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是我太計較嗎?

作者: semind (Lee)   2016-11-01 14:55:33
※ 引述《skytowerlll (東尼)》之銘言:
: 問題簡化就是原PO不願意負擔妹妹的帳單.
: 現況是原PO和先生一個月一人拿一萬出來當家用.
: 可是,這一人一萬到底怎麼用?
: 誰用的多,誰用的少? 不夠用的怎麼補? 用剩的怎麼算?
: 家用中額外用來支付先生這邊的有婆婆和小姑有來住時的吃得和用的.
: 婆婆及小姑的電話費, 及可能有的小姑的汽或機車保險.
: 但沒有列出,原PO使用了多少.
: 沒有比較,怎麼知道誰用的多,誰用的少?
: 說不定先生還覺得這每月一萬中扣掉公費,都還有剩
: 剩的錢也不是他在管,有什麼好計較?
: 再看看其他的.
: 房子是和先生快結婚前買的, "登記在女方"名下.
: 娘家幫忙出頭期款,但先生每月還一萬.
: 每月繳貸款女方一萬五 , 男方一萬.
: 一個月多繳5000,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這是賺是虧?
: 再細看一下,
: 假使頭期款兩成 (貸款貸到緊繃80%) , 那麼男方總共會付20% + 1/2.5 * 80 = 52%
: 女方則是 1.5 / 2.5 * 80 =48%
: 如果頭期款是3成 , 那麼男方則是58% ,女方42%.
: 前者每千萬房價中, 男方就多出了20萬.
: 後者每千萬房價中,男方就多出了160萬
: 這問題是這樣的,
: 我們不知道當時買房時有沒有爭執,條件怎麼談的.
: 但以結果來看,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
: 整篇文中未談持分的規劃.
我贊成男方可以要求持份他付出的趴數,這的確是可以討論的。
但我想若問女方,她很有可能寧願放棄58%的持有份給丈夫,換得不用跟姑婆同住
而且,不要忘了,這些是當男方「付清貸款與欠債」後的持份
也就是說,現在這些付出都還是男方「尚未還清的債」,而債主是女方父母與銀行
: 男方做到這樣了,結果原PO跟他算幾千元的帳單.
一碼歸一碼,自己付出的錢換得母妹居所,算是「住宿花費」
況且女方在住宿費上也付出了42%吧,但使用率只有25%
58%的住宿花費換得75%的住宿空間,絕對不吃虧
就算婆婆小姑一週也只來三天,但那空間就是為他們留著、被他們的私人物品佔著
不會因為他們沒來住,突然變成可以任意供太太使用的空間了
家用的付出則是1:1
無論這份錢剩下多少,持有者都是夫妻雙方的,
也就是夫妻雙方都同意才能挪作某用途使用。
今天丈夫即使平常都不管家用花費,都不代表他就可以單方面主張錢用在哪。
況且,這年頭錢很好花
2萬塊扣掉家用,若要增添花費在電器、家具、房屋整修上,馬上就歸零還會變負的
但付出在妹妹因「電話費、因賺錢與養車而衍生出的稅金」後
很難不壓縮到小家庭生活品質。
說句現實一點的,這家用是2萬,不是20萬,
所謂的家用剩餘,也一定是原PO犧牲生活品質換來的
: 有多少人可以接受婚後幫忙繳登記在對方名下的房貸?
也就是說,買房的債目前全都在女方身上
男方未來若有任何不確定因素導致無法幫忙償還貸款,女方是要擔下來的
但買房的空間使用,目前已經是男75%女25的狀態
: 可以接受,先繳了錢再來談持分? 妳老公願意!
: 為什麼這部分不先算清楚?
若要真的算清楚,截至目前為止「真正的」雙方負擔
男方付出=目前每個月攤還的數字總和
女方付出=娘家頭期款+銀行欠款+目前每個月攤還的數字總和
這不需要我算清楚都知道數字會很難看了
: 再看幾個邏輯問題:
: 娘家爸媽出頭期款,說是"嫁妝".
: 結果這"嫁妝"登記在自己女兒名下.
: 先生怎麼收? 這根本就不是要給他的阿.
先生名義上沒有收,但實際上使用了75%
: 這嫁妝二字本身就是在楷油.
: 如果聘金是給自己兒子頭期款,客觀上可以接受?
所以原PO先生有給任何聘金嗎?
