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面對人生問題時,有很多處理的方式,先說好,心裡再想想是很常見的。小到訂東西退貨,大到家庭婚姻的承諾,都是常見的。
也有人婚前口口聲聲說不會把原生家庭的債務帶回家來,婚後偷偷付錢的。
這是人性。
特別是婚後不跟長輩住這件事情。
現代人都生得少,跟你結婚的時候,可能長輩身體尚算健康,又自己能安排退休生活,那當然有不住一起的本錢。
但別忘了人都會老。
婚後幾年過去,回家看到老爸爸、老媽媽走路越來越慢,開始抱怨身體哪裡不舒服,甚至出現狀況,還是老看醫生又問不出個所以然。想到以前父母親拉拔長大的點點滴滴,很難有人不心軟的。
更何況,在臺灣還有社會輿論的壓力。
很多人在婚前做出不與長輩同住的承諾時,也不一定對未來的狀況,心裡就一定有底。後來狀況不一定趕得上變化,兒子不扛,誰扛?
國家還要推在宅老化哩,媳婦大多不想跟公婆住,未來就一堆獨居老人在宅老化嗎?
這是現實面的問題,不是承諾就躲得掉的。問先生要來住多久?安養通常都是住到老死啊,那叫他怎麼回答?
這件事情,唯一的解決辦法,不是婚前的承諾,而是一定程度的經濟實力跟提早協助長輩建立穩定的交友圈與生活資源,增加環境的支持度,勇敢追求人生的第二春。
我週邊一堆朋友也是婚前跟太太或先生講好不跟長輩同住,出現問題以後翻盤甚至翻桌的。勉強不同住,最後長輩出狀況,長期怨懟的也有。
家裡生女兒的,一樣有女婿要不要跟岳父母同住的問題,人是會老的。
先生先斬後奏當然是錯的,但在這個問題很難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