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點現實的,錢夠不夠用這很看個人,大家對物質的追求不一樣
有些人一簞食一瓢飲就夠了,有些人就覺得至少餐餐要有菜有肉
所以別人可不可以一點都不重要,關鍵是當事人可不可以
那妳的準前夫能不能過那種生活呢?我們分析看看就知道
照你說的,男生看來家境不錯大概也不缺他這筆孝親費
又因為住家裡大概房租水電也能免了,甚至三餐都有人幫忙張羅好
換言之年收60大概可以全都拿去玩樂
假設一般人財富分配在娛樂上是20%的話,大概要年收300才能有這種生活水平
可是跟你搬出去呢?住在家裡那些紅利都沒了
年收60就真的只能過年收60的生活,一樣算20%娛樂費的話大概只剩12萬
這樣講你可能沒什麼感覺,換個方式說就是本來一個月五萬的零用錢砍成一萬
這樣看起來就差非常多了吧
這種生活對一般人賺不多的當然沒問題
可是你要一個本來年收三百的突然跑去過年收六十的生活?這不能接受太正常了
所以他爸才會說他兒子不能過這種生活
也別說能不能啦,就算能大概過得很苦
有句話是這樣說的,沒有過得比較好幹嘛要結婚?
同樣道理,只為了滿足你的心願就要過這種對他們來說很苦的日子
換成妳女兒妳願意讓女兒跟這種人結婚?
所以說他爸才會覺得妳們還是離一離好了,誰希望自己小孩過苦日子
不過也別怪人家,這件事情沒啥對錯
就單純兩個人條件不適合而已,早點離離好聚好散吧