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lem713 (RedFa)
2016-07-06 03:36:24女方聽爸爸的建議很ok,
別讓岳父母真的介入
婚姻難題,
老人家會搞得很累,
到最後也會兩面不是人。
不需要這麼耗損女方的雙親。他們年紀大了,
哩嘛好心一點。
年紀大了還要為小輩
(遲早不成人形)的婚姻憂心。
哪需要觀察跟停損,
現在就該認賠殺出
轉頭不登記、翻臉不認人了。
牛牽到北京還是牛,
原原po的婆家難道會180度
大轉彎轉性子?
始終,會算計媳婦的錢的,
還是會算計媳婦的錢,
而且是
■■一家子都算計媳婦的錢■■。本行劃重點。
就算原原po未婚夫
能再被教育,
他坦得住自己父母
難道擋得住『一群』
算計他老婆薪水的傢伙?
麥鬧啊。
三個人就夠了,
都可以撐個老虎架子出來了。
現在原原po未婚夫沒當坦,
就是因為他認為他家人『們』
的想法觀念:
「媳婦該當現成分母,
也要當現成奴婢」是正確的。
不管觀察期多長,
以後也是一樣坦不住。
何不現在就放生。
不過我知道
這麼勸妳一點用處都沒有
妳還是趕快去登記
去住那個無緣的婆家
付出高額贍養費吧
有些人一定要
把頭徹底地洗下去
才會明白
濕掉了。
再婚一點都不可恥,真的。
作者: ALENDA 2016-07-06 06:21:00
她現在根本未婚,自己搬出來不付半毛錢,根本沒人能吭聲,拜託不要當聖人,生意人的養套殺就她婆家放大版而已,十年後她會感謝她現在分開的決定。
作者: viivii (綠色的眼睛) 2016-07-06 07:44:00
推!公婆60幾歲的觀念哪有可能說改就改沒登記不算再婚啦
作者:
rain33 (平成 姬)
2016-07-06 08:15:00推文某些人是閱讀能力有問題嗎?
作者:
isacheng (方吉外拍攝影師)
2016-07-06 08:35:00一堆人沒看倒數第三段?
認賠殺出 說出去是公婆丟臉現在講給公務員聽 ㄧ定很多人會覺得可憐 離開的對
作者:
salem713 (RedFa)
2016-07-06 12:24:00NCKUbuddha:你自己已經貼了很多次菇版說法了。不用麻煩了。原原po的未來菇s,為什麼極力攛掇這位未來媳婦該付大筆金額孝親贍養自己的父母?原因就是菇們連那微薄一萬元孝親(房貸?)都不想要繼續付。帳算在別人頭上,用嘴巴孝順最是便宜省事。希望你能夠不當這種人。
這種原生種的毒菇,居然還有人護航?!世界之大,無奇不有啊~毒菇版的說法應該不外乎:她能嫁進我們家是她修來的福氣耶,要知道我們家有 ,還有 ,她要是不知道惜福,乾脆不要嫁進來。只不過給我爸媽一點點孝親費就計較成這樣,還敢有意見?還敢頂嘴?哼,一定是她爸媽沒好好教她做人媳婦的道理啦,沒教養。其他等我看完八點檔後,有靈感再說~
其實一家人根本就是在套招,原原PO還傻傻的覺得老公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