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違規發言判決永久水桶

作者: kidd0508 (小刀)   2016-09-15 14:37:15
站規(使用者條款)上面的規定,有一部份是訴訟上以備不時之需,
所謂的違法行為、侵害他人權利等等,
這幾乎都是到法院上才有辦法做認定,或是警局直接發函文來表示這已經是有問題的了
(像是之前的鄭捷事件有人在八卦板說想學鄭捷 警局查IP後發函文表示希望鎖定該文章)
而管理部分在有足夠認定的事實時,站方也會有行動,
撇開罰則過重的部分,板規中「違法/鼓吹違法」的部分,目前詢問站方的結果,
是可以由版主自治來做出主觀認定的,這個主觀其實很需要智慧,如同有人檢舉「放生」
這情況是違反動物保護法,而板主主觀認定這違反動保法(第5條),因此判定該板友違反
板規,板主依板規處理都是在維持看板秩序、處理板務,並不涉及 實際的法律
判決及宣告有罪與否,所影響的也只是被處分者在單一看板違規後的權限。
板規是不准鼓吹違法行為,也許有部分板友認為"又沒鼓吹",我看了他的內容也不會真的
去放生阿 但是如果有人真的去做,那又該如何 ? (每個人看到文章內容的感想不同)
如果板友們你們是板主真的看到有人檢舉「寵物放生」是不違規的嗎 ?
我不認識nckuwei板友,更沒有挖洞給他跳或是迅速水桶他,
看看過去檢舉nckuwei板友被判不違規的有多少,板主一切都是依照標準的流程進行,
每一次的違規判決都是先按照檢舉區來處理,站規有寫不得張貼違法文章,如果有但板主
沒處理,又會變成板主失職,而現在板規20只有不違規和永久水桶兩個選項,
目前看來確實有失比例原則,因此會改板規&改判。
於本次「違法」的判定爭議,是屬板務範圍,今天這條板規確實有瑕疵,若不是發生在
nckuwei板友身上,以後也會遇到類似的狀況,因此板主群會將目前板規修改為
分程度禁言;不論如何,只要板規有修改,這次nckuwei板友的案子都會改判。
也希望此事件到此為止。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6-09-15 14:47:00
要離開的話,請迴避nckuwei的事件,請把裁量權交給s版主或者群組長
作者: OcherryO (giugiu詐太郎612)   2016-09-15 14:48:00
有瑕疵的是板規,希望板主不要灰心QQ 中秋節快樂!
作者: marchtue   2016-09-15 14:52:00
鼓吹行為跟有人看了照做是兩件事..並不是有人照做就等於會成立鼓吹行為教育部辭典說明鼓吹之意為提倡鼓動、贊揚宣傳,依版主主觀認定我沒意見,但至少說明此案情況哪裡符合鼓吹定義而不是以"萬一有人真的照做就很可怕"定義鼓吹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6-09-15 15:12:00
同樓上,判定鼓吹行為需要辯證的,況且現實中也沒鼓吹行政罰違法這條XD家庭工作優先!其實就算沒版主也還好啦~頂多秩序比較亂真的言論太超過惹到人就自負跑法院風險。
作者: marchtue   2016-09-15 15:19:00
如果對什麼名詞有爭議,好歹查查字典提出客觀標準至於案例是否符合此客觀標準,就是版主權限了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9-15 15:25:00
小刀大辛苦了,你的認真負責大家都有看到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6-09-15 15:28:00
其實我傾向婚版避開重罰條款,情節嚴重一律交由站務裁定。另外,也支持婚版不代po理由是太麻煩!對已婚版主是佛心卻不一定會有好結果又消磨自己的家庭時間。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9-15 15:33:00
沒有版主請妳出來選哦,p大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6-09-15 15:34:00
鼓吹違法行為 依教育部辭典與板規規定 必須要贊揚棄養宣導大家棄養 才能符合 目前看阿緯就不是這個意思 硬要桶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6-09-15 15:40:00
雖然我註冊有十年了但發的廢文很少XD我倒覺得大家可以想個最大言論自由度下減輕管版負擔的方法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9-15 15:42:00
哇 突然發現我的id好老
作者: unknowid (...)   2016-09-15 15:44:00
e大,版主需要有起碼一定水準的人才適合擔任,唯恐天下不亂的似乎不適當。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6-09-15 16:26:00
哈哈 我接受這個批評耶~骨子裡有點無政府主義魂