: 回到問題.
: 一人一萬當家用.
: 先生從中支付妹妹的帳單為什麼會有問題?
: 因為是原PO去付帳的. 因為家用的錢是原PO在支配的
: 從家用中拿錢出來付錢 與從她個人帳戶拿錢出來付帳單的意思是差不多的.
: 那麼,我的建議是,要算的這麼清楚.
: 一定要記帳,拆帳.
: 說不定對男方來說覺得一個月一萬很夠了, 混在一起還要被管東管西.
: 誰知道?
一個月多少花用才夠?這個見仁見智?
錯!在滿足「基本生活水準」後,要提升多少才是見仁見智
但基本生活水平是有一定標準,政府每年都會公布當年每人每月所需生活花費的最低水準
我們來看看今年(105年)的 (單位:新台幣)
臺灣省 11,448
臺北市 15,162
高雄市 12,485
新北市 12,840
臺中市 13,084
臺南市 11,448
桃園市 13,692
金門縣/連江縣 10,690
就連政府給最失能家庭的生活補助,
每個月都有 10,618元/人(臺灣省低收入戶生活扶助金額)
我想丈夫一個月給一萬,應該只是剛剛好付清了自己一人的基本生活水準標準
若丈夫自己想省一點,從這一萬元中擠出錢給小姑跟婆婆
也不能理所當然壓縮到老婆的基本生活水準來養小姑跟婆婆吧
: 一個月家用兩萬,夠四個人用.
政府專業的計算說這樣其實是遠遠不夠的
: 其中婆婆近一年多是住大伯家,小姑是大學生一個禮拜僅回來3~4天.
: 真要算水電瓦斯菜錢是能有多少?
: 如果平常個人花費都各出各的,家用到底要多少?
: 而且,剩的不也原PO自己存下來了嗎?
若2萬元家用,就算是只算3個人花費,原PO都能存的話,
那絕對是犧牲掉自己與老公的「基本」生活水平換來的
: 另建議原PO.
: 不是到自己手上的,就都是自己的,不能再吐出來.
: 先生是信任妳,才把錢交給妳管,把房子登記在妳名下.
債都在老婆身上背、頭期款娘家先出、自己才還了一小部分,卻用了75%生活空間
自己付出家用位於一個人最低生活水平邊緣卻要老婆想辦法養四個人
這應該不是信任吧?應該是工作超量的責任制吧
: 不要讓他認為,他都已經做到這樣了,妳卻把這些當成理所當然.
: 然後眼下的還要跟他明算帳.
真的,佔了便宜的人,通常都不希望對方明算帳
作者: ppolan0609 (Lun)   2016-11-01 15:00:00
推。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6-11-01 15:00:00
大推
作者: zzing (小Z)   2016-11-01 15:02:00
他還沒算到頭期款利息喔 真要算女生連錢都虧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6-11-01 15:03:00
推!! 真的有些人就是"得了便宜還賣乖"?!得寸進尺!!
作者: Gestalk ( )   2016-11-01 15:03:00
大家討論的這麼熱烈,可是原PO把文章都刪了.....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6-11-01 15:03:00
一個推不夠,我要二個推 :P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6-11-01 15:03:00
推 覺得要算就算清楚也是好的
作者: nalala00 (Elmian)   2016-11-01 15:04:00
推 那篇生活費算的方式超奇怪啊 還說如果不含小姑帳單先生來說減少提撥於家用的數目也是一種方法??
作者: liukiki (琦琦)   2016-11-01 15:10:00
推得了便宜還賣乖
作者: zxcvbnmqwert (愛讓人成長)   2016-11-01 15:13:00
還有一招,老婆原本貸款25000的房子租人,算少點,租別人15000就好,只要再另付房貸10000,然後跟老
作者: zoey0803 (zpey0803)   2016-11-01 15:13:00
推量化,根本就是給一斤小麥要兩斤麵粉的現實例子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6-11-01 15:14:00
好奇問一下 一般人心目中的家用到底包含什麼? semind大提的生活花費顯然有包括"食" 但我的感覺是"食"不是大家提到家用時會想起來的部分?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6-11-01 15:15:00
樓上z大主意不錯耶....比較可惜的租房不能隨自己的意思裝潢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6-11-01 15:16:00
(我先說我家的家用包山包海XD 食衣住行樂都包含在裡面了)
作者: zxcvbnmqwert (愛讓人成長)   2016-11-01 15:16:00
免得有人一直在版上吵持分
作者: iangkor (???)   2016-11-01 15:18:00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6-11-01 15:18:00
真的 房子的事吵成這樣大家乾脆出去租一租算了
作者: zzing (小Z)   2016-11-01 15:18:00
繳房租的金額而且可能才繳幾年而已就要持分還說女生貪 呵呵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6-11-01 15:19:00
難道買菜錢不算家用啊?!還是菜是自家種的呀?
