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小時候,常陪媽媽等門,等著晚上都在應酬的爸爸回家。
等大了一點,開始懂得每晚八點去茶店"請"爸爸回家。
即使爸爸沒有一次跟我走,但我覺得至少達到"宣示主權"的目的。
我常問媽媽,為什麼不離婚?媽媽總說,當生意人的老婆就是要能忍。
我也曾問爸爸,為什麼可以這樣傷害媽媽,爸爸總說,外面的逢場做戲難免,他每天還不
是回家,家裡的開銷,關懷,他一樣也沒少,他有盡責,我不可以指責他。
長大了,在選擇另一半的條件上,我完全避開了跟爸爸一樣特質的男人。
我以為,這會是安全的婚姻。
結果,我還是面臨了先生出軌的痛苦。
我從沒預期要忍,所以非常的痛苦。
特別是,這種失戀被背叛的痛,是在我以為走入最安全的婚姻殿堂後。
老公是回頭了,只求我再給他一次機會,
如有下次,願意一無所有。
我心軟了,面對這個我愛了那麼久的男人。
但為了保護自己,請他簽切結書,離婚協議書也要求預簽了。
我開始回想小時候,媽媽說的忍,爸爸說的責任。
兩個人離不開,是因為愛吧。
就像我現在痛徹心扉,面對著他的哀求,我還是心軟了。
或許他出軌讓我很難接受,但我也承認那段期間的確相處產生問題。
他承諾重新追回我,只求我不離婚。
他承諾會用時間讓我重拾信心,只求我不要離開他。
婚姻的結束與否,好像真的不能只用忠誠來判斷。
對彼此的愛,對彼此的依戀,
對彼此的責任感,
以及是否還要繼續牽手走下去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