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5-12-21 09:44:04※ 引述《zorrle (福氣啦~號:)》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小弟今年已經37 女友33 之前交往了三年多
: 在今年上半年已經提親,原本規劃在年底結婚
: 但前陣子因為我自己私下先買房,沒有事先跟女友說這件事
: 讓女方非常不能接受,現在女方已經提出分手了
所以這跟婚姻板有甚麼關係呢?
年底要結婚,上半年提親,那訂婚結婚日期場地沒安排? 婚紗沒拍?
你還可以下半年開始看房幾個月最近自己買了房子結果GF提分手?
兄弟,你離婚姻還很遙遠吧。
然而,對於人生的重要決定,你真的很不尊重另一半
但人家也跟你提分手了,那其實也沒有甚麼不好啦。
作者: BrownPAN (布朗。潘。褐色平底鍋。) 2015-12-21 09:47:00
的確如此
作者:
basicnet (basicnet)
2015-12-21 09:54:00搞不好要登記就好(我腦補)
作者: mineco (罌粟) 2015-12-21 09:56:00
說得很中肯,要我也會考慮是否還要跟對方步入婚姻。
作者:
bian129 (嘎哩嘎哩扁)
2015-12-21 10:00:00女方想管錢很超過 可是要結婚了買房還不討論還有人一直說婚前的錢自己決定怎麼花都可以這根本不完全是錢的問題啊
作者: hwwang (繁紅) 2015-12-21 11:12:00
同意。都確定要結婚了,買房這種大事(金錢運用、婚後居住地……)都可以不商量,有錢就可以決定一切嗎?這男的太不尊重人,我也贊成女方和他分手。覺得自己有房很了不起的就去找價值觀相同的女生結婚就好了,反正很多人都說男方條件很好嘛。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5-12-21 11:17:00其實除了雙北,台灣房產並不是一定保值,原po太衝動了女生都堅持分手,男生想挽回卻寫了一堆女友的壞話,只是要找共鳴,不是想挽回吧
我覺得都要結婚了 買方式也不講一聲 真的不好 可是女方條件也弱弱的……
年底要結婚,下半年買房,買房前沒有跟我先提過,這個婚我也不會結
這件事是婚前發生的 沒登記前是有什麼臉去要求人家 我真不懂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5-12-21 13:52:00都「要」結婚了,證明要不結婚是隨時可以的,所以有什麼資格管人家?
所以分手也沒什麼不好,叫原原PO有志氣點別再想挽回了
同意,就算是婚前買房,雙邊不一起討論,版眾倒把誰出錢誰老大放在一切之上,真的有莫名其妙的感覺.....
作者:
probb (probb)
2015-12-21 18:10:00推
"要"跟"已"明明意思就差很多,完全不懂有些人把"要"結結婚等同結婚,這等號是怎麼對上的...真的要有意見,可以阿,前題是女方也要有出錢阿,一沒出錢二沒出力,只出一張嘴還有這麼多人給推,不曉得是誰病了...出錢不是老大?那沒出錢只出一張嘴的人才是老大嗎?(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