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上面有幾篇似是而非的言論,我在銀幕前沉思許久,
想著要怎麼整理這些論點。
因為前一篇已針對原發問者夫妻的問題回覆過了,所以此篇完全
只就前面幾篇有邏輯矛盾等觀點回應,非針對原發問者。
以下內容皆結合心理專業理論和個人工作實務扼要說明:
1. 人類需求層次理論—
Maslow馬斯洛曾提出此理論,一個像金字塔的三角形,
最低層(也是最基本)的根本需求,就是生理需求,
再來依序往上是安全需求、愛與歸屬需求、尊重需求、
自我實現需求。
試問在銀幕前的每個人,誰沒有這些需求?不管是最低層
的生理或是中間層的愛或是自我實現,不都一直在各位的
生活中出現、甚至沒有時還很困擾,嚴重時還有婚姻危機。
基本的生理(含性)需求,不就是如此?若你沒有愛的需求,
你怎會戀愛、結婚?
若身為成年人,都還有這些需求,那為何會懷疑也是人類的
小孩,不會有這些需求?
為何還有人問 "你怎知小孩需要母愛,而不是因為別人有他也要?"
若你在青春期或成年人都還在追求愛情,那為何小baby 不會需要愛?
你長大、成年,能說話能表達能追求你的需求;
但是,一個剛出生的baby, 完全沒有行為能力,只能靠別人給予,
請問誰會是第一被想到的人選?不就是生下他的父母嗎?除非父母有特殊
狀況無法提供,否則會是先被考慮應負責、給愛的對象,不是嗎?
2. 主要照顧者與依附關係—
我在這裡寫主要照顧者,不只寫母親,是想強調從小baby出生,主要照顧者
對嬰兒心理發展的影響有很大的關係,只是通常主照顧者是父母,而有些隔
代(爺奶)教養的,也有,但如我前一篇文所談的,除非照顧者穩定不變而
一致,否則父母若等國小國中才想帶回來自己顧的,也會有一些問題。
在依附理論裡,曾研究甚至實驗過,6-8個月的baby,就很會辨認依賴主照顧
者,這是他們的安全感建立時期;而主照顧者本身的氣質,會影響小孩的不
同性情。性情穩定的父母、有憂鬱症的父母、忽冷忽熱的父母、權威型的父母、
放縱不管的父母等等,會使小孩的心理發展產生不同的變化與方向,因為這些
父母的特質,在回應小孩的需求時,就會有不同的反應;baby即使不會說話,
但他們會辨識,最後用哭、用閃、不讓你抱、不出聲、沒反應、不會笑來表示。
而從小就被形塑的互動模式,自然就會影響到未來,除非主照顧者有自我覺察
能力、自我成長後而改變,否則與小孩的不良互動關係,當然就會影響到小孩
與人的互動方式。
3. Locus of Control(我暫時翻成控制點)—
這是我目前在準備演講題目裡的內容,主題是和一個人的復原力(resilience)
有關。這一部份在談的是人的思考模式會影響一個人面對壓力、問題、困境時
的態度。
1)外部的控制點:
指凡事都歸因於外在的人事物,類似的說詞總是這樣的思維 "沒得選擇""沒有
辦法" "這總是發生在我身上" "嘗試應該會沒用的" "是XX要求我做的"
2)內部的控制點:
會把掌控力放在內在的自己身上,所以思維會是 "我不喜歡這個選擇" "我已
盡我所能去做" "我正在適應這個艱困的時刻" "我所說所做的,是出於我所想的"
1)和2)很大的差異,在於主詞不同,而這個主詞,就反映了說話者把責任放在自
己身上,還是都往外推;當把責任往外推時,相對地,就容易把自己放在一種無
助無能的受害者上,好像自己無法做自己生命的主人,一切都是被外在人事物所
逼迫的,好多的無奈、好多的沒辦法。
雖然事實上,從來沒有人拿著槍逼你這麼做。
但是,當你無法為自己的人生做決定或選擇時,是否有一部份是因為其實內心的你,
根本也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或是以為這個社會、主流價值觀、周遭的親友所講
的,就是你人生要走的方向?於是自己也從來沒有想花力氣去探索、自我瞭解,就
在人云亦云裡跟著他人的期待走,等到滿足了他人的期待想望,再發現自己不快樂,
但卻也沒有勇氣改變?於是一再地走向不歸路,在最後的最後,就只要說一句,都
是誰誰誰叫我做的,我是為了滿足別人的期待要求,所以不是我的錯?
