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整理一下
女方媽媽連續兩次婚姻遇人不淑,現況為需要女兒每月給八萬五
﹙應是孝親、保費、房租及車貸﹚,男方家因經濟無虞且開明顧
則無此需求。
女方每月薪水為15~18萬,抓個平均算16.5萬好了,扣除給原生家
庭的家用,剩8萬。
男方月薪原為15萬,後因外訓降為10萬,未來是否會調回原薪則
不得而知,但10萬月薪在評估後他仍可負擔房貸及部分家用,但
以後的約會餐費則希望能改回AA制,女方表示驚訝且沉重。
男方家 女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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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會費用 │ 兩人吃飯費用 │ 自己的衣服自己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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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內容 │ 無敘述 │ 希望減少工作時間
│ │ ,在家庭生活中能
│ │ 有多點自由時間從
│ │ 事自己的外務,但
│ │ 男友希望女方能維
│ │ 持原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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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貸分擔 │男方負責頭期與後續房│女方家長無法接受,要
│貸,家用平均分擔。 │求加掛女兒名字,否則
│後來願改成男方全出,│男方該連家用一起擔下
│掛兩人名字。 │來,否則將來離婚女兒
│ │吃虧。
│ │對此女方表示自己家人
│ │自己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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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平等 │ 不想只有一人吃苦 │男人要有擔當,要能成
│ │為太太的避風港,還有
│ │不要太理性算錢該怎麼
│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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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末 │雙薪,希望能一起分擔│怎麼很多事情都只能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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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這位板友
以上男友條件要是妳覺得不滿意,建議認賠殺出。
我個人是認為男方條件沒你想得那麼差,提出的事情也合理,但又
不是我要跟他結婚,所以還是要以妳的感覺為主。
不過我相信以妳的條件要找個能滿足妳需求的丈夫應該不難,加油!
※ 引述《nunu1102 (.......................)》之銘言:
: A.是否清楚了解代PO文注意事項(Y)
: 是的請板主看看這樣是否適當
: 麻煩板主了
: B.需要代PO文的原因:1)不想被認識的人認出
: C.代PO文的內容
: 各位板友大家好
: 我跟交往五年的男友預計今年11月結婚
: 目前打算等婚宴完再登記
: 最近卻因為房貸跟家用的問題吵得不可開交
: 文長勿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