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ickygirl (學習放空)》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最近和老公討論到家庭理財的問題,
: 打算成立一個公帳戶,
: 利用公帳戶來存錢,買儲蓄險,支付寶寶生活花費,
: 每月兩人的薪水全入公帳戶,
: 然後再各自提撥一部份當自己的零用錢,
: 初步想法是自己的吃喝玩樂都從各自零用錢支付,
: 共同的房租,水電,瓦斯從公帳戶支出,
: 為了怕以後有紛爭,想把公帳戶支出的項目訂清楚點,
: 請大家幫忙想想有什麼比較容易有爭議的項目嗎?
: 目前想到的是各自父母的孝親費,列入公帳戶好嗎?
我在之前的文章曾經分享過自己的財務分配方式,
如果有興趣可以參考看看~~~
個人不建議將所有的錢都存入公帳戶,
這樣周轉不方便、而且容易引起糾紛...很容易會盯著對方的開銷打,壓力會超大~~~
建議先把比例劃分好。
例如每個人提撥 50% 收入進入公帳戶,然後定義好公帳戶的用途。
(比例兩個人討論好就可以了)
兩人收入不會一樣,所以按比例是最公平的;
各自都依照自己能力貢獻了相同比例的心力。
其他剩下的錢就存在個人私有帳戶裡,
舉凡個人的交際開銷、各自父母的孝親費、治裝或奢侈品就從私人帳戶支出。
重點是...私帳戶不夠花可以跟公帳戶或對方借、一定要還!
還有,不要去去干涉對方私帳戶的開銷、讓彼此可以擁有一點小確幸。
(前提當然不可以有背叛對方的行為)
財務分配很重要,財務分配好了、家庭紛爭起碼減少一半!!!
補說明一下...
賺比較多的那一個人,如果也是付出較多的那一方;這樣是不是真的比較不公平?
實際上這是個沒有定論的問題!
我家夫人結婚後一直沒有工作,所以我的所得扣除公基金後就是跟她平分,
回到家,我還得分攤一半的家務、自己的爸媽要自己處理。
這樣公平嗎?當然公平,因為她是我老婆!
只要她過得開心,她就會笑瞇瞇的面對我、那我賺得的好心情"無價"!
另外,根據民法規定...婚後的所得本來就是夫妻共有的,要計較何必結婚?
鬧翻了,談離婚時還是得要走到分財產那一步...何苦咧?
倒不如讓自己活得開心一點~~~
至於為什麼要把財務分清楚?
並不是因為"愛計較",而是因為財務有規劃才能讓家庭經濟越來越好。
與其把精神放在"對誰不公平"上,倒不如去思考"怎樣會更公平",
兩個人共組家庭,是為了一起生活、一起面對走向未來,要時時把另一半放在心上。
所以我們家的財務規劃,每一年都得要重新修正一次的、並沒有截稿日期。
況且我提出自己的看法並不是讓大家都這麼做,
只是單純提出建議,希望能夠獲得更好的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