作者: namie520 (氣候好怪啊)   2016-11-01 15:27:00
說得真好!前面好些人硬辯婆婆、小姑一週才住3天,刻意他們不住時,他們的房間也不可能讓小夫妻任意使用的事實刻意「忽略」
作者: deehsu (加州‧陽光)   2016-11-01 15:30:00
就算才住三天;我想嫂嫂也不好意思把換季棉被什麼的物品拿去小姑又或者婆婆房間放吧?還是小姑可以去跟她媽媽擠一間?那也不大可能吧?~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6-11-01 15:41:00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6-11-01 15:51:00
大推,什麼付了58%講得言之鑿鑿,等他付完這58%都幾年後了房子舊了人也老了小姑或許剛好拍拍屁股走人或許繼續賴著,無論先生到底有沒有持分也都使用得差不多了還當這個至少十幾二十年的房子是個寶哩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6-11-01 16:03:00
對阿為何不能婆婆小姑一間?都沒留房間給出頭期款的金主了所以我才更覺得小姑的目色其來有自,婆婆那年紀該懂點事理了吧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6-11-01 16:19:00
照這邏輯搞不好男方家人根本以為房子男方買或至少合資不過原po有提到以後生小孩婆婆會搬來,如果是協助照顧孩子那留房給她也還理由充分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6-11-01 16:21:00
如果按人家4男森,無論如何都要留面子/幫做面子,說得通耶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6-11-01 16:22:00
男方家人的邏輯有可能是類似這篇引述的sky大的算法,男方出
作者: funfactry (fun)   2016-11-01 16:22:00
這觀念才是正確的阿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6-11-01 16:25:00
話說...原原PO都刪文了 ......
作者: itsadream   2016-11-01 16:38:00
其實我還想問房屋稅誰出的XDDDD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6-11-01 16:55:00
推 上一篇的算法真是異想天開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6-11-01 17:18:00
硬要提2w當房貸好了,1年24W,20年480W,剛好頭款付清,沒娘家支助的頭款,這20年只能租屋去,根本買不起新北3房屋
作者: bluevillage (inner child)   2016-11-01 17:21:00
我兩三天沒來整個lag囧,我不懂小姑的帳單事件為什麼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6-11-01 17:21:00
娘家陪嫁房,女方只佔3房中的0.5房,男方家用1w含3人,這
作者: bluevillage (inner child)   2016-11-01 17:22:00
會扯到房貸耶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6-11-01 17:22:00
娘家也太佛心來著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6-11-01 17:22:00
吹毛求瑕一下,應是: 女方付出=娘家頭期款+銀行欠款-男方付出
作者: bluevillage (inner child)   2016-11-01 17:23:00
重點就妹妹都成年人了,媽媽有給零用錢又有打工,也不用另外負擔房租(哥哥包了),這種情況下,自己的日常開支自己出很正常吧??怎麼會是要哥哥付??房貸的部份我個人覺得是另一個議題,但整個來看,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6-11-01 17:25:00
有人就覺得人家男森都給沒持份的房子2萬了,想出一下妹妹
作者: bluevillage (inner child)   2016-11-01 17:26:00
男生每月出1萬沒持份,但把全家都帶進來住了,我不懂他虧在哪耶囧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6-11-01 17:26:00
帳單是臭了膩臭了膩臭了膩,女森好愛計較,這樣
作者: bluevillage (inner child)   2016-11-01 17:29:00
而且我沒看錯的話,男方家本來是沒房子的??那今天先生給的那1萬,了不起就算是媽媽和妹妹住這裡的房租吧頂多就是房子出租給親戚幫忙負擔一下房貸的概念,這種情況下沒給持份不算過份吧如果硬要拆帳也很簡單啊,把房子收回來,請婆婆妹妹搬出去自己租房子,太太每月自行負擔2.5w房貸,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6-11-01 17:34:00
有租金收入,但不知房在哪?
