015-02-05 08:50:00
...請你不要一直會錯意好嗎,我是說你們批評J大就跟批評多拉A夢是一樣的邏輯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5-02-05 08:52:00
看來我們想的不同,你覺得她跟虛擬卡通同級,我覺得她跟現實新聞同級,一個虛擬一個現實,難怪我們沒有交集版主抱歉,佔用公告版面很不好意思,歡迎y版友繼續私信討論@@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08:55:00
看完推文,是爭議文無誤(蓋章)
作者: yousann (煩惱能解決煩惱)   2015-02-05 08:58:00
我舉新聞的例子是在說有獨立思考的成人,不會因為看到一篇文章就外遇,不會看到新聞就去犯罪,因為你說怕原原po看了外遇。我舉卡通例子是在說你們抓住一個小錯處就否認全部,不看整體想表達的意思。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5-02-05 08:59:00
請不要隨便抹黑小叮噹好嗎?他真愛大雄 大雄再笨都沒出軌 請別為了一己之私潑他髒水 看不下去
作者: yousann (煩惱能解決煩惱)   2015-02-05 09:01:00
隨便抹黑小叮噹的是一些激進的家長,這裡沒人抹黑請看清楚再回應好嗎....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5-02-05 09:01:00
你拿它來跟出軌者相提並論就是最大的抹黑
作者: yousann (煩惱能解決煩惱)   2015-02-05 09:02:00
我是說你們的思考邏輯跟支持禁播的人一樣,並沒有拿他們相提並論...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5-02-05 09:04:00
小叮噹沒錯 但原po有錯 支持沒錯的繼續播 有錯的禁播
作者: meegan (bj4)   2015-02-05 09:04:00
我也認為j鼓勵外遇 甚至鼓勵通姦 未婚妳要怎樣搞妳的事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5-02-05 09:04:00
之前就有人模仿鄭捷砍人了...也是有獨立思考的成年人
作者: meegan (bj4)   2015-02-05 09:05:00
反正不要po這個板 去西斯法西斯還一堆人報名幫實驗但結了婚就絕對不行 通常只要發生性行為就會被認定通姦罪
作者: yylane (蔡小豬的媽)   2015-02-05 09:20:00
用主管下屬的從屬關係來來比喻男女之間,還下錯命令咧,你的邏輯不就很正確?
作者: adapt ( ￾  N)   2015-02-05 09:21:00
反對人身攻擊+1
作者: yylane (蔡小豬的媽)   2015-02-05 09:21:00
請問一下哪一句是鼓勵通姦鼓勵外遇了?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5 09:29:00
分享不等於鼓吹,客納不同觀點分享不等於需要照作 是護航。倒是N大 對於没發生的事,你使用苛薄的言辭,自己也承認是”看不慣”的情緒用詞。因看不慣而人身攻擊是人家大方; 通姦罪是告訴乃論,是發生問題夫妻間的事,告不 ?夫妻情義走到此,沒有誰是
作者: meegan (bj4)   2015-02-05 09:29:00
沒鼓勵何必用自身實驗的例子來講?!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09:30:00
據我看推文理解,是造反那句。(以上為客觀觀點
作者: meegan (bj4)   2015-02-05 09:30:00
何況這邊是3人以上可看到的板面 分享在這邊不是鼓吹是什麼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09:31:00
另外N大的看不慣,是針對原po對於墮胎那種理所當然的態度(以上也為看推文的客觀理解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5 09:31:00
嬴家那您會照作嗎?也看了分享文的您?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09:34:00
真的是爭議文無誤(再次蓋章)如果單純想分享,考慮這邊是婚姻板,有n種方式隱去道德爭議那段,但原po不做,硬要講得很細。我想mee大應該不會做,因為她沒性事問題啊@@
作者: meegan (bj4)   2015-02-05 09:37:00
我會不會照做你管不著 但不論告訴乃論或公訴罪都是違法來婚姻板看文及po文的人幾乎都是已婚人士 寫這個就是不對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09:38:00
如果今天有個小三上來分享如何收攏男人心,並拿她對象不滿老婆哪些地方,才導致她有機可趁,藉此來“教導”人妻們… 文章看起來應該算實用(?),但適合發在這板嗎?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5 09:42:00
我看了看版規的删文規範,沒有 道德爭議 一項啊 ?
作者: condenza (蛋堡. 過程 )   2015-02-05 09:43:00
可以不用理小三想怎樣教導 但是得知小三想法滿難得的啊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5 09:44:00
您都沒受到鼓勵不—定會照作,怎能説是鼓勵文?喔!!能得知小三的教戰文猤是該大M!將之送軍情處徹底研究,開密會破解。不留太可惜了!
