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你的補充後
同意你的做法
我也跟你有同樣的狀況
名下房地產遠多過於另一半
但這些也是跟家族企業的安排有關
嚴格來說不能說只是自己的努力
的確3000萬的房子 兩人住開心舒服
1000萬讓老公繳 可以讓他覺得自己是有參與感的
這個房子就按比例登記就好
只是看完你的補充後
發現你做得其實不夠周全
那些說有錢就應該現金買房的 那些話真的聽聽就好
真正有錢的沒人現金買房的拉
所以 如果你名下的房 是有貸款的
記住婚後你付的貸款 或是家人幫繳的貸款
全部算是"婚後財產"喔
離婚他有權分一半
另外
婚前財產的確是分開的
離婚後 還是算各自的
但是這是僅限於"離婚"
如果你因故離開 過世了
全部老公拿走
除非有孩子 但也是老公拿走大部分持分
這點你可能要想清楚
名下的房子該信託就去信託吧
做自意信託 就可以少掉更多麻煩
找個好的理財顧問幫你把名下財產處理好
省得以後更多事
※ 引述《mumu0601 (mumu)》之銘言:
: 感謝各位討論,我以為文章被刪除了,才沒上來看。
: 第一,這間房子頭期款2千萬是本來娘家要當做嫁妝送我的。亦是在規劃看屋、買房前就
: 先說好的。收小聘大家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就這麼激動,我也覺得好笑,小聘要用來裝
: 潢,可能要先補上好大洞才行。
: 第二,我與娘家從來沒有貪老公未來要付的剩下1千萬貸款,我媽認為房子要放我名下,
: 純粹是一個母親對女兒嫁出去後,希望女兒萬一未來不幸離婚,至少還保有房子,畢竟2
: 千已經付出去了,剩下的1千連繳都還沒繳,萬一在下一刻就再見了,或者,以後老公拒
: 繳貸款,至少2千萬還在。更何況,我媽只有跟老公比較熟,跟親家講難聽點,根本沒見
: 過幾次面,她當然都以保護女兒為優先考量。我知道大家認為很傷人,但目前我與老公一
: 直都是在理性溝通,希望達成雙方母親都能接受的方案。我也強調,在房屋登記時,本來
: 就會寫上協議書,標明老公未來會付1千萬貸款。繳完後再更改房屋持分啊,老公並沒有
: 不同意。不過等到那時候,說不定都要直接過給未來的小孩了也不一定。
: 第三,婆婆在買房時,就主動說要給50萬裝潢費,是聽到房子要登記在我名下,瞬間翻臉
: ,因為婆婆認為,房子應該要我們兩個「持分」,那不就是一人一半嗎?更何況我與老公
: 從來都沒有主動要求婆婆要幫忙負擔房子任何金錢。當她說出不想幫「她」付裝潢費、那
: 是「媳婦家」時,不也表明她是分的清清楚楚的人,那我媽堅持房子要先寫我的名字,附
: 帶協議,老公有1千的貸款,有什麼不可以?那1千萬不管怎樣還是老公的。
: 第四,會財產分開,也是因為我名下還有其他不動產,這是父母給我的,他們難道不能擔
: 心、保護自己這輩子辛苦的成果嗎?如果只為了那一千萬,還要佈局女兒先嫁人,再等房
: 貸繳完,拜託~那時都幾歲了!未免也太勞師動眾了。
: 第五,那些唱衰我們會離婚的、去臉書搜尋我們的,我也對你們無話可說,這件事根本還
: 沒定局,正因為很煩惱才上來討論,卻看到一堆沒意義的回文,完全沒建設性。
: 第六,台北房子都很貴,喜歡的,永遠都是買不起的,會買需要貸款的房子,也是我們先
: 評估過在能力範圍內,才下決定的,我們自己選擇要讓未來生活戰戰兢兢的投資自己的家
: ,並非不自量力要凹父母。否則要爽爽的,根本不用買房子了,兩邊都有地方住,何必ㄧ
: ㄚˇㄍㄟˊ?
: 第七,我們夫妻倆感情還是很好,不諉言因為這件事還一起抱頭痛哭(認真),未來,不
: 管怎樣我們都會好好的在一起過每一天,如果解決不了,房子乾脆賣掉,回到原點,也無
: 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