作者: bluevillage (inner child)   2016-11-01 17:35:00
和先生共攤"小家庭"的家用,其餘部份讓先生自理怎麼算都是太太cover了很多夫家的開支啊
作者: mimimoumou (skinny love)   2016-11-01 17:48:00
我一直覺得這篇後來歪到一直在算房貸算持份很離奇,其實重點就是原po希望老公自己處理小姑的帳單而已,原po的文章也沒執著在因為自己的房子所以就如何如何
作者: trueblend (一個目標)   2016-11-01 17:51:00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6-11-01 17:56:00
因為一直有人要用先生多出5000沒持分很虧來講原po不該計較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6-11-01 17:57:00
他去外面租房子給妹妹媽媽住也要兩萬跑不掉吧還要再加生活費哩,我看問先生他也不願意搬出去的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6-11-01 18:05:00
一家子吃人夠夠還有人護航,真是夠搞笑XDD
作者: fppull (小撲撲)   2016-11-01 18:17:00
其實婆婆還好啦…他在文中存在感不高…
作者: bluevillage (inner child)   2016-11-01 18:24:00
覺得是男方家吃人夠夠+1,從後面的文開始看,看到一票護航的,還以為我漏了什麼@@|||
作者: anynot (zach)   2016-11-01 18:24:00
推 一個月一萬的生活品質真的是很基本而已女方心軟被吃夠夠
作者: july1991 (july1991)   2016-11-01 18:26:00
通常慷他人之慨前,都要先用各種話術抹黑對方愛計較,對方為了這一句話,就很容易被軟土深掘,這種戲我都看二十年了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6-11-01 18:40:00
還有付2w還要持分說,真的是沒下限了,我租屋2w還可跟房東說要持分XDD, 笑慘了
作者: noiretblanc (noir et blanc)   2016-11-01 18:47:00
佔最多便宜的人,通常也最愛說別人計較
作者: elims (...)   2016-11-01 19:16:00
愛說別人愛計較的人通常自己最愛計較(我繞口令啊)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6-11-01 19:23:00
原文中的先生和妹妹真的還好,就是白目了點。最誇張的是這串討論的護航者,為了護航什麼怪理論都出來了
作者: ASH2012 (機率就是個賭字)   2016-11-01 19:52:00
大推推推推!!!!!!
作者: shinome (宅化中的腐麻糬)   2016-11-01 20:03:00
就是啊!就像這世界上嫌人小氣的永遠是伸手拿錢的那一方
作者: ncube (kerokerokerokerokeroker)   2016-11-01 20:11:00
推這篇清楚 來護航的真的很搞笑 太太根本沒提家用以外的問題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6-11-01 20:49:00
作者: zzing (小Z)   2016-11-01 20:52:00
我相信男方和妹妹沒有刻意要吃原po豆腐 但護航者腦補太過說的好像變成原po在占他們便宜一樣 很扯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因為把兩萬算房租時,就有網友說兩萬可以持分,算持分時又說怎麼能算持分XD其實不用算持分,就兩萬算房租,租2.5房即可1萬家用,男方佔便宜,應該出到1.5萬家用,然後記花費明細
作者: iangkor (???)   2016-11-01 21:09:00
q大你又來了 網友不是一個整體 是很多人 你不要把你之外的人都當成一個人好嗎??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是謾罵的人用到白吃白住,入贅等過於誇張的詞,才導致我們需要討論到細節,以證明沒有到白吃白住的地步我也是回應過於誇張的網友,你如果沒認為白吃白住,你何必激動,我這次又沒說大家,也沒說一堆人,這樣也不行?
作者: iangkor (???)   2016-11-01 21:12:00
這樣嘛 你把誰說2萬可以持分 誰說不能算持分再看一下不要把甲說的又延續到乙身上
作者: zzing (小Z)   2016-11-01 21:12:00
小姑的確是白吃白住沒錯吧?
作者: iangkor (???)   2016-11-01 21:13:00
這樣張冠李戴下去是要討論到牛年馬月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小姑白吃白住,等於先生付2萬只租0.5套房+1雅房,而先生家用就不用拉到1.5萬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6-11-01 21:18:00
q大,您要不要另開一篇?另外夫家是用0.5套房+2雅房喔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如果認定小姑白吃白住,那兩萬當然不能算入小姑那間不是嗎?算入了怎能說白住?
