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覺得原PO自私拉.
或是說,如果這算是自私,那女方其實也不遑多讓.
我覺得每個人對於自己想居住的地方的想法是無價且等價的.
雙方意見相左,哪有誰自私,或誰對不起誰?
說男方只想到自己.
可是除了結婚住那裡這一點雙方"各持己見"外,
對於女方所提出的問題,男方都盡可能地提出解決方案.
例如: 不想與公婆同住 - 男方說可搬出去住,或家裡可準備房子.
消除女方的疑慮: 婚後可出去工作,不用下田.
至少考慮過的: 評估台中創業的可能.
雖然還未發生都是空談,但女方做了什麼?
婚後住台中,住哪?
租房,買房?還是女方家裡也可準備房子?
男方是不是也要自行找工作? 或是自行創業?
如果你不能同意對於居住地的想法是無價且等價,
認為要評估雙方為了變更居住地所產生的成本.
對,女生到東部可能面臨相對於台中來說工作難找.
且薪水會減少的可能.
可是減少的幅度小於男方搬去台中吧?
根據男方說法,務農的收入可能是出去工作的"幾倍".
可是女方只提出了住台中的選項,就說男方都只想到自己.
女方為了這個堅持甚至提出婚後還是各住各的. 或是不結婚.
等於是問題都丟給男方解決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