作者: AppleAlice   2016-09-15 16:30:00
覺得版規可以討論,但版主為此請辭不值得,可惜了 QQ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9-15 16:32:00
這裡無版主不是只有亂,還會有莫名其妙的事。 而且當版主沒有錢,願意做,又做的好,真的心存感激大家都在學,有那種為私怨上來添亂,沒有常來的講這種話平時正常的文怎麼不見這些人?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9-15 16:48:00
煽風點火容易 發篇文千難萬難 那些愛鬧的id 真的敢po文的沒兩個
作者: a50847 (YA)   2016-09-15 16:55:00
辛苦了,終於可以修改版規啦!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6-09-15 17:12:00
辛苦了! 當初發文之前考慮很久,就是怕有板主辭職,唉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6-09-15 17:16:00
其實可以不用辭的 再選一位就好了...
作者: rainbowpo (You sure !)   2016-09-15 17:23:00
小刀版主辛苦了,會做事的人比愛嘴炮的人勞累多了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6-09-15 17:24:00
請理性討論板規適用 不必打悲情牌 真的要針對沒發文的人 檢舉人也是一篇未發 有什麼好在意的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6-09-15 17:49:00
辛苦了,就好好的放下身份去休息吧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6-09-15 18:01:00
我想他沒有鼓吹不是因為沒有人聽他的 而是他的發文不符合鼓吹定義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6-09-15 18:08:00
上網玩 沒些意見相反的人 很無聊 這種沒什麼事 就要禁言的做法 跟路上兩車競駛 輸的人錄影檢舉有什麼不同 要玩就要玩得起
作者: a50847 (YA)   2016-09-15 18:44:00
違法,違什麼法,才會永久水桶,是該寫清楚!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6-09-15 19:32:00
k版主大大很好,希望您沒誤解我的推文而影響過節心情。從註冊就看這版有十年吧,我的感想是每個版主都很認真!也在此穫得不少思考啟發。但是,我現在有不同想法:會有判決讓所有人滿意的版主嗎?不可能的。那為何要期待版主那麼多功能?期待版主當園長罰説錯話的人?擔心怕有心人士來鬧版而版主得分出陪孩子的時間來管理複雜的版規,不是本末倒置嗎?(版規越來越複雜~"~)家庭跟工作才是真的!就算婚版被吵被亂到靜版不值已婚版主投入時間發禁賽牌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9-15 19:53:00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6-09-15 20:07:00
k大不要走~
作者: BabyRismy (小米)   2016-09-15 21:54:00
辛苦了
作者: s89227 (Kei)   2016-09-15 21:58:00
p大,站務裁定是你要向上申訴,但是第一關還是板主
作者: ardice (ardice)   2016-09-15 23:07:00
雖然我是覺得判決確實有點過重,但是少了國考王的廢文,我覺得好清爽舒坦啊~版主們辛苦了~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6-09-15 23:11:00
K大不要走+1 為什麼有因為一個判決就心灰意冷 大部分的人還是覺得你很認真啊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6-09-15 23:15:00
建議先取消判決打開水桶
作者: unknowid (...)   2016-09-16 00:37:00
清爽+1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6-09-16 01:21:00
這種事不會發生在國考王以外的人啦,因為某族群才會那麼無聊看人不爽就去檢舉啊~還犯法哩,笑死人XD
作者: weitom (就是愛可樂)   2016-09-18 21:43:00
安心的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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