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按求助,後來想好像也沒什麼好求助的,
所以就改成心情,就當是一個心情上的抒發。
簡單地說,我老婆外遇了,坦白說我沒發現。
對方我也不認識,但因為我老婆懷孕了,所以才不得不讓我知道。
這個對方我姑且稱之為A先生吧。
前一陣子,我老婆對我坦承這件事,又找我陪他去找對方談。
發現A先生也有老婆,A先生的老婆可以算是不請自來。
感覺起來這個A先生的老婆還想繼續跟A先生的婚姻,
但A先生似乎不想。算了,這不干我的事。
總之,A先生的老婆提議我老婆去把孩子拿掉,
A先生尚不置可否。我老婆倒是先搭腔,說她還要考慮一下。
X,還要考慮一下。那妳找我來是談個鳥啊。
我當場翻臉走人。接著就跑來日本放逐一下,一直沒跟老婆聯絡。
我想大概從日本回台灣就離婚吧。
我們倆有一個小孩,小孩依目前台灣的判決前例大概有很高的機會會跟她。
算了,隨便啦,不然我能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