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ser1 (拍嘎爪得白醬)
2015-04-25 21:39:19作者: enlandy (00) 2015-04-25 21:50:00
真的好恐怖喔
作者:
wcmwcm (快把估價單給我!!!!!)
2015-04-25 21:51:00爛法令!
作者:
golfme (趴趴go)
2015-04-25 22:11:00回家誰死真的很難說
作者: candyyan (candyyan) 2015-04-25 22:19:00
好可憐
作者:
rabbit829 (猜ä¸é€)
2015-04-25 22:29:00她晚上幹嘛回家?而且聲請不到保護令,可以自行分居,開始打離婚官司
結婚真的要謹慎,不是有愛就好。個性,脾氣都要考慮,我前男友每次有口角就會用電話教訓我2個小時(掛電話就會有更嚴重的爭執),所以是前男友了。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5-04-25 23:58:00
推樓上r大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4-25 23:58:00我覺得通常這樣個性的人,背後都已經沒有支持系統了所以可能沒有經濟能力、也沒有朋友可以借住
這種真的難說,在她完全無援的情況下,如果丈夫再動手,搞不好女方就會找機會殺了對方。找個好律師,也不會被判死刑。
知道什麼叫節目效果嗎? 就是這種文章的特色之一驗傷單一張拿不夠 你可以拿第二張拿到法官願意核發 那就不用哭了啊
作者:
niowme (總會有一片天空)
2015-04-26 13:35:00樓上這不是叫受害者再多被打幾次嗎…
所以拿東西丟對方,只要是偶發事件/沒證據就沒事了@@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5-04-26 15:22:00沒證據要怎麼證明?偶發事件就算拿不到保護令還是可以告傷害,發生了家暴先找律師比較實在
作者: hsuehhm 2015-04-27 09:17:00
有狀況發生要能立即自行分居,對很多人來說也不容易如果有未成年小孩就更難。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5-04-27 10:51:00推一下,真的!! 只要有猶豫,就千萬不要結婚
作者:
sariellu (晉級的人生)
2015-04-27 13:59:00好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