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房貸問題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5-02-25 09:47:33
※ 引述《elaine30811 (優妮)》之銘言:
: 房子是老公婚前就買的,為了叫我嫁才買。
: 由於我有一群智多星同事。
: 叮嚀我:
: 若老公婚前買房,名字是他一人。
: 就是他自己的了,
: 未來要賣,也是他的錢。
: 不會管你有沒有付房貸喔!
: 所以當初代書問是否要加上我的名字?
: 老公說不用,就他就好。
: 白目的我就說:
: 雖然你說這房子是為我才買的,
: 但是因為這是婚前購買,名字登記你。
: 未來賣的錢也是你。
: 若不在登記上加我名字,我不會付房貸的。
: 雖然現實,但是我會確切執行。
: 他最後還是他一人背下了。
: 知道他辛苦,所以會在生活雜費支援他
大姐,這才是重點阿!!!
所以,他的生活費,有妳支援
但是將來房子,完全是他的,除非變成遺產。。。
: 想問其他人妻們,會跟我一樣現實嗎?
看起來妳還覺得妳賺到了,妳好現實,先生好可憐
其實。。。哀。
: ps:我有提醒他,這是你自己的房子,
: 竟然是為了娶我,我就不會付房租的。
: 他依然說好,這是我自己的!
好吧,就把支援先生的生活費,當成房租吧
感覺妳還是有賺。。。
作者: elaine30811 (優妮)   2015-02-25 09:53:00
我沒逼他喔!歹話先說,他依然自願的!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5-02-25 09:58:00
傻傻的,根本就是虧到了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15-02-25 10:03:00
這篇pH有點低...XDDD
作者: vivina11 (MiaL)   2015-02-25 10:04:00
有同感......。
作者: Guamvacation (關美假期)   2015-02-25 10:15:00
人家是大智若愚,原po是看似精明其實吃大虧
作者: Doralice   2015-02-25 10:33:00
XD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5-02-25 10:34:00
推五樓
作者: carpfish (小魚)   2015-02-25 10:39:00
哈哈 看原PO推文顯然不清楚這篇在講甚麼....
作者: ALENDA   2015-02-25 10:43:00
嗯 民法概要應該列通識必修.........
作者: elaine30811 (優妮)   2015-02-25 10:47:00
我現在才看懂耶!真是個傻瓜呆!阿哈哈
作者: lovefu (米娜)   2015-02-25 10:50:00
無言,妳真是傻妞==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5-02-25 10:52:00
是沒賺,但也沒有賠. 畢竟沒出錢,貼家用當房租.
作者: petitebabe (petite)   2015-02-25 11:24:00
真的超儍
作者: opal (歐波)   2015-02-25 11:30:00
就當成在支付房租其實也還好啦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5-02-25 12:24:00
家用看是多少 應該是沒虧沒賺啦
作者: shanbesun (summer)   2015-02-25 12:33:00
家用跟老公確實對分的話應該沒虧...頂多離婚要包袱款款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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