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娘家買房當擔保人

作者: blackacre (Black/White/Green acre)   2016-11-30 10:44:03
※ 引述《bebehome (bebehome)》之銘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0901/32779626/
: (簡單講:假設房貸8成,妳媽不繳了,法拍6成,剩下兩成子女可以拋棄繼承,將債務
: 移轉到保人身上)
: 將來要住的也不是妳,房子看起來也是留給弟弟的
: 跟媽媽說:
: 現在房子一年跌過一年,越晚買越好,大弟也快去上班了
: 媽媽可以把頭期款分幾年存到弟弟戶頭,等弟弟開始工作,直接用弟弟的名子買
: 既不用保人、又可以談比較好的利息、將來房子留給弟弟還不用繳稅金。
: 這樣既顯得大方,又點出房子根本與你無關,友愛的幫弟弟著想,還聰明節稅。
: (至於妳弟拿到錢會不會拋棄你媽,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這樣子,大弟就得跟媽媽還有小弟一起住了。應該就沒人要嫁她大弟了。
應該沒有人要跟婆婆還有小叔一起住。
這樣看來,自己如果存不夠錢買不到房子,又離婚的話,還是早點自殺好了。
免得拖累自己的兒子,娶不到太太。
這年頭,還是生女兒比較好。
作者: Noyi (忘了吧)   2016-11-30 10:49:00
要看大弟帥不帥嘴巴甜不甜 我有同事(女)30歲時買頂加公寓
作者: unknowid (...)   2016-11-30 10:50:00
2
作者: Noyi (忘了吧)   2016-11-30 10:50:00
全家住 媽媽 大妹 小妹 弟弟 一起住 後來弟妹嫁近來一起住還養一隻好大的狗@@同事一個人扛房貸也不打算結婚了 看來養女兒真的比較有用
作者: tp6942u6 (促咪a)   2016-11-30 11:06:00
如果讓原原po跟媽媽說現在普世價值媳婦都不喜歡跟婆婆住還幫婆婆付房貸,房子買下去弟弟可能找不到對像結婚不知道有沒有用
作者: tatina927 (tatina)   2016-11-30 11:33:00
生女兒比較好?你沒看到原Po每月家用3萬還要生三個小孩但不願意給孝親費嗎?女兒哪來的好??
作者: Drizzle (相信自己)   2016-11-30 11:47:00
這樣就自殺 那全臺灣要死多少人
作者: djviva (時鼠無奈)   2016-11-30 11:49:00
你第二段的發言讓我嚇到了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6-11-30 11:59:00
說不定娶個千金就附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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