作者: nalala00 (Elmian)   2016-11-01 21:20:00
這篇跟引用那篇有人在討論白吃白喝跟入贅嗎?要戰這二點去找有講到這些的回文戰好嗎?
作者: iangkor (???)   2016-11-01 21:20:00
== 什麼跟什麼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這篇zz版友認定白吃白住啊,還是我誤會了?
作者: nalala00 (Elmian)   2016-11-01 21:21:00
要不您直接開一篇回我也覺得比較快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6-11-01 21:21:00
哇 又要爆了嗎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不會啦,玩的差不多了,也累了,哈哈
作者: nalala00 (Elmian)   2016-11-01 21:22:00
您要先搞清楚回覆順序嗎?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fan版友在6點時說吃人夠夠,應該有更早吧
作者: nalala00 (Elmian)   2016-11-01 21:25:00
那我還真不知道原來吃人夠夠=白吃白住 這種邏輯真是失敬QQ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沒辦法啊,fan說人家入贅的原文被刪了,哈哈哈
作者: zzing (小Z)   2016-11-01 21:29:00
白吃白住較謾罵嗎? 以小姑的例子來說是事實吧 他出了啥2萬元還要扣掉太太負擔的家用+餐費還有管理費喔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6-11-01 21:36:00
白吃白住那也是原po願意支援在學小姑,所以願意資助
作者: zzing (小Z)   2016-11-01 21:36:00
另外真的要算還可以算空房被占用的機會成本損失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6-11-01 21:37:00
到什麼程度也要看原原po意願和能力,現在她意願明顯低我們這些外人到底有什麼好說嘴?難道她要把小姑當自己小孩養才叫不計較?
作者: zzing (小Z)   2016-11-01 21:38:00
不用攻擊小姑 小姑學生給先生養我也覺得合理 但對原po來說這個小姑的確就是在白吃白住沒錯啊 不過他也沒計較就是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6-11-01 21:38:00
有必要開聖光開成這樣嗎?
作者: zzing (小Z)   2016-11-01 21:39:00
但雜費請先生自己出吧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6-11-01 22:11:00
我說入贅是用疑問句,試問男方全家住娘家房不能質疑是倒插門?男方全家這種行為真的吃人夠夠,q從原文我推文開始跳針到現在,我真心佩服
作者: cvnn   2016-11-01 22:46:00
最早的原po都刪文了 這裡還戰的津津有味
作者: ostrich980 (出去玩)   2016-11-01 23:43:00
天啊還在跳啊…
作者: dluog (gleen)   2016-11-01 23:59:00
建議大家無視某q跳針即可
作者: Legojiang (Lego)   2016-11-02 00:46:00
還蠻可以理解q大的想法 有些版友的對先生家庭的形容用語看了實在是很刺眼
作者: part19 (哇資勾因盎)   2016-11-02 00:48:00
清楚推
作者: salem713 (RedFa)   2016-11-02 02:17:00
以比例來說算白吃白住白用無誤
作者: justme7979 (處處好風光~)   2016-11-02 02:53:00
真是奇葩 到處跳針特定幾個被打臉的點小姑現在就是在嫂嫂家白吃白住無誤 +1而且已經好幾篇文/推文 講得這麼清楚明白了還硬要跳針 是真看不懂 還是裝傻?
