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enight (tenight)》之銘言:
: 剛剛又為了錢跟老公一哭二鬧
: 我討厭這樣的自己
: 想請問板友們是我太過份嗎?
: 本人育嬰假目前一年半了(共請兩年)
: 前半年老公沒給我任何錢
: 我都是花老本(花在買菜 保險 電話費 基本開銷)
: 後來終於給了我一張信用卡副卡供我買菜使用
: 但僅止而已
: 我最近跟老公說你每個月給我兩千元
: 就當我平常的零用錢
: 我媽平常會給我買魚買肉 我自己會去樓下買菜
: 都需要現金
: 而且說實在這一年半我的存款日漸減少我很沒安全感
: 結果他就說他想睡覺不要煩他
: 我崩潰 因為以經為了錢吵了太多次 出門前他給了我四千
: 看到一哭二鬧要到的四千元
: 我心裡真是五味雜陳
: 請問
: 我的要求真的很過份嗎?
: 請了一年半的育嬰假
: 前半年吃自己
: 後一年多了副卡買菜 他從未給我現金 我也從不亂刷這張卡
: 現在我只是一個月要兩千而已
: 他真是令人無力的人
時常板上看到夫妻財產是共有,是大水庫.
照這樣解釋,反正你們沒有要離婚,錢存在哪裡不都一樣嗎?
花誰的錢,反正總支出還是相同的不是嗎?
但我想,你一定無法接受這樣的說法吧?
事實是你們夫妻對於財務和勞務的分配沒有共識.
妳已經負擔了育嬰的責任. 還要支付菜錢,電話費,保險,基本開銷等等.
但我相信一個家庭不會只有這些工作和開銷.
你的要求過不過份,應該要看男方負擔的責任有沒有大於等於你.
如果他已經大於等於你了,你的要求就是額外的.
如果少於妳,那當然妳會感到不平衡.
而如果妳認為因為選擇育嬰而讓妳的收入減少,產值減少.
整體效益權衡之下去工作會比較開心.
那麼或許妳可以考慮工作,然後請個保母.
反之,那也是妳的選擇.
除非他擺明凹妳,不與妳溝通,不讓妳有選擇的權利.
否則請為自己的決定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