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lora0920 (浮拉)》之銘言:
: 幫朋友代po~
: 最近身邊有個好姊妹準備要踏入婚姻了,但對方家庭卻要求她要簽出財產分別持有制(?)
: 好像就是跟狗狗嫁給郭台銘那個意思一樣
: 因為男方的父母是律師和醫師世家,對於這件事情蠻堅持的
: 而我好姊妹的家人覺得都要當親家了有必要分這麼清楚嗎
: 至於當事人雙方對這件事是沒什麼意見,只是雙方卡在自己原生家庭那還蠻悶的
: 而他們彼此都有一個穩定的工作,工作領域也不衝突
: 大家覺得呢(?)
不要只簽夫妻分別財產制,要簽的是婚前協議書。
婚前協議包括財產制,也包括婚後住所,家務分工,家庭生活費,夫給妻的零用錢
,各項權利義務,忠貞條款等
要讓女方父母明白,簽這婚前協議,不是分清楚,而是更緊密的結合,對女方
也更有保障。
如果男方不簽婚前協議,那就連分別財產制也不用談,反正原則就是綁在一起,
包裹討論。
如果你是她的好朋友,就告訴她,要簽就簽全套哦,不要只簽對男方有利的半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