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太太,基本上如果你們兩人講好都沒意見就是“公平”,哪怕是外人說你有多吃虧
都沒關係。
我去年結婚時年收比先生多了40w,但我們的一切共同支出是五五分帳,每月各存2w到共同
戶頭(我名下)當家用金跟育兒預備金。
目前兩人皆無房貸,假日夫妻,我租娘家房子(自付租金),老公週末假日過來,老公跟
公婆住,我們各自給自己爸媽孝親費1w,結婚時只登記不宴客不拍婚紗,各自出蜜月旅費
,非常像是一切AA制的室友XD
今年年中順利懷孕,但我的狀況跟體力等等的讓我每個月兼職收入少掉1w,因為是假日夫
妻我平時自住,自煮或外食費用自己負擔,這些都是我們兩人討論過同意的。
明年孩子出生後,我還打算請育嬰假,我的收如銳減的情況下,也許要跟老公討論共同支
出我少付些之類的,但一切都是可商量討論的,當然是兩人都可接受為前提。
也許會有人說我佔了老公便宜,收入比他高卻不肯多出些家用費,但我多的收入並不是花
掉而是存起來,名義上在我名下,法律上是屬夫妻共有,哪天我們家庭有急用,當然還是
會拿出來!
請原po努力和女友商量討論,才有機會變老婆啊!
※ 引述《 (Kei)》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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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版友好,想請教一下大家的意見!
: 我跟女友最近在討論結婚事宜,預計明年中約5個月後結婚。
: 我跟女友目前的經濟是獨立分開,
: 我月入60K+獎金約80K,女友月入35K
: 先說一下婚前我們兩人收支狀況
: 我
: 有房貸26K+車貸6K+一個月生活費8K+雜費水電網路手機2.5K
: 油錢5K,獎金不算的話,每個月會有剩12.5K
: 女友
: 房貸10K+孝親6K+一個月生活費6K+雜費水電網路手機1K+車費0.5K
: 每個月剩12.5K
: 一開始是我主動跟她討論這塊...
: 我提議,婚後兩人的房貸、車貸、油錢由我支出,女友幫忙出家用的錢
: 也就是我負擔26K+10K+6K=47K 然後我拿12K丟共同帳戶 1K自己零用...
: 而她的部分,負擔雜費水電網路手機約3K+自己下班回家車費0.5K
: +兩人一個月生活費10K~12K(有時開伙),所以她需要負擔的有18K
: 孝親結婚後她媽媽說就不需要再給,所以她手邊剩下17K,
: 希望她丟12K去共同帳戶,最後她結餘有5K零用。
: 這共同帳戶我跟她說,用她的名字,卡片、存摺給她保管
: 至於我獎金部分就留著給我們當作出國娛樂或一些投資理財的規畫用。
: 我跟她講完後她就爆發了...
: 她說這樣她每個月要再多負擔一個人的生活費,她無法負擔
: 因為這樣她存的錢就變少了,所以她提議各付各的,生活費均分這樣
: 然後又一直提說她的朋友也都是這樣這樣
: 覺得我的方案是在佔她便宜= ="
: 其實我自己覺得並沒有占她便宜,但不知道該怎跟她溝通...
: 想請教版上各位,我這樣真的佔她便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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