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只有靠'結婚'這個途徑才能夠讓男方付錢養小孩。
推 castin: 男生沒有一種選項是當孩子爸不當丈夫的嗎?不出力至少出錢 04/02 02:51
補充一下法律常識
這句話的前提要在'男方是個會自願定期付錢養孩子的好人'的情況下才會成立。
問題是以現在的文化,男人的腦袋幾乎完全就是把'當父親'='結婚'兩件事情掛鉤,
所以很容易造成他不娶妳,就不養你的孩子的情況。
如果是已婚男人更容易如此。
如果妳要以法律的層面去強迫男方每個月支付扶養小孩的費用,
就要請他在法律上'認領'這個孩子,這樣孩子身分證上就不是父不詳,
而戶政單位也會永遠在男方的戶政資料上註記幾月幾日生有一子。
一旦確認了法律上的親子關係,男方自然就有扶養義務。
要打扶養的官司也不難。
如果男方有女友或老婆,這勢必會掀起一場風暴,願意承擔的人不多。
如果妳不幸的剛好是婚外情的小三角色,
希望你的男人肯幫妳付刑法通姦罪易科罰金,因為妳提起扶養費用訴訟的時候,
往往會被大老婆告通姦。
以上是男人肯自願認領的狀況。
如果男人不願意認領,妳想透過法律途徑強迫他認領。
就要打'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雙方驗DNA請法院判。
http://www.lcs.com.tw/tw/knowledge31.asp?LinkID=6
相關常識參考以上連結,歡迎法律強者補完。
然後為什麼很多媽媽寧可自己扶養,我想人都是有自尊的,
為了跟男人要錢經過以上囉哩八唆對簿公堂的程序,過程就非常令人心力交瘁。
何況還不是每個人都有錢請律師。
如果真心想要為孩子爭取權益,或許可以鼓起勇氣走一遭法律途徑。
婚外生育的子女法律上需要經過以上繁瑣程序才能爭取到跟婚生子女相同的權利,
是國家對不婚者的一種懲罰,用來鞏固異性戀婚姻至上的傳統霸權。
(當然我沒鼓勵妳去跟已婚男人生孩子呀,能不要就不要吧。小三懷孕的慘例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