請別忘了,即使要去滿足他人的要求,也都是你 "選擇" 的。
[不愛小孩、討厭小孩] 這是個人喜好,也是個人價值觀,應該被尊重,完全沒問題。
但有著這樣價值觀的成人,在從事任何可能會製造出小孩的性行為時,不是就該有所
預防措施嗎?不小心有了,也都還有下下策的墮胎,但若決定要懷胎十月生下來,不
也還是你的"選擇"嗎?等到這個選擇的果出生了,即使沒有愛,那為自己的果負基本
的責任,有何問題?為何反而開始拿當初做此選擇前的種種原因,變成了合理化自己
可以不用負責任的理由呢?若等小孩生完後,再拿[不愛小孩、沒有內建母愛不該被
批判]而混為一談,那你不是完全沒弄清楚眾人憤怒的重點,就是拿此作為撇責、不用
面對自己真正問題的理由。
還有人用意外、會犯錯來做托辭,那酒醉駕車撞死人,是否可以說是意外、不小心犯
錯,所以撞死人的這個結果就算了?有人肇事逃逸、有人會怪對方為何要過馬路、有
人會說是被灌酒的、有人會去靈堂道歉、付賠償金、有人會連被害人的妻子或小孩未
來的教育費一起負責。明知不愛小孩卻又要生的、生了又不給愛的,是以上哪種人呢?
對自己的骨肉、面對的是一個生命,有種種需求的小孩,其所需要的愛,不但無法被
給予,有些討論者還反過來否定質疑小孩需要被愛的需求。
所以,不愛小孩的自己生下小孩這件事,都有很多的不得已、都是別人的錯、甚至否
定新生命的基本需求,但請別忘了,講了一堆道理來合理化的背後,讓生命誔生的,
仍是行為人—你自己啊!
當凡事都歸因於外在時,也反映了一個人面對困境時,會習於把問題歸究於他人或環
境,這樣的心智,自然會影響一個成人的復原力,而常以無辜受害者自居。
最後我想說的是,心和腦,是不一樣的;小孩有被愛的需求,是心靈;要求小孩理解
不是每個父母都會愛小孩,你只是比較不幸,所以你的父親/母親不愛你,是腦。
腦袋瞭解在多、收集再多大道理,都無法填補心裡缺愛、需要愛的渴求或傷痛。
忽視一個人的情感需求或傷痛,而只用道理說教建議去回應,這不叫安慰,而是沒同
理心,甚至會造成對方心靈的二次傷害。
4.心理諮商:
看到幾個人對諮商有不少偏見和錯誤的認知,而我懷疑有這樣看法、甚至否定它成效
的人,自己可能也沒有被諮商過,或是遇到不適合的心理師。
諮商,絶對不是只幫你平靜心情,若只有這種功能,心理師不需要受專業的訓練、或
唸三年碩士+實習+督導+考執照,你也不用花錢找專業人士。每個人都有盲點,也
會因為原生家庭或父母的教育,而影響到你的各種面向;很多人以為去諮商就是去聽
建議,甚至以為婚姻伴侶諮商就是去聽心理師當裁判,但真正的諮商並不是如此,專
業的心理師不是審判官,也不是用自己的價值觀、世俗主流觀硬套在個案的身上。好
的諮商,是能讓你在心理師的提問中,找到你自己的答案,體驗你過去從未被好好對
待的經驗(包括被接納、被尊重、被傾聽、被瞭解);當你在諮商裡有了新的感受和
覺察體悟,你自然就會感受到自己的不同,有能力去面對處理困擾你的事。(前面有
人說要花很長時間才有效,但事實不然,我很多個案進步的速度和時間,常常超乎我
的預期,快則一週就看到變化,其他平均兩三個月就有明顯成效)
若身體都會感冒生病,心裡一定也有需要被觀照修護的時候。沒有下過泳池的人,我
講再多在游泳時的快樂或游完後的舒暢也無人能明白,只希望一些未有過諮商經驗者,
勿輕易先入為主就以偏見下評斷;台灣需要諮商的人很多,只是真正瞭解它在做什麼
的人,很少。
此系列文,就回至此。希望所有不愛小孩的男女性,在要從事可能會弄出人命的親密
行為前,能對自己和彼此的婚姻觀或期待有一定的瞭解,並請深思您們製造出的小孩,
生命的發展,就操之在您們的手裡,煩請三思再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