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erphy (噓。)》之銘言:
: 先生本來是住家裡,結婚前他已經搬出來跟我在外租屋同居約一年多,
: 結婚後租屋處是高雄鳳山,婆家在高雄大寮,
: 租屋處距離婆家約20分鐘車程,
不過是20分鐘車程,跨區而已又不是跨縣市,怎麼回婆家吃完飯的老公,
不能吃飽就回鳳山?什麼想陪爸爸媽媽那對男生來說是不可能的,唯一的解釋,
就是大寮有可以讓他可以窩著的地方。
妳就把這個地方毀掉。
把老公在大寮的舒適窩搬空,什麼電腦漫畫被子枕頭床鋪書籍音響抱枕竹蓆檯燈
鋼琴玩具書桌凳子前女友相片情書......
只要是他在大寮會玩到用到的東西,全部搬回鳳山。
鳳山住的地方太小又是租的放不下嗎?
解答就是要買自己的房子了,真的,鳳山是高雄市的副都心,有捷運有鐵路,
未來高鐵可能延伸到鳳山,現在不買房,以後一定後悔。
推薦衛武營附近,國小國中高中全部在附近,走路就到。萬坪綠地公園就在家門口。
現在不趕快買,後悔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