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笨方法, 如果婆家真的硬要幹的話, 會逼他兒子 = 原PO先生去告偽造文書
因為登記戶口時, 也需要先生的身分證 & 印章or簽名
以原po先生那樣沒擔當, 凡事以他媽媽為主的性格
很容易一逼之下就跟著去告你偽造文書了
這婚是離了比較好, 怎麼離則請直接去找離婚律師處理
小孩的姓氏也可以跟離婚律師諮詢, 請相信專業
※ 引述《Max11 (從來沒有)》之銘言:
: 方法很簡單,生米煮成熟飯法,先占先贏法。
: 二寶從母姓,先把戶口登記那張印出來,寫好約定從母姓,然後叫原po媽媽親自
: 拿回娘家戶籍地報戶口。
: 什麼大姑婆婆,根本就不重要。
: 老公簽完名後,一切都搞定了。
: 只要一報好戶口,二寶就跟媽媽姓了,除非她成年後自己去改,不然誰都改不了。
: 至於以後要不要跟老公離婚,這牽涉到監護權分配,要從長計議。
: 戶籍登記一定要找人幫你印出來,子女從姓約定書老公身分證號資料先打好,
: 印章也幫他刻好,送到他面前,給他1分鐘,簽好名蓋好章。
: 然後馬上拿給委託人,立刻去戶政事務所辦出生登記,快的話,1小時後,
: 二寶就是媽媽的姓了。
: 這叫做閃電作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