作者: condenza (蛋堡. 過程 )   2015-02-05 09:49:00
哈哈對啊 知己知彼耶
作者: meegan (bj4)   2015-02-05 09:49:00
那照你這樣講 po政黨文就不算政治文嚕 因為不一定聽從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5-02-05 09:52:00
政黨文跟婚姻無關啊…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09:54:00
這樣啊,我倒是一點也不想理解小三或小王的犯X心理呢:)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5-02-05 10:02:00
愛做愛然後覺得反正有了就墮的人超噁心的 有些人想護航加害者 但我只會護航小孩啦 大人誰鳥她怎樣= =一個連戀愛都談失敗的人 撈過界上來指點婚姻本身就很可笑了 你會跟大雄問作業還是跟王聰明問啊?就像9998今天來開課婚姻中的美好與甜蜜 有人會想聽嗎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5 10:04:00
你護航小孩 跟口出惡言是二回事 難道你沒針對她的行為做不實指控的惡言嗎又如何能定義戀愛失敗 怎樣算失敗? 怎樣算成功?誰有權利能指點誰的婚姻 結婚了就能指點別人的?大家都不過是分享罷了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10:07:00
嗯…我完全尊重板主的判定。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5-02-05 10:08:00
哪裡不實啦?她沒劈腿嗎?有。沒double check一試成主顧嗎?有。沒說懷了就墮胎嗎?有。沒說機率低但不是0嗎?有。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5-02-05 10:08:00
怎麼忽然想到蘇美 噗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5-02-05 10:08:00
沒爭議的文有人在看嗎? 吵越兇的文人氣越旺不是嗎?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5-02-05 10:09:00
戀愛搞到跟別人上床 還不失敗喔……@@”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5 10:09:00
妳是上帝嗎 ?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5 10:10:00
多數的推文都不是在針對文章內容做人性的討論只是在針對 適不適合PO在此版做討論 (討閥?)我的定義跟你不同 並沒有影響到妳的權利與婚姻吧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5-02-05 10:12:00
討伐=>你錯字了
作者: mimiwu (可愛的貓咪)   2015-02-05 10:16:00
對於一個講得出"寵物就是不寵就掰的物",你能期待她會用多悲憫的胸襟來看待世間事?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5-02-05 10:18:00
我說的就是流浪狗的事實而已 當然你可以假裝那些爛主人不存在 事實總是殘酷的 不是人人有面對的勇氣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5-02-05 10:43:00
黨同伐異不意外
作者: MerciQ (gosh...)   2015-02-05 10:53:00
某人開始跳針了... 人身攻擊的推文版主不打算處理嗎?
作者: gomars (難矣哉)   2015-02-05 10:59:00
不符合某人的道德標準就人身攻擊 板主卻只處理一方?
作者: meegan (bj4)   2015-02-05 11:00:00
y大 舉例而已咩 不能因為沒人聽就說不是宣導
作者: gomars (難矣哉)   2015-02-05 11:02:00
板上都是成年人了 看了文章自己要做什麼 應該懂得負責任還是板上整天叫人離婚的 都會去負責別人的下輩子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11:07:00
那請問成天要別人忍耐婆家或老公不合理對待的,有要負責人家下半輩子嗎@@?
作者: gomars (難矣哉)   2015-02-05 11:09:00
沒人該負責別人的什麼事啦 看了文章要做什麼是自己的決定看了j大的文章覺得外遇好棒棒的 也是各人的事啦 清楚了沒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11:11:00
只是就你的話反問你而已囉…
作者: meegan (bj4)   2015-02-05 11:12:00
那g大的意思是可以隨便說話? 反正自己的行為自己決定那說殺人放火打另一半摔小孩多好多棒也可以嗎?
作者: gomars (難矣哉)   2015-02-05 11:14:00
自己的行為本來就自己決定 覺得他隨便說話的 你可以不要聽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11:15:00
現在已經不是古時候那種女性離了婚就會過很慘的時代了,明明離婚後可以不用再忍耐不好的婆家和老公,可以有自由和完全經濟自主權… 我真覺得看到人家在婚姻裡過很慘,推離婚反而有同理心
作者: gomars (難矣哉)   2015-02-05 11:15:00
你這例子好極端啊 有人放話要殺元首的好像立刻就被抓了吧對阿 但你怎麼知道人家離婚後不會更慘 單親小孩不會更慘?
