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kop123 (hkop1)
2016-08-14 19:53:09※ 引述《lydia26 (加油!)》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跟老公有個共同帳戶,每個月依照薪水比例匯入部份薪水作為家用(主要是付水電,
: 保險,房屋稅,汽車相關稅,小朋友副食品跟大人的買菜錢(旅費不含)),銀行帳
: 戶在老公名下,網銀密碼只有老公知道,我則是保有提款卡
: 目前早餐我會準備,午餐則各自在公司自理,晚上則多半我買外面便當回家兩個人吃
: 假日如果有去外面餐廳吃飯的話則多半老公出錢,其他所得都各自自由運用
: 不久前我們出國旅遊,因為老公長年出差的關係,在連鎖飯店累計不少點數可以換取免
: 費住宿,因此這次出國玩我們就換了兩晚免費住宿,我則是先墊了機票錢以及另外兩晚
: 的住宿,老公付了旅遊的餐費跟租車費
: 事後回台灣了,我把所有花費都記錄下來,平分後發現老公還要給我一些錢,因此就跟
: 老公請款,沒想到老公說用點數換的那兩晚住宿要換算等值金額加進去平均分攤(意思
: 就是說那兩晚點數換的住宿是他的貢獻,所以也要算),由於連鎖飯店一晚價值的確是
: 一兩萬,因此兩晚的價值就約當三四萬,也就是說他一毛錢都不用再出了
: 老公爭論的點是說他的點數是可以賣掉的,他想要怎麼用就怎麼用,他覺得我很愛計較,
: 還說他其實是可以把點數賣掉,再拿賣掉的錢當旅費跟我出國玩得
: 我實在無法接受這個論點
: 是我真的太愛計較嗎???
: 大家有什麼辦法可以改變老公的想法嗎?
: p.s 話說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他用這點來抵賴旅費了
其實我真的無法理解,為什麼都結婚了,有一方還是對金錢如此計較.
我的薪資比內人略高,雖然目前與父母同住,但是還是在外面有買房(因為怕有哪一天翁媳
關係不佳....).
我跟內人也沒啥共同帳戶,完全就是各管各的.但基本上我會負責房貸及在家的所有支出
(含水電費/家庭旅遊....等等),而內人就負責兩隻小鬼頭的教育費用及全家人的治裝(其
實每個月也還蠻可觀的一筆支出).
而我也不太會主動給內人金錢支援,但是內人如果跟我說有資金需求的話,在一定金額下,
我不會再過問,直接給比較快.
因為我相信內人需要資金的原因一定是為了家庭(不管是翁家還是岳家).
我覺得夫妻嘛,真的太多事情算不清了,真的硬要算,徒惹兩方不開心而已.
畢竟夫妻的感情不是公司帳,要一筆一筆用發票來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