作者: dodoru (jomi)   2016-11-02 03:59:00
坦白說比較會吃的人,一個月就吃掉一萬了,哪來什麼其他家用費太多的空間,原PO家當然應該或許沒那麼會吃啦,但兩萬說真的基本費用扣一扣,所剩無幾,很多真正家用需求要用的"家用" 或許都先勉強勉強擱著省著不花,或是根本倒貼。
作者: itsadream   2016-11-02 08:28:00
大樓管理費就多少錢啊,三房的應該不低喔。女生寄住的水費可大可小,十分鐘洗完還是一小時外加泡澡?頭髮再吹整一下,電費都不知飆升多少
作者: nalala00 (Elmian)   2016-11-02 09:41:00
就算沒有白住但也是白吃白喝白用囉對吧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6-11-02 09:47:00
從我推文反問男方是否入贅起就崩潰到現在,這個字是有多次激性,我還是用疑問局句,不是一棒子打死說男方入贅,比q用不要臉8次+智障罵男方,我可nice多了~點假菸由此證明人不能太nice,疑問一下,就被人狂追狂跳針,乾脆我直接說男方入贅,才不枉3天的跳針XDD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6-11-02 10:45:00
就讓她跳吧,沒人阻止得了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6-11-02 11:22:00
白吃白住+入贅是謾罵,不要臉+智障算啥?這2個詞對方都可告了~
作者: aaaaa9292 (咖哩麵糰)   2016-11-02 19:58:00
哈哈哈哈 原原po自D不代表可以拿這議題發表神奇言論而不會被打臉XDDD推佔了便宜的人會拼命汙名化釐清的行為XD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唉唉,都說了,你們只把男方當老公,而沒把他當人家的兒子跟哥哥,如果白吃白住,那男方兩萬房租不算貴嗎?說小姑白吃白住的同時,也等於男方兩萬房租貴了,很難理解嗎?要腦補洗澡吹頭髮電費,我也能說男方三餐在外,女方在家吃飯,女方用家用買保養品,要腦補誰不會還幻想打臉人家勒,自己把不同情況的要件都選自己要的看,如果白吃白住,那男方兩萬租金貴,如果兩萬租金不貴,那就沒白吃白住最好笑的還是幻想雙北三房是新房,跟稅金是所得稅,三年前台北市內湖三房可以用1000萬買的,怎麼雙北三房700萬不可能,甚至連雙北都沒根據,也能講那麼爽會單獨看在學小姑出了什麼費用,就是一種這男的是我老公,不是你家哥哥的心態當然這種細膩的差別,不期待你們能理解啦,講半天你們也看不懂
作者: aaaaa9292 (咖哩麵糰)   2016-11-02 22:52:00
痾....其實我說被打臉的人不是樓上。樓上那隻眼睛看到這篇本文回覆你了?不要太敏感,人生較舒坦
作者: itsadream   2016-11-02 23:23:00
到底為什麼哥一定要cover妹?我也有哥我是妹啊!
作者: justme7979 (處處好風光~)   2016-11-03 03:07:00
哥要不要COVER妹倒是都可以,想疼妹妹就去疼但是為什麼要拉嫂嫂當分母?某q對於這點始終解釋不出個所以然講到相關的就開始到處扯話題跳針要當好哥哥當然可以 就用自己的錢 然後別擺爛今天就是影響到原原PO了 所以才上來發問我才想說 這樣簡單的道理 到底是哪裡看不懂?
作者: salem713 (RedFa)   2016-11-03 04:04:00
雙北三房七百多萬,的確是不可能。是要住暮仔埔火葬場垃圾掩埋場隔壁還是半山腰或水門外?回娘家連停車費一小時都五十元起跳(台北市一百元/hr)新北車位月租據說五六千,大樓管理費硬生生就是兩千多…再加上房屋稅地價稅,兩萬塊房租到底可以住多久?十幾年前我隨便租間板橋小套房就要七千五。現在應該不只。三年前七百萬那棟雙北房,請問有含車位嗎?若不是在奇奇怪怪的區域,個人認為很可以買耶!(實況是新北郊區小公寓屋齡6~7,三年前就破千了好嗎?吃米不知米價)既然房貸比例每月不超過一萬五,原原po老公三年前為何不買呢?不管是為人為人子兄為人夫,都是做得到的面子跟裡子呀!(實況是窩在老婆陪嫁房不長進的兒子哥哥丈夫一個,還指望配偶幫忙養在學成年妹妹)房子貴很難買我們都知道,但,整、件、事、情、真、的、跟、房、子、沒、有、關、係、不、要、再、跳、針、了。整件事情重點在於:【妹妹的帳單讓妹妹自己繳!】【這位妹妹的哥哥嫂嫂都不爽幫她繳帳單啦!】
作者: nalala00 (Elmian)   2016-11-03 15:00:00
原來一個禮拜3~4天住在大嫂家妹妹都不用洗澡喔 這樣也能說網友腦補XD 真逗耶你的邏輯所以啦你覺得老公出的2萬房租>小姑沒白住 那請問家用先生有多出小姑那份嗎?跟太太出一樣價格還要求幫你養小姑?這不叫小姑白吃白喝白用不然是?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只租過套房,難怪那麼不懂行情不就說了,你就是單獨把在學妹妹拉出來看,才會說妹妹如何如何,事實上,連所謂的民法成年也是你們腦補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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