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elodylily (薰衣草香的午後)》之銘言:
: 愛一個人 你怎麼能知道能愛他到一輩子
愛情本來就需要經營
再怎麼天雷地火甜蜜火熱的感情
時間久了還是要添添炭火增加溫度
更何況你們當初感情基礎就薄弱
: 我結婚五年 對老公已經沒有愛了
: 好想離婚
: 但我又不捨小孩
: 但若離婚小孩一定歸老公哪裡
: 有想過嫁雞隨雞 認份一些
: 但想到下半輩子就要這樣過了嗎?
: 人生一生只有一次
: 難道就要這樣將就下去嗎?
依妳之前文章所述,當初結婚時妳年屆三十又失業低潮多年
先生雖然大了妳八歲,但經濟能力高又願意負擔妳
從條件上來看,妳也不算屈就(本來就是以長期飯票為考量不是?)
何必搞得現在妳自己一副很委屈很將就的樣子
況且妳說離婚小孩一定歸老公,恕我腦補
看來目前35歲的妳應該還是沒有經濟獨立的能力吧?!
先生獨自撐起妳們家的經濟,變得憔悴老胖
妳若真的捨不得小孩、為了小孩著想
不是更該好好照顧先生(經濟來源)的健康,多疼惜他才是
給孩子一對相愛的父母、和樂的家庭氣氛與環境
否則哪天先生怎麼了,全家一起喝西北風?!
一個滿腦子麥迪遜之橋、嫌棄爸爸老胖醜把爸爸視為提款機
成天哀嘆幻想自己遇人不淑、戀愛夢未能圓滿的媽媽
說自己捨不得小孩?!
小孩應該比較怨恨自己有這種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