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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7)目前與老公(27)四月才登記結婚。
因為老公母親強烈反對結婚,所以老公告知登記結婚後就不再理會他母親的無理取鬧了。
反對的理由也蠻無理的:
大概就是認為我家是公務員家庭,不是名門望族,沒啥資產,配不上他兒子;但其實我老家祖產地不少,長輩是公平分配給兒孫。至少不用花錢買房,台北市有房子給我們夫妻住。
相較之下老公老家,因祖產長輩們鬧分裂上法庭,以前雖然是小名門,但也衰敗了,只求別債留給我們就好…。
目前我們是自己獨立戶口出來,他母親一直認為是我讓他兒子入贅了(我是個妖媳婦來著),而老公也跟家裡冷戰中,而快到母親節了,我爸媽一直勸我們還是得送個禮過去……,這情況該怎麼辦呢?有點煩惱
p.s 話說在我還是女朋友身份時,三節、過年、生日禮數做盡,還是被嫌送的禮不合她意,為何不直接給錢,強迫她收不喜歡的東西…,我只是女朋友身份給錢合理嗎!?而且送的東西也是她兒子建議的…真傻眼啊…
總之不想直接給現金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