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cturn (諾兔)》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聽說在談結婚之前,討論跟爭吵是免不了的習俗…
: 看了板上有學長學姐討論過
: 婚後家用公基金的帳戶配置 獲益良多
: 不過沒想到我們光討論還是卡關…@@
: 我們的薪水加起來=20w
: 他說 由於收入比是我1他3
: 說以後家務我做多點 他做少點
: 然後我就崩潰了
: 我想 如果今天兩人的薪水是
: 以我一人的薪水*2 (在中臺灣)
: 應該還是可以有不錯的生活品質
: 但是家務我以為是每個人的責任欸
: 請教大家是怎麼分工合作的呢…><
每個人對人生的規畫和要求都不同.
要去改變對方以達到相同的人生觀是不容易的.
可能妳覺得5W夠,兩個人加起來十萬就好了,家務分工一人一半.
不需要對方去賺到15W,然後要妳多做一點家事.
或許妳也不願意為了那一點錢,而去做家事.
當然,也可能是妳不願意花心思提昇自己的薪水,或當個錢奴.
人各有志.
那麼,可以在異中求同.
婚後考慮夫妻財產分開制,或許是個不錯的選項.
他賺的都是他的,妳賺的都是妳的.
然後另外開個帳戶,每月雙方固定轉"相同"的金額進去,做為公用花費.
私人花費就自理.
那麼情況就會變成,公用花費,雙方都是一樣的,
男方自己想要賺更多的錢,那是他自己的選擇,是他的私領域,自行承擔.
但是公領域的家事還是要做. 而且一人一半.
或許約定好輪流一人負責一個月.
他如果覺得累不想做,可以自己花錢隔月請幫傭來家裡做事.
他若不想花這個錢,就要自己動手做.
那麼他就會去調整工作和家事的分配.
(個人覺得月入15W,扣掉公基金,隔月花1~2W請人來幫傭, 日子還是蠻舒適的)
妳不訪提一下妳們家用公基金大概會如何配置?
這大概是整題的核心,妳卻只是模模糊糊的交代.
如果是如上,公平且分開獨立.
那當然家事也要對分一半, 畢竟妳也沒有任何好處,
沒理由只因為他賺的多就要多做.
但如果,對方在公基金上承擔較多,而據此提出要求少分攤家事.
就看妳要不要做此交易. 若條件不滿大可拒絕.
但若在公基金上有佔便宜,在家務上補足一些也是正常的.
有些版友回應有錢是大爺.
我覺得未必.
有錢的只是拿錢出來談條件而以. 那本來就是他賺來的錢.
不滿意可以不要接受.
只要對由對方額外出錢這件事say no , 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