作者: ddyyii (陰天美少女)   2015-02-05 11:20:00
能不能鼓吹離婚跟離婚慘不慘跟不喜歡這人說的話就口出惡言是兩回事吧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11:23:00
我有挺任何人口出惡言嗎?只是就go的推文回覆而已欸@@未來本來就無法預測,所以旁人就只能依自己的觀點給建議啊,在我看來推忍耐沒有比推離婚高等
作者: meegan (bj4)   2015-02-05 11:26:00
叫人離婚或要繼續在一起 我沒覺得怎樣 做了也不違法我只是單純認為對已婚人士提與伴侶以外的人發生性行為已經違反婚姻道德及刑法了 違法的事怎樣都不該要人做不過也許用不坐安全座椅及喝酒開車舉例 會比較能同理吧
作者: gomars (難矣哉)   2015-02-05 11:30:00
給chy 我認同沒有哪種意見比較高等 所以重點是自己會判斷
作者: meegan (bj4)   2015-02-05 11:30:00
所以這篇是爭議文沒有錯 刪除有理 (言論自由不可違法啊
作者: gomars (難矣哉)   2015-02-05 11:31:00
給meegan 違法的事不要做是常識 需要一直糾結在這裡?j大哪有違法 沒記錯的話 她是說「男女朋友」的時候
作者: MerciQ (gosh...)   2015-02-05 11:32:00
j沒鼓吹只是希望原原PO反思這種事"錯也許不在自己"錯是錯在他提供了婚姻版大多數人不能接受的例子
作者: meegan (bj4)   2015-02-05 11:34:00
但她對已婚人士說自己曾那樣做 就有勸他人嘗試之嫌疑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5-02-05 11:34:00
有"大多數人"不能接受嘛XD
作者: MerciQ (gosh...)   2015-02-05 11:34:00
說自己曾那樣做就是勸他人嘗試? 這...
作者: ddyyii (陰天美少女)   2015-02-05 11:35:00
如果m 大你沒被她勸到的話,那你也不用糾結了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5-02-05 11:35:00
那這樣說讓已婚人士看A片不就該下地獄了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11:36:00
是啊,所以就不用一直把推離婚要負責人家下半輩子掛在嘴邊啦,推忍耐的也無法負責嘛!
作者: nunu1102 (尊重別人=尊重自己)   2015-02-05 11:37:00
========請大家勿在公告中爭吵,以免觸犯版規15========
作者: gomars (難矣哉)   2015-02-05 11:40:00
推文有人身攻擊的板主不處理嗎?
作者: nunu1102 (尊重別人=尊重自己)   2015-02-05 11:43:00
若有相關事證,請來信版主信箱檢舉,謝謝
作者: gomars (難矣哉)   2015-02-05 11:43:00
看到底下的公告了 謝謝
作者: ruby0531 (ruain)   2015-02-05 12:02:00
回文中討論到的墮胎,似乎也是N大跟C大開頭的,說什麼別人試不怕懷孕嗎?懷孕是不是要墮胎,原po似乎一開始沒主動說,是誰一直在跳針?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5-02-05 12:05:00
爭吵不用檢舉就辦,人身攻擊要檢舉才辦,是這個意思嗎?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5-02-05 12:08:00
雖說她個人經驗不當,但她後來多次說外遇是不對的,這樣也是鼓勵他人外遇?
作者: nunu1102 (尊重別人=尊重自己)   2015-02-05 12:20:00
==若對判決有異議,請來信討論,勿在公告中爭吵,謝謝==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12:25:00
用詞不當本來就是檢舉制啊,刪鎖文則是板主判斷,請見板規。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5 12:36:00
有疑問的不是結果 是標準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13:48:00
我是在回pptC的疑問,人身攻擊部份本來就是檢舉制@@
作者: joselin (坐看雲起時)   2015-02-05 17:29:00
真的很感謝pastoris、yylane、gomars、Caughcy等版友的理解與出聲~~ 看到你們對是非標準的堅持跟努力我很汗顏><連自己推文被扭曲一開始也懶得多做解釋...小妹沒跟版主申訴一來我不熟這些程序,二來也沒很在乎此文是否一定要留板(精華區爭議文也ok 需要的人看得到就好)對於無法容納的人來說,眼不見心裡也比較平靜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5-02-05 17:53:00
妳可發去女孩版或是女性性版應能得到更多討論空間吧。
作者: chy1982 ( )   2015-02-05 17:54:00
結果板主警告後妳換篇公告繼續回推文?
作者: domotorei (動物太太)   2015-02-05 18:03:00
看來有人真的很想被水桶,版主都說不要爭吵了,還繼續換篇推文是怎樣?板規擺好看的喔?
作者: joselin (坐看雲起時)   2015-02-05 18:32:00
感謝該感謝的人也是"爭吵"? 我後來的推文都只有感謝跟澄清誤會。版主應該分得出一直語氣要戰人的是誰? @@
作者: logen (前しか向かねえ)   2015-02-05 19:46:00
當初原PO就是來這裡問的 不來這裡回 難到貼一篇請去它板看?更何況可能有更多像原PO一樣有痛苦又被語論引導自責的人妻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5-02-05 22:24:00
一大堆人推文結果有人只針對特定的人發砲,真有趣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5-02-05 23:42:00
這串我沒跟上 給我個懶人包吧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5-02-06 01:01:00
給我個懶人包+1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5-02-06 03:32:00
又吵架囉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2-06 14:19:00
懶人包是…婚版容納得下非常態二性關係討論嗎婚姻形態只存在於法律定義嗎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5-02-06 14:52:00
感謝感謝 這個問題要版主才能回答吧
作者: a8927119 (pipig)   2015-02-06 17:46:00
發文要避免誤導成人的判斷力,但推文可以情緒失控~科科,理性也有比例分配嗎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5-02-06 21:48:00
樓上這說得好 我好喜歡這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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